保险合同,岂是一张废纸

更新时间:2024-03-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779 浏览:105510

2007年3月4日,一场百年罕见暴雪袭击东北大地,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惟―― 一座农贸市场惨遭灭顶之灾.雪灾之后,当农贸市场经理依长志拿着保险单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理赔手续时,却遭到种种阻力,后经过多方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不料时隔不久,以为应该得到赔偿的依长志反而被大地保险公司推上了被告席.依长志至今不明白,为什么本应成为原告的自己反而成了被告.

暴雪送天灾愁坏创业人

2007年3月4日,一场罕见暴雪袭击东北大地,漫天飞滚的雪花疯狂般侵袭而来,地面上厚厚的积雪让那些生活在当地几十年的老人都感到有些可怕.缸窑镇的王老汉感慨地对记者说:“我今年都快70岁了,出生到现在,一直生活在这个镇子里,这一生没有看到过几场这样大的暴雪,太吓人了.”

这场暴雪致使当地交通全部瘫痪,汽车在公路上无法正常行驶,高速公路全部封闭.

事情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在缸窑镇农贸市场值夜班的李四说起当时的情况,仍然还后怕地说:“当时的情景太可怕了,那天晚上8点多钟,我正在市场的大门口的值班室躺着看电视,突听市场里稀哩哗啦轰隆的声音,以为地震呢,急忙开门,这一看顿时让我惊呆了,大棚的顶盖都塌了下来,雪也已经灌进大棚里面,吓的我当时竟然都有些迈不开步子.”

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农贸市场怎么写作有限公司经理依长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他接到后迅速赶到现场,看到整个市场几乎大部分被压塌,自己流泪了,这可是他事业的心血啊!和他同来的妻子在旁边提醒他说:“别太伤心,咱们不是给市场保险了吗?可以找保险公司啊.”

缸窑镇是一个三百年历史的古镇,目前有5万余人生活在这个镇子里,原本有一个农贸市场,随着人们生活发展的需求,已经不能满足摊贩的所需,一些小贩无奈把摊子摆在公路边,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也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不利因素,缸窑镇政府为了重新规划建设一个大型且环保的农贸市场,2006年6月,通过招标,依长志获得投资兴建农贸市场的资格.

2006年10月,一座占地2280平方米的大棚矗立在缸窑镇中心地带,同时可容纳200余业户从事经营活动,市场开业后,安置了129户业主,就业人员达500多人,解决了原来镇上马路市场混乱现状,成了一个真正意义的造福于民的农贸市场.周边的村屯百姓都跑到这里购置生活所需品.据缸窑镇党委书记耿恒久介绍,“现在市场被大雪毁了,大地保险公司又拖着不理赔,市场一时难以恢复正常运作,那些业户无法经营,而那些村民购写东西也要跑到40公里外的吉林市购写,现在缸窑镇成了典型的卖东西的没有地方,写东西的找不到地方.目前仅有几个小贩在马路边摆摊,而且又高的惊人,猪肉竟然卖到15元钱一市斤.”

商户夏淑芳对记者说,她经营菜籽生意,如果市场还这么冷清着没有人,那么过了种植期,她的生意就没有办法做了.

温州人何先生的遭遇应该比他们更有些不幸,他是听了朋友的介绍,来到这个市场准备投资, 可是市场遭了灾,他的生意也面临难产,他每天租住在旁边的一个平房内等候市场开业的日子.

办保险主动热情赔险款推来拉去

据依长志介绍, 2006年10月14日,他到中国大地保险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汽车保险业务时,该公司副经理崔玉山见是熟人,就建议他把市场也保险,依长志询问怎么办理时,崔玉山告诉他把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以及复印件交给他就可以了.当时依长志把这些东西都恰好带在身上,随即交给崔玉山,第二天,崔玉山到缸窑镇农贸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对其每平方米作价800元,共2280平方米总保值是1824000元,每年交纳保险费用是3648元.

2006年10月17日,依长志在大地保险公司了相关保险手续.

2007年3月4日晚8时许,一场百年不遇的罕见大雪压塌了市场大棚,事故发生后,5日早晨,依长志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的人员表示说雪太大无法行车不能到现场,让他等可以行车时在去.随后依长志又多次催促,对方总是以无法行车为由不出现场.

6日下午1时许,保险公司派来查勘现场的三个人总算出现在缸窑镇农贸市场现场.随即, 长春大地保险公司工程师及吉林市“恒茂源”、“天予”、“市一建”等先后有四家做网架工程单位先后多次来到缸窑镇农贸市场现场勘察.

3月15日下午,保险公司正式通知依长志到该公司协商关于赔偿问题.此次谈话的主要内容是:给依长志钱,让他自己修复,他能要多少钱.依长志表示:“我不要钱,我的目的就是把大棚修复好,将来让它安全实用.你们不是找了几家设计施工单位要招标吗?他们不是已经做了设计预算了吗?把他们的设计拿出来,咱们共同设计研究,看谁家的合理就让哪家干.”

保险公司拒绝了依长志的建议.并让他第二天下午在来协商.

3月16日下午,保险公司拿出一份预算方案,作价是40万,依长志看完后,有些气愤地说,这个方案不真实,是今天才做出来的.对方辩解说: “这个是以前做的.”依长志指着方案下面的时间说:“你看这份设计时间是3月16日,怎么还说是以前做的呢?再说了,你们想只修压塌部分,大棚盖是整体,将来的安全问题你们能负责任的话,我也同意这样修.”

保险公司副经理张兵说: “我们只能给你钱,不负责任.我们上级就让负责部分维修.”

依长志说:“你们是不是把部分维修理解错了,我整个大棚盖是2280平方米保险的,这个大棚拱型盖的占地面积是1500平方米,修复这个整体拱型盖也是部分维修.整体是2280平方米.”

3月16日,吉林支公司胡、张、郭三个经理说: “我们请示了上级,按照整体大棚盖进行研究,但是这个大棚盖修复后要比原来的还好.你也得承担一部分资金.”依长志同意了这个要求.经过和“恒茂源”和“天予”两家施工单位研究后,依长志表示为了尽快解决事情的诚意,说:“我承担地基圈梁等土建部分的所用资金,施工单位也要把利润降到最低点,你们也少挣点,然后剩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看他们哪家设计合理就让他们哪家设计施工.”


胡经理说:“明天让施工单位重做预算,明天再谈.”

3月17号上午11时许,保险公司拿出了“恒茂源”和“天予”两家公司做出的预算,这次“恒茂源”做了101万多元,“天予”做了96万多元.其中两家所做的钢结构部分都是84万多元,“恒茂源”所做的土建部分17万多.依长志同意承担土建部分,钢结构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

胡总经理、张副总经理和胡总的弟弟胡勤兵三人分别让依长志在84万的基础上降价,依长志对他们说:“我的目的不是要钱,你们自己找施工单位做,是否降价和施工单位说去.”

他们三人随即改变态度说:“我们不想找施工单位,还是要给你钱,你自己修复.”

3月19号,吉林省中立保险公估公司来了两个人,找到依长志谈关于大棚事宜,并给依看了一份关于缸窑镇农贸市场的评估报告,是13万元.依当即表示说不承认他们的评估也不和他们谈,对方说:“他们是受大地保险公司的委托,评估并且处理这个事情.”

3月22日,大地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来了一个女经理,对依说:“我们已经给中立公估公司下了授权委托书,下一步就公估公司同你交涉这个问题.今天他们是给你下评估报告来了.”

依说:“我不接受,我也不和他们谈.因为我没同他们签定投保合同.”

记者在采访依长志时,他无奈地说:“保险公司之所以这样刁难自己,是因为曾有几个人经理级的人向他暗示要回扣,他没有答应.”

迫于业户压力,当天下午,保险公司胡经理又找到依长志,希望他能把这些业户劝回去,随即依长志联系了在百姓很信服的省人大代表邱兆春说服了这些业户,让他们回去等待处理结果.

4月3日下午4时多,胡总经理给依长志打说,他们经过和上级公司进行研究了,决定给依30万让他自己修复,依说:“我不要钱,你们派施工单位修复,花多少钱我也不管,将来你们承担责任就行.”

4月20日,吉林市中心支公司郭经理来到依长志家,向他下了保险公司拒赔通知书,理由是市场大棚没有质量验收报告.

依长志有些糊涂了,当时崔玉山拉他入保时,他问崔都要什么手续,崔也没有要市场大棚质量验收报告,现在却以这个理由来拒绝赔偿,这不是无赖行为吗

依长志在和保险公司协商之际,那些业户们先后找了镇政府、龙潭区政府、吉林市政府信访办,希望政府能够出面协调给予尽快解决赔偿问题,可是一直没有有关部门的回音.

4月24日,100多家业户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又自发地到保险公司讨要说法.保险公司胡经理带领一多次对老百姓实施漫骂、殴打、撕打过多次,55岁的业户迟淑芹前胸被打了几拳,孙红莲的头发被拽掉几绺,王红华左脚被踢伤,61岁的祁向兰被晕了过去,幸好及时被“120”送到医院.

4月28日,吉林省内几家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当日下午,吉林支公司胡总和张兵副总找来缸窑镇的耿书记和省人大代表邱兆春及依长志等人,会同从长春赶来的大地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的蔡经理等进行协商关于大棚赔偿问题.

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大地保险公司(甲方)暂借给缸窑镇农贸市场(乙方)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用于乙方恢复生产(2007年5月10日前支付);大地保险公司甲方补偿老百姓经济损失贰拾万(200000元),亦于2007年5月10日前支付.

5月8日,大地保险公司郭经理打通知依长志去填写索赔申请表后,便让他回家等消息.

5月10日上午8时多,依长志和两个业户到保险公司,准备对方兑现协议书的承诺,不料保险公司的胡姓和蔡姓负责人说:“4月28日签的协议不能兑现了,不算数了,我们已经起诉了,等法院判决吧.”

依长志闻听此言,不亚于晴空打了一个霹雳.

大地保险公司毁约的消息被当地媒体获悉后,有记者就此事采访胡经理,他的工作人员阻止采访,用手遮挡摄相机镜头后,胡总经理转身跑了.

谎言难圆 引发保户退保

百余名几近衣杉褴褛的男女老少蹲坐在大地保险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门前,他们都悄无声息.

这是5月22日记者在采访时看到的情景,记者和他们聊起来时,几乎每个人都有说不尽的苦衷,为了早日促使保险公司承诺保险合同,他们已经在这里蹲守了半个月,晚间为了省点车费,就在附近一个浴池住,每人只需4元钱,如果回家来回就要18块,白天只吃两顿饭.

当时负责给农贸市场大棚保险业务的崔玉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当时给依长志大棚保险时,只要了他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至于其他的都不知道.当记者拿出相机准备要拍照时,他气愤地说: “你在乱拍,我把你相机给摔了.”说完怒气注视着记者.

记者事后了解到,崔玉山在接受当地电视台记者采访时实话实说,又给依长志出具了一份<事情经过>的书面材料,证明他当时保险时的实际经过,此事被胡经理张兵副总经理以及上面领导所不满,因此崔玉山已是说实话对不起单位领导,如果撒谎又良心受谴责,他左右为难.记者走进保险公司胡经理办公室,正要准备采访时,进来两个男子,其中一个男子拿出一份资料对胡经理说: “我们要退保,不能在你们这里保了.”

胡经理询问为什么要退,该男子说,缸窑镇市场大棚你们都不赔了,要是我们个人出了什么事情你们更不能管了,还是给我退了吧.

胡经理看了那人的保单,随即告诉他,这种车辆强交险是不允许退的,他还要说什么,又有两个男子退门进来,也要退保.胡经理看了下说: “你们都是缸窑镇的吧我现在和你们说下农贸市场为什么没有赔他们,是因为大棚的原来是用角铁的,现在他们要我赔个轻钢的,价钱差一倍呢,你们说我能赔他们吗再者说了,他们那个大棚属于违章建筑,也没有经过质量验收.”

其中一个男子反问道:“那你们为什么还收人家保费,既然收了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你们这么做也太没有信誉了.”

记者随机采访了退保的男子,他们一个姓李,一个姓衣,他们的理由几乎如出一辙,大地保险公司太没有诚信,他们不相信这个保险公司.他们还告诉记者,缸窑镇那些在大地保险公司参保的保户准备集体来退保.

记者出示后,对胡经理进行采访,记者问他,农贸市场既然是违章建筑为什么还要给他们保险胡经理却说,只要他们有营业执照我们就给保险,是不是违章建筑我们没有资格去查看;记者又问既然和对方签订了协议书为什么又毁约胡经理解释说,当时签了这个协议后,我们又咨询了法院的人,他们说这是违法的,我们如果把这笔钱拿出来是挪用公款,检察院要来查我们的.

据事后记者在采访缸窑镇党委书记耿恒久时,他说:“当时保险公司在签这个协议时,担心依长志反悔,让我和老邱(吉林省人大代表)做见证人,因老邱临时有事先走了,我在那份协议书签了字的.”记者在大地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了解事情经过时,该公司一个姓王的律师也说曾参与这份协议书的相关事宜.

当记者询问胡经理作为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是否应该有保险人员从业资格证以及展业证,他说: “只要有公司的工作证就可以从事保险业务活动.”当记者还要在继续采访相关问题时,胡经理说:“这个事情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们不能接受采访,也已经和省委宣传部打好招呼了,我们上级领导蔡经理告诉我,不要接受任何记者采访了,要采访你们去找蔡经理吧.”

记者赶到长春,在大地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蔡经理以及法律顾问王律师等数人接待记者,他们了解记者的此行意图后,王律师对蔡经理等人说:“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涉及案情的问题不要提,可以做有限的沟通,拒绝录音等.”王律师说完表示还有其他事情离去,蔡经理等人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都以事情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为由拒绝了回答.

手有合同 相信法律公正

记者在有关部门了解到,在5月9日,大地保险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解除与被告签订的PQZA200622011602000111的《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合同》,其理由为被告投保的房屋是未经报建、未经监理、未经验收的违章建筑和危险建筑,依据《保险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的约定,此类房屋不应做为投保标的物,而该条款在双方订立保险合同时,原告已向被告述明,被告也已明确表示对该内容已充分了解和知晓,但作为被告的投保人在投保时却故意隐瞒了投保房屋属违章建筑和危险建筑的重大事实,未履行法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对于保险公司的诉讼,依长志说,如果这个市场不出现问题,今年的保期到了,明年他们肯定还会来收保费,肯定不会有人说这个是违章建筑危险建筑,这个市场是镇政府招标规划的产物,他们为了达到不赔偿的目的竟然说是违章建筑,实在是可笑.

在保险公司门前蹲守了半个多月业户们获知依经理被告上法院,他们都开始着急了,有的四处打寻求帮助,一个打到了吉林市保民律师事务所,接的律师告诉他们,他将很快抽出时间去那里了解下情况.

5月24日,一个穿西服的50岁左右的男子出现在众业户中间,这个人叫修保,也是缸窑镇人,现在保民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修律师向他们了解一些情况,同时向他们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并向他们表示,他决定无偿为他们写作技巧这起官司,安慰他们早点回家.随即,修律师组织了所里10余名律师,和他们协商,决定共同为这些受灾的业户维权,得到同行的全力支持.

律师认为,双方所签的财产保险合同,无论从主体上,还是内容上,都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这场遭遇是天灾,老百姓投保就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而保险公司没有赔偿,是没有诚信可言.受害人并准备提出反诉.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确保业户的损失降到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