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冲突视阈下社会稳定生成的内在机理

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792 浏览:145654

[摘 要]冲突是政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但现代国家几乎都比较好地实现了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基础而构建的外部调控机制起到了重要重要,但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则是冲突自身所具有的纠错免疫机制起到了强大的内化功能,它依靠冲突主体双方力量之间的博弈,不同强度冲突之间的相互替代以及社会多元冲突而形成的交叉抵消状态,避免了大冲突的集中爆发而导致社会崩溃,共同维系着社会稳定的生成.

[关 键 词 ]政治冲突;内在机理;社会稳定;生成逻辑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2)06-0023-07

政治冲突是指政治主体之间围绕政治利益而采取非制度化方式发生的剧烈对抗行为.只要人类社会还在过政治生活,政治冲突将难以避免.正如达尔所言:“在任何特定的国家里,政治冲突的温度是忽高忽低的.即使最稳定的国家也可能有一段骚乱和暴力的时候,有发生起义、弑君、内战的时候,即‘纷乱时代’.”[1](P6)因为社会利益的分配从来就没有完全公平过,而且“人们不可能在每一件事上都与每一个人一致,所以某些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最令人感到惊讶的不是存在着冲突与斗争,而是尽管存在着破裂的源泉,但某些秩序依然存在.”[2](P16)由此看来,稳定的社会并不是没有冲突的社会,而是内生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冲突内化调控机制和外部调控机制,能够实现从冲突到秩序转化的社会.秩序与冲突并不矛盾,压倒一切的秩序并不是真正的秩序,而是奴役的秩序;秩序是冲突中的秩序,稳定是动态中的稳定,从冲突到秩序的转化才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出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与政治冲突所具有的内在属性在很大程度上维系了社会稳定的有机生成.

一、政治冲突主体之间的力量博弈避免了大量潜在冲突向现实冲突的转化

如果“将社会的运行看作一个博弈的过程,稳定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可能实现博弈的良性均衡,即博弈结果可以在利益上和道义上为各方所接受,这种思路不失为一条可取的研究路径.”[3](P34)说到底,政治冲突的实质是冲突主体双方之间的力量较量与博弈,一方是否会与另一方发生冲突在根本上取决于这种博弈结果,而正是这种博弈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大量潜在冲突向现实冲突行为的转化,维系了政治系统的稳定.如果把政治冲突区分为潜在冲突与现实冲突的话,那么潜在冲突是否发展成现实冲突则有赖于政治主体双方博弈后的对策选择.博弈过程的理论预设是政治冲突主体都是理性人,所采取的对策是理性选择的结果.在博弈过程中,双方都将充分考虑力量对比状况与成本收益.政治主体是否选择采取通过冲突方式实现自己的政治利益,直接取决于它是否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力量与对方发生对抗并战胜对方.如果政治主体意识到自身力量与对方相差悬殊,根本无法与对方进行对抗时,“忍气吞声”的让步策略将成为无奈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的冲突行为一般很难发生;与此同时,政治主体力量强势方则可能会积极地试图与对方发生冲突从而战胜对方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因而冲突似乎随时都可能爆发、难以避免.

但事实上,在这个时候冲突行为是否发生取决于弱势方的策略选择.如果对方采取让步策略,冲突行为将不可能发生.这就是为什么原子化的个人不会单打独斗与政府发生冲突,而往往是采取集体行动,结成联盟、形成群体方式与政府对抗,因为他们清楚,依靠个人力量去对抗一个强大的“利维坦”无疑是不明智的选择.由此看来,如果完全根据博弈结果进行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只有当冲突双方都认为具备战胜对方的实力时,冲突才可能发生.“不过,有关权力的重新分配的严重利益冲突并不意味着公开冲突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权力的极度缺乏虽然使各个群体对权力的重新分配感兴趣,但也使他们失去了足够的资源来从事与那些拥有权力并愿意保持它的人相抗争.”[4](P337)现实社会中,正是由于这种权力失衡状态导致了大量潜在冲突避免了向现实冲突的发展,因为权力弱小的一方没有足够资源与拥有强大权力的一方进行较量,虽然他们具有冲突的.然而,任何一次冲突双方的较量,并不局限于其现实成员本身的能量总和,还包括潜在冲突者与旁观者,这些潜在冲突者有可能使冲突主体能量增加,从而使实际能量比表象能量更强大;当然也有可能使冲突能量减弱,因为冲突主体当中也有可能存在“背叛者”与“离心者”,这样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现实中力量相距悬殊的双方也最终爆发了冲突.除此之外,利益得失的计算结果则是决定政治主体是否采取冲突行为的关键因素.毋庸置疑,政治冲突最深刻的根源在于政治利益的争夺,冲突的发生对任何一方都不可避免会涉及利益得失问题.冲突主体是否采取冲突行为则取决于从冲突中所获利益和可能造成利益破坏之间的计算结果.当冲突主体认为采取冲突行为获利大于损失或者认为如果不采取冲突行为便没有实现利益需求的任何希望时,则更可能挑起冲突.由此看来,冲突主体之间的力量对比与利益得失计算是决定他们是否发生冲突行为的两个最关键因素.事实上,处于潜在冲突状态时,冲突主体中的每一方都在估算着自己的资源和限制,并与对方进行比较,估算着自己可能会在这未来冲突行为中的失与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检测如对手的实力在冲突发生之前能被衡量出来,对抗的利益就可能不发生冲突而得到调节;如果没有预先的衡量手段存在,就只有实际的斗争可以提供对这种相对力量的准确了解.既然权力能够经常在它的实际运用中得到鉴定,那么和解也大多是在双方通过冲突使各自的实力得到鉴定以后才能达到.”[5](P121122)

基于政治主体之间的这种力量博弈分析,显然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政治主体之间虽有潜在冲突但不发生现实冲突.现实中,如果一方已经意识到力量对比逊色于另一方,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尽量避免发生冲突,不敢贸然行动,因为他们明白以自己的微弱力量对抗强大的对方会是一件多么冒险的事情,不但可能导致关系的破坏,而且很可能招致对方报复.正如齐美尔所言,“如果某种紧张关系的参与者认为这种关系是脆弱的,如果他们感到他们之间的团结经受不住他们敌对情绪的表示,如果他们害怕断绝这种关系,那么他们就将努力避免表现出他们的敌对情绪.”[5](P69)在紧密关系的社会中,往往很少发生剧烈性的对抗与冲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们害怕关系破坏而导致强烈的冲突,他们倾向于压制冲突的发生. 2冲突行为可能发生但出于现实考虑很快终止.在政治主体无法确定双方力量对比时,冲突很可能发生.但是此时冲突的发生却为和解提供了可能,因为“和解只有在双方各自意识到他们的相对实力的时候才有可能.然而,这看来似乎自相矛盾,既然看来没有其他检验对抗双方各自实力的机制存在,双方相对实力的了解通常只有经过冲突才能获得.”[5](P123)冲突的发生将立即表明冲突双方的相对实力,一旦这种相对实力被证明,双方就可能改变原来的策略选择,达成和解.而不通过斗争,对立双方的相对实力几乎不能被确定.“阻止斗争的最有效的前提条件,对于双方相对实力的准确把握,通常是由解决冲突的现实斗争本身得到的.”[5](P119)最有效抑制冲突的力量就是相对力量的展示,而这只有通过冲突较量才有可能.当双方都相信客观形势证实和解是合理的,并且对双方都有利的时候,妥协常常成为冲突的结果.

3政治冲突行为发生而且冲突强度逐渐升级.基于善恶对立的世界观,革命者几乎不检测思索地认定,政治冲突只有一种解决方式,那就是一方战胜另一方,一方吃掉另一方.由此,一旦冲突发生,冲突双方都同样坚信,这是最后的斗争:一方相信,我们失去的只不过是和脚镣,我们赢得的将是整个世界;一方则宣称,我们再退半步,那就将是江山易色,千百万人头落地.所以政治冲突的结果只有一种,即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妥协是绝对不可能的.从一个极端来看,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可以视为一种绝对竞争的(总和为零)游戏,其最重要的规则是:你赢的是我输掉的,或我输掉的就是你赢的.既然通过合作什么都可以输而什么都不会赢,我们就相信,一个人参与政治生活,应遵循的最好策略就是绝对竞争:绝不妥协、绝不合作,而是在每一个问题上力图全赢.如果冲突中的一方相信宽容对方就会导致它自身的毁灭或严重的灾难,就不能指望冲突中的对手会相互宽容,他们会竭尽全力去斗争.

4政治主体之间维系着力量均衡状态并持续下去.“冲突,而不是崩溃或分裂,确实是一种平衡,因而也是维持作为运转中的康采恩-社会的手段”,“检测如冲突是确定对抗利益双方相对实力的最有效手段,那么显然这种冲突成就了一个社会中的重要平衡机制.”[5](P122123)没有冲突不能作为关系稳定与牢固的标志,稳定的关系可能以冲突行为为特征,当这种冲突是势均力敌的平衡冲突.紧密的关系造成发生经常冲突的机会,但如果参与者感到他们的关系是脆弱的就会避免冲突,害怕它会危及关系的持续.当紧密关系以经常的冲突为特征而不是以敌意和矛盾心理的积累为特征时,我们可以认为,由于这种冲突不可能涉及基本一致的意见,这些经常的冲突有理由作为关系稳定的标志.体系的稳定从根本上来源于行为人之间的共识,他们就政治体系的协调当前和今后冲突性目标之功能方面达成了一致.也即政治体系处于一种政治均衡的状态,而如果一个政治体系处于政治均衡之中,那么它就是稳定的[6](P125).

二、不同强度政治冲突之间的相互替代防止了冲突能量的累积和集中爆发

“在现代社会,潜在冲突成千上万,但只有少数几个意义重大”[7](P58),也只有少数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对整个人类历史进行考察可以发现,无论是政治冲突的规模还是强度,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国家所发生政治冲突并非一致;同样,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所发生的政治冲突也不尽相同;即使就某一国家较短历史阶段进行考察,同样可以发现类似现象.在一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只有少数政治冲突为历史所记载,而大量冲突被历史遗忘.为什么人类历史没有长期纠缠于某一政治冲突而导致能量累积并引起社会毁灭?为什么一国在不同发展阶段政治冲突会发生变化,而且只有少数冲突为人们所关注?为什么人们昨天还密切关注的焦点冲突今天却兴趣不再?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就涉及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及其冲突替代问题.冲突替代是最具杀伤力的政治策略[7](P66).现实社会中,各种各样的政治冲突强度并不一致,大量强度较低的冲突往往被强度更高的冲突所代替,一种冲突的发展常常抑制另一种冲突的发展.因此“检测定强度更高的冲突可能会取代强度较低的冲突似乎更合情理.这样就会出现一种处于优先地位的冲突与处于从属地位的冲突并存的体制.”[7](P59)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的利益需求也在不断发生改变,总有一些问题会比另一些问题更受到人们关注.冲突替代的内在机理源于公众需求的多样性与选择性、社会的多元化与变迁性.正如谢茨施耐德所言:“在各种冲突相互竞争过程中,冲突规模的大小无关紧要.一切均取决于我们最需要什么.冲突的结果不仅取决于人们的迫切要求,而且还取决于人们对冲突的优先性安排.他们需要的冲突与他们不太需要的冲突相互对立”[7](P50),“一种冲突是否能够获得优先地位,一方面取决于冲突本身的激烈程度、受关注程度,以及抵消其他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取决于这些议题是否能够与其他处于同一维度内的众多议题联系起来”,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没有一种政治组合能够同时满足所有的利益诉求,这正是政治系统的动力所在.”[7](P6667)人们必须在众多冲突中做出选择.换句话说,各种冲突也存在竞争.公众对政治议题的关注并非一视同仁,他们有自己的利益要求与价值观念,他们对议题具有选择性.这种选择性就使得人们对政治冲突的关注程度具有差异性,人们常常关注某一冲突而忽视其他冲突.而且人们的这种选择性随着自身利益的要求与社会发展变化也在不断变化,这就使得人们不可能长期局限于对某一冲突议题的关注,避免冲突能力的累积而出现崩溃的可能.

首先,冲突替代源于社会自身的变迁过程.社会不但具有多元性,而且始终处于变迁之中.时代决定民众的需求,民众的需求决定政治冲突的议题.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文化水平的提高,推动民众对社会问题关注的焦点、议题不断变化,因此,政治冲突也总是处于不断变迁之中,不同时期的政治冲突具有不同的议题与特征.社会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每时每刻都在改变人们的政治诉求.只要社会在运动,人们的政治诉求就永远处于变化之中,这种变化是政治冲突替代机制形成的内在动力.在一个僵化的社会中,既没有社会内部之间的相互流动,也没有外部的流动性,由于社会控制与政治控制的严密,难以形成共同的政治诉求,哪怕是小范围的群体.但是一旦形成了共同政治诉求,则该冲突诉求往往容易固定在一个基点上而不断膨胀,社会就容易走向两极分化的危险.所以,一个僵化的社会一旦发生政治冲突,极有可能产生爆炸性的革命,而市民社会发达的社会,由于内部流动频繁,虽然经常发生冲突,但是却避免了革命性政治冲突的产生,能够维持较好的政治稳定.总之,“如果我们必须从利益冲突的角度谈论政治,我们至少可以认为各种利益并非处于不受约束的对等地位.我们需要找出各种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利益间的等级格局,发现占主导地位的利益和处于从属地位的利益.”[7](P63) 其次,冲突替代源于人们政治利益诉求的不断变化.新的政治诉求出现,必将形成新的利益集团或群体,改变原来的政治分野.因为有可能在此冲突中,你处于优势地位,而在彼冲突中,你却处于劣势地位.这样不同的政治冲突诉求带来新的权力分配格局和群体组合.当然,如果新的政治诉求满足了大多数人的愿望,符合大众利益,则完全有可能新出现的政治冲突在所有的政治分野中占据主导地位.一个新的政治冲突诉求能否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一方面取决于冲突本身的激烈程度、受关注程度,以及抵消其他诉求的能力,另一方面还取决于新的诉求是否能与其他处于同一维度内的众多诉求具有某种利益的相关性.如果新的冲突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原有的政治冲突则被降到次要地位,或被隐没、忘却,再也无法激起政治主体的兴趣.在新的政治冲突诉求面前,原先的政治冲突诉求已经变得无关紧要,逐渐淡出公众视野,淡出政治舞台,新的冲突开始占据政治过程的主导地位.“换句话说,各种冲突之间也存在着竞争.”[7](P57)而谁在竞争中获胜,则取决于政治冲突诉求满足公众愿望的状况.


最后,冲突替代还源于政治分野.政治中会发生什么还取决于人们以怎样的方式分裂为不同的派别、政党、集团、阶级等等.政治游戏的结局取决于哪一种冲突在众多可能的冲突中获得优势地位.“每一条分裂线的每一次位移都会影响冲突的性质,带来新的胜者和败者,以及不同的冲突结果.所以分裂线方向和位置的变化将决定政治系统中每一个人的位置,他站在哪一方,还有谁与他处在同一方,谁与他对立,对立方有多强,冲突的内涵是什么,以及谁将取胜.由于这一过程是多数和少数产生的过程,可以说分裂线方向和位置的每一次改变都会带来新的多数和新的权力分配格局.”[7](P55)政治生活中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权力和利益角逐,每一种冲突都意味着特定的政治分野和权力分配格局.这种分野引起的冲突替代构成了政治共同体实现自我调节的内在机理,同时将冲突限制在可控制范围之内而不致使共同体走向解体.大量相互抵牾的强度不同的政治冲突的出现会使共同体中的对立情绪减弱,从而使整个社会和政治系统处于一种低度紧张状态.强度更高的冲突、处于主导地位的冲突往往取代强度较低冲突的地位,会压倒、隐匿甚至消除大量较次要的冲突.原来占主导地位的政治议题被新的议题所取代,旧的冲突被新的冲突替换,让位于新的冲突.

总之,冲突替代导致政治冲突优先地位的分界线不断被重新确定,冲突各方走向新的组合与团结,由过去的敌人变成今天的朋友,新的政治秩序得以产生,政治趋于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所以较好地实现了政治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改革使中国社会不断发生变化与产生多元化的同时,也使人们的社会需求不断更新与走向多样化,公民社会的不断成熟和各种新的利益集团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社会冲突时有发生,但避免了大规模高强度冲突的形成.

三、政治冲突主体之间的交叉分野形成了“没有永远的盟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的社会关系

达尔指出:“人们认为交叉分化会缓和冲突的紧张度并因而促进妥协,强化的分化一定会产生紧张的冲突,从而使妥协变得困难或者不可能.交叉分化引发的是温和的而不是严重的冲突.”[8](P53)政治生活中充满着矛盾与冲突,但是现实却是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国家虽然冲突不断但实现了较好的政治稳定.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公众“绝非把他的忠诚约束在阶级冲突群体和协会中,他是许多协会和群体的成员,这些组织代表他与各种不同宗教的、民族的、不同地位的和不同政治立场的群体发生冲突.既然所有这些群体之间的冲突路线不能为共同利益而结合在一起,那么,产生与阶级阵线的分歧就不会把工人的全部能量和忠诚引导到唯一的冲突领域去.”[5](P65)政治主体之间的潜在矛盾与冲突就很难围绕一个主要问题进行能量累积从而酿成大的政治冲突.由此看来,“一个社会要维持稳定的话,如果它能够维持稳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成员多重身份的存在.”[9](P181)就这个问题,很多政治学者都不约而同地进行了逻辑演绎,例如科塞指出:“在富有弹性的社会结构里,大量的冲突相互交叉进行,因此阻止了沿一个轴心发生的根本性分裂.团体成员的复杂多样使他们与各种不同的团体发生冲突,所以他们不能以完整的人格参与每个冲突,这样部分地参与大量冲突构成了一个社会结构的平衡机制.”[5](P137)李普塞特则指出,“现有的证据表明,当群体与个人有许多横向的、与政治上相关的密切联系时,扩大稳定的范围的机会就增加.如达到这样的程度,即人口中比例很大一部分被牵扯到各种冲突力量之中时,其成员愈关心降低政治冲突的强度”,“多重的政治上不一致的隶属关系与效忠以及宣传影响,降低了政治选择时产生与行为的过分.”[10](P63)这里谈到的“多重身份”指的是社会多元分化导致成员身份的多重性,而这种多重性维系了政治秩序的平衡与稳定.彼特·布劳在谈到社会异质性的功能时指出,“就交叉圈而言,当不同冲突牵涉到交错的联盟时,所有的人会进行重新组合,在整个争执过程中,没有必要永久地维持任何一个核心群体.在此次冲突中,对立双方有可能分别属于低社会经济阶层和高社会经济阶层,而在另一次冲突中,他们有可能是女人和男人;在此时的冲突中,他们可能是骗子和和平使者,在彼时的冲突中,则可能是大城市和小城市,再在其他的某次冲突中,对立双方可能是不同地区.总之,在所有这些冲突中没有任何不同社会群体会永远站在一道.”[4](P193)复合异质性会使许多具有多种利益的那些重叠性群体彼此之间发生交叉式冲突,这使任何一次冲突都不可能涉及大批人的利益,因此,这种由于异质性而产生的交叉结盟起到程序保卫者的作用.如果相加强的不平等导致资源分配方面的冲突,而且冲突涉及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冲突中对立双方基本上是同一批人,这显然将置于危境,因为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使他们在屡次冲突中根据相同的界限来划分阵营,从而强化了彼此的敌意,并且迫使他们为了达到重要目的而不顾程序.社会成员的利益交叉,使得任何一次冲突都不可能涉及所有人或者大部分人的参与,而只能是小部分人的介入,导致了现代社会由于利益的多元化,任何冲突的能量累积很少能达到较高的强度,也就很难造成对政治秩序和程序具有威胁性的冲突.具有代表性的是一个人可以有限地或部分地投入几个不同的利益群体或有限目的组织.在每一个群体或组织中,除表现在组织目的上的共同利益外,可能还有不同的利益.这些利益中有一些可能体现在另外的对立的群体中,这些群体在成员资格上的互相重合至少为这些组织之间的联合提供了有限的基础.冲突的路线不是平行的或迭合的,它们在无数复杂的模式中彼此混合相互交叉.在明确承认并公开处理冲突利益的程度上,整个社会可能看上去被频繁持续的有关大量争端的冲突所充塞.但是,实际上这些冲突是有限的并且不会在有着明确限定的和稳定的冲突群体之间导致深刻普遍的敌对情绪的形成,反之,整个社会却通过相互交叉的有限冲突结合起来.虽然冲突都表现在各种利益群体和社团的多重性中,但实际上个人在这种组织中的投入通常是有限的或部分的,其结果是冲突并没有削弱整个社会的团结,而是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团结[11](P626). 要避免政治冲突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主要是防止社会抗拒和社会冲突过程中形成主要断裂带.因为在这些常规性的抗拒和冲突中,如果不形成主要的断裂带,一般就不会酿成大的危机.比如,美国社会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都存在分歧、对立与冲突.越战还在进行,国内的反战运动就风起云涌;堕胎是否合法,针锋相对;在对伊拉克的战争问题上,美国国内的分歧比国际上还大;哪怕是像申办奥运会,是否承办这样的事情,意见的分歧和对立也无处不在.人们不能不奇怪,就是这样一个国度,天天分歧,时时对立,而且还设立了一个专门用来吵架和对立的议会,这个国家怎么就不乱,而且至今看不出来要天下大乱的迹象,其中原因之一就是每一种分歧和对立都有不同的阵营,社会难以形成一条主要断裂带.相反,在另外一些社会中,确实许多冲突都围绕在一条主要的断裂带展开.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一次冲突几乎都使原有的断裂带进一步加深,使冲突和对立越来越尖锐,对社会造成的冲击越来越严重.如此看来,一个有着有效的中层组织的社会将比大众社会能经历更多的社会运动,因为有效的、多样性的中层组织实际上减少了全民大动员的可能性.不同的组织有着不同的利益,成员的身份认同往往也彼此交错,对一个社会群体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对另一个社会群体来说可能无足轻重,甚至是有害无利的.这样,不同的组织会倾向于不同的社会运动,一个社会运动总有反对它的逆运动,各种政治力量互相抵消,从而避免了整个社会走向极端.在传统国家中,地方事物由家庭、村落和部落的首领或贵族自行管理,社会矛盾往往是分散的、地方性和多样化的.在这种权力结构下,地方性的和骚乱时或有之,但全国性大范围的社会运动、动乱和革命则几乎不可能,因为“这类系统中的分裂也常常被其他一些因素所缓解,如祖先的祭礼这种意识形态,以及围绕着门第、许多部落中交叉的年龄群组和地域上的近邻之间仿射纽带的紧密的社会关系网.”[12](P342)

多元社会中的冲突绝不是不平衡、不稳定的标志,恰恰相反,它是政治系统的稳定机制.一个能够容纳大量冲突的社会结构包含了一种把其他方面毫无联系、漠不关心或相互敌意的双方联合到一起,并把它们带进一个公共的社会活动领域来的机制.因此,一个社会中许多相互交叉的有组织的集体引起了各种相互交错的冲突,出于多种理由,它们可以防止深刻的分裂.由于一个社会中的大部分成人反复地被他们的组织亲和力拉进冲突,所以根深蒂固的怨恨较少有可能积聚起来.如果一场冲突的双方都包括许多在对方有亲密伙伴和群体亲和的个体,那么每一方都被迫同意对方的合法性并根据公平比赛的规则进行这场角逐,双方之间缺乏社会联系和沟通将导致对方被作为社会的一个毫无价值的敌人的社会形象出现,并保留导致没有保留的战争取向,按照这一取向,目的为手段进行辩护.李普塞特曾经指出主要政党之间以及主要政党与各种社会部门之间的这种互相交叉的社会联系对于政治宽容和稳定的重要性.反复沿着不同路线把社区重新组成对立派别的重叠性冲突可以防止社区分裂成两个对立阵营,它们实际上会把每个问题上采取对立立场作为一项原则.这样一种成为两个敌对阵营的可能的分裂结果将会是:不满逐渐增加并互相加强,敌对变得越来越剧烈,并且有一种日益增大的社会压力,最终形成的结果是,任何手段都可以用为了战胜敌人这种借口进行辩解,这正是与制度的生存互不相容的取向自身[13](P352).交叉冲突最终使冲突变得较不严重.为此,罗伯特·达尔指出:“政党冲突常常是粗暴而又痛苦,但冲突的激烈性被显贵集团盘根错节的友谊、家庭、利益、阶级和意识形态关系抑制了,他们人数有限但控制着国家的政治生活.”[14](P43)“当冲突彼此强化的时候,敌对方的构成在不同的冲突当中基本上都保持一致:形成分化的个人或者共同特征都不会改变.今天的盟友也是明天的盟友,今天的敌人也是明天的敌人.另一方面,在交叉分化的情况下,今天的盟友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就变成敌人.”[8](P51)这在最大程度上维持了社会稳定的生成.

冲突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有助于消除敌对者之间出现过分强烈的紧张关系,具有安定社会的功能,并成为社会关系的整合因素.但并不是所有的冲突都对群体关系具有积极功能,只有那些目标、价值观念、利益及相互关系赖以建立的基本条件不相矛盾的冲突才具有积极功能.结构松散群体和开放社会由于允许冲突存在,这样就对那种危及基本意见一致的冲突形成保护层,从而把产生有损核心价值观念的分歧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程度.对立群体的互相依赖和这种社会内部冲突的交叉,有助于通过互相抵消而“把社会体系缝合起来”,这样就阻止了沿着一条主要分裂线的崩溃[5](P67).如果团体所包含的个人,仅是部分地参与(非人格参与),冲突就不大可能是破坏性的.这样的团体可能经历大量冲突,但它自身易于构成抑制那种破坏统一的机制:团体成员的力量被分散在许多方向的冲突上,因此不会集中在一种冲突上而使团体分裂.而在敌意的原因不允许积累,允许冲突随时随地发生的地方似乎表明某种紧张状态的消失,在这里发生的冲突可能仍主要集中在引起它爆发的条件上,而不会再激发已沉默的敌意.通过这种方式,冲突就被限于“就事论事”的态度.有人可能会大胆地说,冲突的大量发生以相反的形式表明了会使强度减弱的关系[5](P136).当有组织的群体在一场争执中站在对立立场上的时候,相互连锁的成员资格就可能造成下述情况:许多个体被他们所属的各种会社拉到两个立场上去.在这些条件下,两个立场上都有好几个会社包括了某些对对立观点十分同情的成员,因为他们也属于采取了对方立场的群体.个体们处在来自他们所属而且已在一个问题上采取了相反立场的不同组织的交叉压力下,他们所经验到的内心冲突驱散了——可以这么说——双方冲突的一部分并使它较为不紧张,发生在每一立场上的许多群体之中的冲突也是如此.如果一个集体的某些成员在对立集体中有亲密伙伴,或者在某些方面他们自己也属于对方,那么这个集体就不可能带有许多敌意地去看待对方并对它采取极端行动.如果没有交叉亲和,当许多人涉及该社区中的同一种分裂时,冲突便倾向于渐增,在每个对立阵营中占优势的沟通可能导致剧烈的敌对,每一方不仅打败对方,而且努力摧毁对方[13](P351).在公民社会发达的国家,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不满,而且这种不满有时还很强烈,但是由于它不是全民性的,针对的目标也不是全社会性的,各种不满各自交错,而不形成一个断裂带,指向同一目标,这就预防了大规模性政治冲突的爆发. “每一种冲突的形式都阻碍着社会中的其他冲突等只有当分裂线重合的时候除外;在分裂线重合的情况下,这些冲突是互相加强的.等社会中那些不同的对立就像不同的波纹拍打着湖的对岸,如果一个波的波峰与其他波纹的波谷相遇的时候,它们就互相抵消;但是如果波峰与波峰相遇,波谷与波谷相遇的时候,它们就会互相加强.等因此,一个沿多种对立方向发展的社会比可能仅沿一个方向发展的社会被暴力分裂或肢解的危险要少.因为每一新的分裂造成若干狭窄的交叉裂缝,使得人们可以说社会被内部冲突联络在一起.”[15](P164165)但是只有多重身份不会产生罗斯指出的后果.如果社会成员的利益是相互增进而不是互相对立的话,那么多重身份将最终加深基本分歧.只有当存在多方面对立而又有多样利害关系的时候,相关关系加强的可能性才能避免,参与的分割才能维持.“在现代社区中,在社会问题上的冲突基本上发生在有组织的群体之间,而不是发生在孤立的个体之间;如果该问题具有广泛的意义,大部分有组织的集体都要处在采取某种立场的压力之下.因此,在一个社区中交往和组织的密度越大,很大一部分居民将被拉进各种冲突中的可能性也越大.然而,某种高度的组织密度意味着,该社区中的大部分人都属于好几个组织,这些相互连锁的成员资格减轻了冲突的严重性,尤其是如果许多组织都具有来自该社区中的各种社会部门和阶级的成员资格,就更加如此.”[13](P351)两极社会由于缺乏中间组织和多种群体,缺乏调适手段,使得冲突的机会和敌意累积起来.“相反,灵活体系由于允许冲突发生而使得破坏意见一致的危险变少.如果这是事实,那么敌对感情的表达和行为将通过冲突达成相互的或单方面的和解,并使斗争双方得到调适.”[5](P66)总之,要求成员全面卷入的社会害怕并且压抑冲突,但是也受着毁灭性反抗的威胁.而建立在多重群体关系之上的多元社会有可能通过群体间多重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冲突而被“缝合在一起”,这恰恰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稳定的生成.

四、结 论

社会的政治秩序与稳定并不会自动形成,“政治秩序是需要用心建设的公共物品”,“成功的社会必然要求某种保证政治秩序的途径.”[6](P1819)一方面,任何政治体制都必须拥有或建构一整套完善的冲突调控机制,依靠外部强制力而实现和维护政治稳定.正如EE谢茨施耐德指出的:“如何控制冲突是政治的关键.无法应对冲突的政治体制将难以为继.所有的政治、所有的领导过程以及所有的组织均涉及对冲突的控制问题.所有的冲突都对政治空间进行分割.冲突的结局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在未建立冲突系统的情况下,一个政治体制的存继便难以想象.”[7](P63)然而,仅仅依赖于此显然是不够的.另一方面,还需要我们深入认识政治冲突的特点,利用这些特点来共同维系社会稳定.“控制冲突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利用冲突本身.”[7](P59)因为“在冲突中的持续交战会导致双方接受调解这种冲突的某些公共准则”[5](P119),即冲突自身会产生支配它自身行为的一些规则与规范,这些规则与规范是政治冲突主体之间斗争的游戏准则,它保证了政治系统不至于因冲突不断而走向崩溃;各种冲突之间倾向于相互干扰,在现代政治共同体中,冲突分野的多样性将缓和社会群体间的对立.总之,人类社会虽然冲突频繁但却较好地实现了稳定,不仅源于构建起强大的外部调控机制,还源于冲突自身所具有的某种内在力量在起作用,这种力量就是政治冲突所具有的内在免疫功能,它构成了社会稳定生成的内在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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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美]罗伯特·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15]Edward Alsworth RossThe Principles of Sociology[M].The Century Co.,1920.

责任编辑: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