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首创“五类人员”教育转化新模式

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4266 浏览:108998

建立打击与转化“五类人员”新机制

身患严重传染病、自伤自残、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违法犯罪“收治收押难”一直是机关面临的难题.在无现成模式可借鉴的情况下,西安市局在全国率先探索出“收治在前、收押在后”打击与转化并举的特殊人群违法犯罪新机制,取得显著成效.周永康、孟建柱等领导对此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陕西省已决定在全省推广上述创新做法.

为彻底打击“五类人员”违法犯罪活动,西安市2010年11月专门成立了由市委综治委副主任为组长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和各分县局也分别成立了打击治理“五类人员”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把收押收治作为打击治理“五类人员”违法犯罪链条上的关键环节,坚持收押收治先行,开辟了三条收押收治通道:在监管场所设立专门监室、建立社会化救助绿色通道、在救助站设立“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

为确保打击与转化“五类人员”工作有法可依,市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办法》等办法规定,明确了五类特殊人群送押收押的范围、程序、要求及职责分工.与此同时,市财政局将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突破“五类人员”打击治理“瓶颈”的基础上,西安市局在全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治理“五类人员”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把人文关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来抓.在打击“五类人”,特别是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保护救助工作中,先后制定出台了《救助少年儿童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规范保护救助工作,提高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