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上何作为

更新时间:2024-04-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1152 浏览:45543

一、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一)准公共产品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于1954年创立了公共产品理论.它根据产品或怎么写作是否具有消费上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将全部社会产品和怎么写作分为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1]学前教育是一种准公共产品,这是因为:一方面,学前教育在幼儿的早期发展中具有非常大的作用,为幼儿以后的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学前教育具有较强的私有性;另一方面,学前教育还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劳动力,增加社会财富,从这一方面看学前教育又具有较强的公有性.因此,学前教育是一种集合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两种属性的准公共产品,所以学前教育的成本理应由政府、个人和社会共同承担.

(二)成本分担理论

美国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通于1986年提出成本分担理论.该理论的价值基础是:教育是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能满足多个主体的需要,其收益人包括国家、受教育者个人、纳税人、企业、家庭、学校.[2]根据受益人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教育的成本必须由这些主体共同分担.美国通过对幼儿园的研究指出:在考虑通胀因素的情况下,对贫困幼儿1美元的学前教育投入在他们40岁时可获得17.07美元的回报,其中幼儿及其家庭获得的收益是4.17美元,社会获得的收益是12.9美元.[3]社会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幼儿及其家庭获得的收益,因此根据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政府理应承担更多的学前教育成本.

二、我国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存在的主要问题

家庭所承担的学前教育成本比重过高

从1996年~2004学前教育收费和居民收入的关系显示:在1999年,我国学前教育平均学费水平超过了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在2002年达到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70%.学费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达到了55%(见图1).[4]高昂的学费不仅加重了幼儿家庭的经济负担,从长远来看,也抑制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

(二)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上严重不足

政府财政支持幼儿教育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在一些欧洲发达国家采用国家财政投入支持免费的幼儿教育,另一些国家则采用国家支付和家庭补偿的方法,但是父母支付的费用一般不多于幼儿教育成本的30%.[5]为了明确各方的支出比例,有些国家制定相应的法规加以保障,如挪威政府规定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的比例为:州政府补助36.2%,地方政府补助27.9%,父母付费和其他资金来源占35.9%;规定私立托幼教育成本分担比例为:州政府补助39.3%,地方政府补助8.2%,父母付费和其他资金来源占52.5%.[6]此外,发达国家还加大学前教育在公共教育经费的比重,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6年发布的《全球幼儿教育和保育报告》显示大多数欧洲国家幼儿保育和教育经费占其教育总经费的比例已超过10%.[7]反观我国,近些年幼儿教育经费占公共教育经费的比例一直在1%左右,在如此少的教育经费下,要想实现普及学前教育和教育公平的目标显然是不可能的.


(三)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不合理导致学前儿童入园率偏低

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不合理性,使得我国的学前儿童的入园率偏低,2007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只有44.6%,根本无法与小学阶段99.27%的净入学率和初中阶段97%的毛入学率相比.高昂的学费可能会使一些家庭无力承担,支付不起学费的家庭只能让自己的孩子赋闲在家.同时由于幼儿园收费高,小学又免费了,许多家长开始让孩子提前上小学,这不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三、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的经济学理论根据和实证研究

人力资本是指劳动者受到教育、培训、实践经验、迁移、保健等方面的投资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积累.人力资本的核心是提高人口质量,因此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投入的主要部分.[8]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赫克曼于2000年在分析高瞻佩里中心、芝加哥亲子中心幼儿园等研究的基础上,对学前教育作为一种人力资本投入做了专门、深入的论述,[9-10]提出如下观点: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在幼儿时期,对幼儿投入1美元所产生的效益比在幼儿期之后投入1美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大得多,而且对年龄越小的幼儿投入越多,所获得的收益越大,教育投入的收益率与幼儿的年龄成反比.(如图2)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通过学前教育的投入,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因此,要想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提高我国的人口素质,进而提升我国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需要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投入.

四、对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建议

(一)提高对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我国目前有1.3亿6岁以下儿童,占世界同龄儿童的1/5,我国幼儿教育经费在GDP中所占的比重远远低于OECD(经合组织)国家,据统计:2003年OECD国家幼儿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为0.1%~0.9%不等,而我国幼儿教育经费的投入仅占GDP的0.06%(见表格);我国幼儿人均支出少得可怜,2003年统计数据显示:OECD国家幼儿教育支出人均1000~6000美元不等,而我国同年的幼儿教育支出仅有238元.[11]同OECD国家相比,我国幼儿教育经费支出中家庭占的比重远高于绝大多数OECD国家,反观OECD国家,政府承担了绝大多数的幼儿教育经费.有鉴于此,我们要加大政府在幼儿教育经费中的投入比重.

(二)建立为主、地方为辅的财政拨款体制

我国地域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学前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因此要促进我国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建立以为主、地方为辅的财政拨款体制.实际上,这种以财政为主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模式在美国早已出现,2001年美国各级政府对0-5岁幼儿的保育和教育投入共为200-275亿美元,其中联邦政府大约承担了60%,州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了40%.[12]虽然各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国情有所不同,但我们可以在借鉴美国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拨款机制.如首先要对全国的学前教育投入有一个总体的预算,确定学前教育的最低投入标准,明确规定政府的财政投入比例,地方政府在满足确定的最低投入标准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收入水平确定本地区的投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