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期的中国会计

更新时间:2024-03-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252 浏览:141847

二十世纪中期指的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具体是指新中国成立(1949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1966年)前的十七年.这段时期奠定了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对中国以后的走向有着决定性的意义.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会计也走上了一条与以往完全不同的道路,我国当前的会计是新中国成立之时所采取的会计模式的延续,当时的会计模式对目前的会计发展仍有着直接的影响.研究和认识二十世纪中期的会计,对于准确把握中国现代会计的演变,理解当今会计很有帮助.

一、二十世纪中期中国会计的历史演变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如何建设新的国家,包括如何建立新中国的会计.“旧中国会计工作十分落后,近代会计方法仅在政府机关、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外国在华企业及少数规模较大的民族资本企业中推行,古老的中式簿记广为应用;推行现代会计方法的单位也是各行其是,没有全国统一的会计原则;会计教育极其贫乏落后;会计人才十分缺乏”(杨纪琬、余秉坚,1988).面对这样的局面,首先要做的是建立新式的会计规范,特别是要在新组建的国有企业中建立统一、先进的会计制度.

据目前掌握的资料,新中国最早一批统一会计制度是政府围绕统一国家财政收支这一中心任务制订的,包括1950年3月颁发的《金库会计条例》、同月下旬颁发的《金库条例实施细则》及1950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发的《各级税务机关暂行会计制度》、1950年12月财政部颁发的《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等.

重工业部编制和发布的会计制度是最早的统一企业会计制度.1950年4月,重工业部起草并向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交《重工业部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统一会计核算制度》(1949年11月重工业部企业经理与财务会计人员会议讨论通过),经批准后于1950年7月正式颁发实施.几乎与此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950年3月发布“关于草拟统一会计制度”的训令,称“等特决定由各企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草拟各单位的统一会计制度草案,等并由财政部设置专门机构加以审查,报本委核定执行”(杨纪琬、余秉坚,1988).于是政府各部门纷纷起草本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1950年下半年起,财政部“会计制度章程审议委员会”审议了重工、轻工、纺织、燃料、铁道、交通、邮电、贸易、农业等13个(一说22个)企业主管部门拟定的统一企业会计制度,通过了其中的9个.随后其他各行业统一会计制度陆续出台,1951年发布的各部门统一会计制度即有:电力工业企业统一会计科目、成本项目、会计核算形式;邮电企业统一会计制度;“纺织工业部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统一会计制度(草案)”;棉纺织企业成本核算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联行会计”;“各级粮食局(厅)暂行粮食统一会计制度”;全国工商联合会拟定的“私营企业会计制度”等,形成了我国以统一制度为特征的会计新局面.

在颁布上述各行业统一会计制度的前后,政务院相继颁发了《国营企业提缴利润会计处理暂行办法》、《国营企业提缴折旧基金会计处理暂行办法》、《国营企业资产清理及估价暂行办法》、《国营企业资金核定暂行办法》等一批有关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的规定,这些规定面向所有国营企业,具有全国统一制度的性质.

1952年11月,在财政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多项财务、会计规定,如:1952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审办法;若干行业的财务计划内容、报表格式;国营企业提缴利润、折旧办法;专业银行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及其监督使用办法;国营企业编送决算报告的办法;工业、交通、铁路、邮电、贸易、农林等行业的统一会计报表格式和会计科目;会计主管人员职务、权利、责任条例.会议还讨论了各行业统一的会计制度――“国营企业统一会计报表格式及说明草案”和“国营企业统一会计科目及说明草案”,该两项制度是新中国最早的全国统一企业会计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执行.

此后,财政部和其他部委不断出台各种各样的统一会计制度,并不断对已出台的会计制度进行修改,如:1952年10月第二次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会议上拟定的《国营企业年度清查财产办法》、《国营企业统一登记会计簿籍、填制会计凭证办法》、《国营工业企业材料会计资料办法》、《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工业、建设单位、包工(施工)企业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报表格式;1953年至1954年出台的《国营工业企业统一简易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格式》、《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报表格式和说明》、《国营工业企业凭单日记账核算形式标准账簿格式和使用说明(第二次草稿)》、《国营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及建筑安装过程成本核算(草案)》、《国营供销机构统一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格式》、《国营农业企业统一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格式》,修订的《国营工业企业统一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格式》、《国营企业建设单位统一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格式》、《国营包工企业统一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格式》等;1955年颁布(1956年1月执行)的《国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标准账户计划》、《国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统一会计报表和说明草案》;1956年颁布的《主管部门所属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标准账户计划及会计报表格式(草案)》;1957年颁布的《地方级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基本业务简易会计核算制度》、《国营企业基本建设投资及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的核算通则(草案)》,修订的《国营工业企业材料会计核算办法》等.


1958年“大跃进”期间,受左倾冒进思潮的影响和对此前照搬苏联会计做法的反逆,对当时的会计制度开展了一场以“放权、简化、通俗”为方针的改造,简化了会计制度(如根据1958年6月财政部发布的《改革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办法的通知》、《下放拟订地方企业会计制度权限的通知》废止了一批会计制度,下放了一批会计制度的制订权),各基层单位则大幅度地放松了会计管理.这场过激的简化运动扰乱了正常的会计工作,给经济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人们意识到了会计的过分简化带来的恶果,开始整顿会计工作秩序.1959年8月财政部颁发了《关于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若干规定》(史称“会计十条”),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管理、物资管理、和银行存款管理、支票和往来款管理、财产清查、会计交接、财会监督等十个方面对加强会计工作做出了规定.当年11月财政部本着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和简便易行的原则,发布了国营工业企业、供销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国营企业建设单位的“示范会计科目和使用说明(草案)”、“示范会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草案)”等4类8种会计核算制度,使加强会计工作的规定得以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