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9对保险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其

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286 浏览:81416

【摘 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号――金融工具》(IFRS)将全面取代目前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本文通过介绍IFRS的主要规定和最新进展,并结合保险会计实务,探讨IFRS的未来实施给保险业财务会计带来的重大影响以及保险公司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 键 词】IFRS金融资产分类保险业影响应对措施

2009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责分类及计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并发布了一系列的修订稿(目前仍有部分条款处于修订与讨论之中).IFRS9初定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拟全面取代目前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39).我国作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已取得实质性趋同的国家,IFRS9的实施意味着我国的金融企业将面临准则转换的复杂问题.本文试从保险业财务会计的角度出发,来分析相关问题,希望能为理论界和实务操作者提供一些相应的参考.

中国现行的有关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条款基本等同于IAS39中的相关规定.现行的IAS39一直受到批评,是因为其条款相当复杂,且实务应用很难.与保险业相关的内容包括:反映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带来的“盈利管理”的空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的判断标准很难把握、嵌入式衍生工具的判断相当复杂等等.IFRS9与IAS39的主要差异在于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在金融负债方面,除个别事项(如自身债务由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引起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由计入损益改为计入到其他综合收益)外,其余基本无变化.

相对于IAS39将金融资产按主体持有意图和资产性质划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的分类模式;而IFRS9是在简化金融资产分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按最新的修订稿,IFRS9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债权)投资(其中的最后一种由最近的修订稿所提出,且还在讨论之中).此外,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一般不允许重分类.对于混合合同,要求以整个混合合同为基础判断采用公允价值还是摊余成本计量,不再需要分拆处理(陆建桥、朱琳,2010).

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必须同时满足通过相应的“金融资产特征”测试和“商业模式”测试两个条件,否则直接归类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特征是指合约条款约定于特定日期产生的流量,仅包括支付本金及利息;商业模式的目标是持有金融工具是为了收取合同约定的流量,而不是在合同到期前出售该金融工具以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收益).另外,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金融资产也可以在一定情况下行使公允价值选择权而被归类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最新的修订稿中提出了第三种分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仅仅涵盖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某些金融资产.条件一是资产的合同流量仅仅支付本金和利息;条件二是使用资产的业务模式既非专门为了持有,亦非专门为了出售(新设的第三种分类类似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外汇利得和损失外,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再转入当期损益).

按IFRS9最新的修订稿,对于保险公司的债务工具而言,也可以同样划分为三个类别.显然,新设的第三分类(类似于IAS39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它的现实意义.保险公司有些债权投资持有的目的既非专门为了持有,也不是专门为了出售.这些债权投资通常会与一定期限的保险产品相匹配,它们既可能一直持有至到期与满期给付相对应,也可能中途出售以应对可能的赔付或退保.主体业务模式的目标同时包括管理资产以收取合同流量和出售资产两种情况,因此无论是划为以公允价值计量还是以摊余成本计量,都是很牵强的.因此,最近的修订稿中加入第三类显然是考虑到了这样一个现实情况.

对于保险公司的权益工具,按IFRS9最新的修订稿,可以划分为两个类别:(1)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2)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权益(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来说,分为上述第二小类的“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权益(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与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出售时的“损益”(差价)不再计入损益表,而是永远留在其他综合收益里(宋永和,2009).如果分到此类,除正常的分红以外,利润表不能体现股权投资的已实现收益,与一般保险公司进行股票基金等股权投资的目的不一致.因此分到第二小类对保险公司来说,意义不大.那么,对于权益投资,第一小类“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对许多保险公司来说,将是不得已的选择了.

根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四大上市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IAS39分类下的四类金融资产占据了保险公司总资产的大部分(约占58.87%),这些金融资产在未来将按IFRS9的要求重新表述,这无疑会给保险业的财务会计带来重大影响.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这三项金融资产在按IFRS9重述方面基本不会有问题,前一项可以对应IFRS9下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后两项可以对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保险公司金融资产重述的困难和影响主要来自于IAS39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在IFRS9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再存在,其按债权和权益性质、持有目的拆分成相应的分类(见上表),这些分类的变化会影响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流量在财务报表上的反映.截至2012年12月31日,四大上市保险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里的债权类投资共有6663.49亿元.从目前上市的保险公司实务情况来看,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里的债权类投资持有的目的既非专门为了持有,也不是专门为了出售.通常是与一定的险种期限匹配,既可能一直持有到期末收取本金和利息以应对保单的满期给付,也可能中途出售应对退保或赔付.这样的业务性质决定了绝大部分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里的债权投资可以对应IFRS9修订稿中新设的第三类.由于新设的第三类与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一致(公允价值变动进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再转入损益).这样一来,如果IFRS9按目前的修订稿定稿的话,对保险公司来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里的债权投资除了资产负债表里的分类有变化外,对损益表的表达事实上就无影响.截至2012年12月31日,四大上市保险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权益投资共计3561.93亿元,前文已提到在IFRS9实施以后,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部分投资将不得不重述为IFRS9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变动计入损益).由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这部分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波动将直接体现在损益表中(而不是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缓冲),将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波动.


目前上市保险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绝对值金额,远远大于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国寿和太保其他综合收益的绝对值甚至大于净利润;从四大上市保险公司相关损益数据可以看到,其他综合收益的绝大部分金额正是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后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另外,从这四大公司的年报中有关金融资产的披露可以知道,债权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是很小的,其实也说明了年报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与损失绝大部分都来自于其中的权益类投资.在IFRS9准则下(检测设递延所得税不变),这些原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权益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利得或损失将直接计入损益.模拟的实施IFRS9准则后各项财务指标与原先指标对比数据(IAS39与IFRS9下四大险企的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对比(2012年度和2011年度)可以看出,IFRS9下各保险公司的盈利波动性明显大幅放大了(2012年各公司都增加了盈利,而2011年都相应减少了盈利),国寿、太保、新华在2011年度净利润和每股收益甚至出现了负数.这是因为在IFRS9准则下,保险公司权益类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利得或损失直接反映在了利润表上.在资本市场繁荣时期,无疑会给公司增加大量利润;但在资本市场不景气时,却成为了公司沉重的负担,庞大的金额甚至能抵销其他经营业务所有的净利润.

IFRS9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为了减少金融工具核算的复杂性,然而它在减少资产分类的同时,产生了新的复杂问题(如对“商业模式”和“金融资产特征”的理解,如何区分“权益工具”和“债务工具”等),这些都需要专业判断和解释.除了上述问题以外,保险公司还面临如下的挑战:对于权益投资,IAS39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具有的蓄水池(减少盈利波动性)的“功能”不复存在,盈利波动性会变大;对于债权投资,能否归类于摊余成本计量的条件――判断是否符合“商业模式”和“金融资产特征”就显得很重要;需综合考虑IFRS9和新的保险会计准则可能带来的影响,对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会计核算系统和投资业务系统也需要提前作好准备,以应对未来的新分类及追溯调整等.

为应对未来IFRS9带来的一系列挑战,保险公司应考虑相应的应对措施:(1)做好执行准则的基础工作,如进行各业务系统的衔接、更新或改造(应对可能的追溯调整);(2)执行IFRS9后的员工知识和技能培训;(3)密切关注IFRS9的最新发展,其未来依然有不确定性;(4)关注尚未完成的保险合同新准则的发展.

在微观层面,IFRS9生效前保险公司的准备应集中在分析金融资产各项分类的优劣,以确定新的分类策略和计划.然后要根据这些策略和计划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对于债权投资,在IFRS9首次执行日前,可考虑的应对措施有:(1)预计在首次执行日前会终止确认(出售)的,不用追溯;(2)预计在首次执行日继续持有的,需提前考虑,如分析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特点和风险管理需要,考虑债权投资三分类的适当比例;又如分为“摊余成本”的需提前考虑“金融资产特征”测试和提前计划好相应的“商业模式”;再如不管分到哪类,需按那类进行追溯,提前作好追溯调整的数据准备.

对于权益投资,在IFRS9首次执行日前,可考虑的应对措施有:(1)预计在首次执行日前会终止确认(出售)的,不用追溯;(2)预计在首次执行日继续持有的,需提前计划相应的分类,具体应考虑的是,就权益投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似乎分到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才有现实意义.因为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权益的金融资产已实现收益是不能转入损益的;不管分到哪类,需按那类进行追溯,提前作好追溯调整的数据准备;提前做好监测和加强风险控制的准备.对于权益投资,用于缓冲股市波动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将不复存在,保险公司很可能被迫选择“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若如此,股市的波动将直接会体现为盈利的波动,这就需要企业建立迅速的监测和反应机制.

综上,IFRS9的实施将给保险业财务会计带来前所未有的影响,作为与国际准则实质性趋同的国家,中国未来的金融会计准则也将趋同于IFRS9.中国的保险企业只有深入了解国际上的变化,熟悉相应的游戏规则,并提前做好详细的规划和应对策略,才能未雨绸缪,在将来的运营中掌握主动权,更好地发展公司业务,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

(作者为财务部经理、CPA、复旦大学MPAcc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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