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家庭与社会责任观

更新时间:2024-02-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580 浏览:10683

摘 要:家庭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组织,不仅是一切社会组织的基础,甚至由此产生一切社会组织.因此可以说:“没有家庭就没有社会”家庭关系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成为社会关系的模本.因此,家庭关系能否和谐,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私事”,而且还影响到整个社会的运行.


关 键 词:家庭;道德理性;社会责任

家庭关系能否和谐,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处理家庭关系的合理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家庭.从传统上说,我国是一个重的社会,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家庭为原则,形成了“家国同构”的社会政治结构.我国传统社会家庭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儒家文化,孔子则是儒家文化的创始人.

为了实现恢复周礼的政治目的以及重构社会秩序的历史使命,本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孔子构建了以孝为核心的家庭原则.孟子、荀子紧随其后,对家庭的有关内容做了必要的补充和具体化,《孝经》则全面、系统地阐发了家庭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对不同阶层和不同场合的孝做出了明确规定,使人们行孝有了可操作的依据,这就使儒家家庭的思想体系基本成型”.

然而,由孔子创建雏形、孟子和荀子进一步发挥、《孝经》最终系统化的儒家家庭,只不过是一种礼制的要求,是以行为者的自觉和发自内心的需求为条件,并没有相应的外在社会力量的约束和限制作为保证.所以,两汉时期开始将家庭由礼入法,家庭由此有了法的保障.此后的历朝历代,都坚持礼、法并重,注重依照儒家家庭整治家庭秩序.

虽然在漫长的传统社会家庭和相应的国家政策也在不断变化之中,但其大的原则和框架基本上没有脱离孔、孟、荀所确立的家庭体系.家庭之所以“万变不离其宗”,究其原因就在于,我国传统社会的性质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一直属于型社会,正如梁漱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所说:“中国是本位的社会”.

因此,儒家家庭无论对个人和家庭还是社会生活,一直都具有极其深刻的影响,尤其在规范家庭关系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化带来的社会变迁,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儒家家庭和与此相适应的社会制度规范开始面临严峻挑战.儒家家庭是以道德理性为基础而建立起来,它要求人们在做出任何一项行为选择时,首先应当考虑该种行为是否和道德要求,随着现代化带来的社会变迁,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儒家家庭和与此相适应的社会制度规范开始面临严峻挑战争.家庭的重心由以往“以孝为本”转变为“以子女为中心”,由此导致了家庭代际关系的重大变化:原来以“父”为中心向老年人倾斜的家庭代际关系发生逆转,“父慈”有余、“子孝”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仅成为家庭和谐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且还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些家庭问题的出现尽管有很多原因,但多数都与家庭失调和家庭观念淡薄有直接关系.由于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因此,家庭的失调也使社会受到一定冲击,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以至于不得不付出高昂的社会代价去填补家庭失调所导致的家庭问题.

尽管先秦儒家构建的家庭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是,以家庭血缘亲情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先秦儒家家庭的人性特点却不会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至少可以说其中的一些原则和内容仍然可以运用于现代家庭构建与和谐社会建设之中.“用今天的眼光看,先秦儒家的家庭思想具有鲜明的矛盾性和两重性.既有尊重个体人权、倡导平等的一面,也有忽视甚至蔑视个人权利、坚守封建等级尊卑观念的一面.可以说是精华与糟粕并存、良莠混杂.在我国现实条件下,要构建既能反映我国传统文化特点,又能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庭体系,就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批判地继承的原则,对我国传统儒家家庭进行认真的梳理,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古为今用,改造创新,赋予传统家庭以新的内涵,发挥其在调整家庭关系方面应有的作用”.

社会责任是个人在这个社会上生存所需要明确和遵守的,个人在提高自身修养和处理好家庭关系的同时,重要的就是履行社会责任,或者说做一名合格的社会公民,促进社会和谐.而“礼”的思想在帮扶我们处理好和谐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在承担着一份社会责任.孔子认为道德的根本作用是实现“和”,“和”是一切道德的精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学而》就反映出孔子“贵和”的思想.孟子把“人和”视为人类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天时、地利、人和这三大要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说出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公孙丑下》)的至理名言.荀子把人类“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的原因归结为“人能群”(《王制》).《中庸》把“中”与“和”当做为人处事应当坚持的最根本的原则,认为人们的行为只有符合“中”与“和”的原则,才能处理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万物才能繁茂昌盛,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先秦儒家“和”的观念作为一种重要的思想文化资源,不仅有利于维护家庭团结,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乐群贵和”就要求人们把家庭中的亲情仁爱推及社会,实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颜渊》)的目标.为此,就必须坚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颜渊》和《卫灵公》)以及“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卫灵公》)的思维方式和为人、做人的基本态度,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一个人有了这样的思想和行动,岂有与人不和谐之理;每个人都能这样想问题、做事情,岂有人际关系不和谐、社会不和谐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