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教育质量评估存在的问题其

更新时间:2024-04-0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5976 浏览:118749

摘 要 :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已呈现出大众化教育的特征,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研究生教育质量方面的一些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为实现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改善,必须更加重视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从阐述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入手,分析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相应地提出了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对策与建议.

关 键 词 :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评估指标体系

作者简介:曾红权(1978-),男,江西万安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助理研究员,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西

南昌 330045)肖承岁(1990-),男,江西泰和人,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江西 南昌 330013)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1年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项目编号:11ZD053)、2012年度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JXYJG-2012-04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23-0001-03

我国自1993年以来,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出现超常规的发展,这种发展并没有解决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高素质人才稀缺的问题.相反,因这种超规模的发展而带来的研究经费短缺、研究设备紧张的问题层出不穷,给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危害.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需通过收集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相关信息、制订科学的评估指标等一系列活动来保障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因此,教育质量评估对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水平、解决人才供需矛盾与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是随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而逐步开展起来的,评估工作的起步晚于西方发达国家,评估工作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评估指标体系也不够完善,受集权体制的大环境影响,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行政色彩浓厚,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活动存在不少问题.

1.评估的价值取向存在扭曲

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实践中,没有一套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有些高校对教育学位委员会给出的评估指标生搬硬套,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结果被当做政府对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绩效考核的指标,评估活动的真正目的不是改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而是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寻求更多的财政拨款,为争夺更多的教育资源而不惜查重与投机,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严重,上级部门视察工作时评估工作就开展起来,敷衍了事,上级领导走之后评估结果就被搁置在档案室里.另外,许多名牌高校与专业拥有较好的声誉与充足的资金来源,进行自我革新的动力不足,致使研究生教育质量只停留在优秀的程度,无法达到卓越水平.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活动历程较短,经验较少,是导致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价值取向扭曲的主要原因.同时,学校领导者重视程度不够,国内学者关于教育质量评估的研究成果只停留在学术层面,未能发挥出应有的实践价值.

2.评估主体单一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主导着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活动的开展,通过各种政治行政手段来控制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这在一定时期内有利于保证评估活动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上的一致性,保证评估结果在公众中的地位,但仅凭政府一己之力难以支撑整个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导致评估活动封闭与评估质量下降,具体表现在:

(1)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与满足国家、社会与高校发展的目标不一致.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与规范下进行,政府以管理者的身份来要求得到满足管理要求的评估结果,忽视社会与公众的需求,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目标不仅是满足国家发展高等教育的目标,更重要的是满足社会对高层次的人才需求和高校以及研究生本人对发展的期望.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必须包含社会与公众的要求.

(2)政府更多地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执行评估政策,缺乏评估对象的主动配合,遭到评估对象的阻扰.评估命令由上级单位下达后,评估对象不能够很好地参与评估准备、评估设计、评估结果处理等相关环节,只能被动接受评估,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的决策,从而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

(3)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评估活动也间接破坏了与科学精神.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应该是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怎么写作,为家长、学生选择学习方向提供参考依据,而以政府的偏好取代民众的偏好,就会破坏精神.[1]另外,民众没有正规的渠道表达自身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要求,政府在制订评估政策过程中没有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评估的目的、内容、评估指标体系的制订、评估方法与程序的选择以及评估结果等都要求政府独自决定,不能充分体现决策的科学性.

3.评估指标体系不完善

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是一个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评估信息的收集与统计、评估结果的处理三者相结合的过程.[2]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中存在着评估指标设计不合理、评估标准单一的问题,不能体现教育的个性化发展与特色办学,导致所培养的研究生难以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

(1)评估指标缺乏针对性.当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中,评估指标一般是由政府组织专家制订并统一下达的,而并非由高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这种评估做法既不能考虑到各学科、专业当前与过去的纵向比较,也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将各学科、专业之间的排名情况体现出来.而且在这中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都有权重,都会影响到评估结果.各被评单位为得到高分,必须要争取在每个指标上都得分.这就不利于被评单位发挥自身办学个性和特色,甚至会对学位授权点在加强学科建设时起误导作用. (2)评估指标不完善.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未能完全体现研究生教育的整体质量.一方面,在对研究生的规模和科研经费进行测评时可观测的明确具体的指标还存在一些欠缺,这些定量指标必须成为研究生教育质量指标体系的一部分.[3]另一方面,在对研究生的素质及创新能力、研究生导师的敬业精神及科研成果的影响力进行评估时就不能使用定量分析的指标.所以,完善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指标应该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结合.

4.评估过程不够完善

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过程包括评估信息的采集和评估结果处理两个重要部分,在评估信息的收集过程中一定比例的数据要通过报表来采集,研究生教育的评估结果能够反映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综合实力的强弱和研究生教育水平的高低.

(1)缺乏规范有效的信息采集方式.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活动,非常强调所采集的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这样才能产生权威、科学、公正的评估结果.[4]在我国,这些数据和信息大多是依靠评估对象的自行提供,这其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来自不同公共信息系统的数据,其统计口径和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往往不一致;二是人为因素的干扰,有些单位有意或无意地改变某些数据,以达到对自己有利的目的.这些因素都导致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被削弱.

(2)评估结果的运用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一定程度上被理解是为政府发展教育事业怎么写作,评估活动中的信息数据都被政府垄断,公众不能受益于这种评估活动.导致这种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评估结果主要发布在一些专业刊物上,读者范围十分有限.二是许多公众对一些与评估相关问题,如评估程序、评估标准不了解等,导致对评估结果的信服度降低.在对评估结果的利用上,只注重其鉴定作用.评估主体把评估结果与奖惩结果直接结合,误导了评估对象的行为.此外,在政府主导的评估模式中,评估专家大多为国内高校的教授与行政管理人员,其中很大一部分教授兼任所在单位的行政职务.在行业自律意识普遍缺失且缺乏完备的监督机制的情况下,让利益共同体各方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大打折扣.[5]

三、完善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对策分析

1.以科学的价值理念指导评估工作

首先,针对评估活动功利化的问题,必须加强对质量的认识.在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实践中,质量一直被视为一种问题,质量评估活动的目的在于解决质量问题,而科学的评估价值理念应当把质量视为一种财富,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是高校办学的目的,而不只是用于应付评估机构的工具.其次,树立顾客满意的新理念,转变以往将低成本作为高质量的观念.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后,由于资源有限,高等教育的发展采用低成本的竞争战略,逐步进入了将低成本等同于高质量的误区,而实际上,满足顾客需要才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宗旨.在高校中,教师和学生是最重要的“顾客”.高等教育必须重视学生的地位,在发展中重视学生的需要,而教师是大学的化身,大学只有吸引并留住优秀的教学科研人员才能进行高质量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因此,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活动中必须树立顾客满意的新理念,充分重视学生与教师的评价和满意程度.

2.逐步实现评估主体的多元化

当前政府应该转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6]政府应该关注“要不要评估”的问题,要把“怎么评估”的问题交给专业的评估机构,这样不仅可以缓解政府的压力,使政府从繁琐的评估实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评估结果的把握与对评估工作的监控上.在我国,要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一方面应该由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模式向以政府、高校、社会为主体的多元模式转变.建立健全政府、社会、高校三位一体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另一方面,也要正确处理好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要通过完善评估的法律法规实现评估活动的法制化与规范化.需要大力扶持社会评估机构的发展,使其彻底摆脱死循环,需要政府与社会机构双方的共同努力:政府方面,需要加强立法,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社会评估机构的合法地位,并使其享有充分的言论、学术自由;对社会评估机构或团体来说,加强业务能力,掌握客观真实的数据信息,端正态度,明确目标,向大众传播权威、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牢记为顾务的宗旨,通过建立广泛良好的声誉保证自身有力的竞争能力,逐渐摆脱行政干预.

3.建立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贯穿着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活动整个过程的始终,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程度影响着评估结果质量的高低.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应当坚持以下几点要求:

(1)树立正确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观.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高教领域曾一度掀起了学院变大学的热潮,又流行建立研究型大学,一些大学盲目地扩展专业,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照搬一流综合性的大学发展模式.[7]这种做法源于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错误认识,要避免因评估指标的一致性而使办学单位失去办学特色的现象出现,就应当树立正确的评估质量观,坚持质量第一观念,引导研究生教育单位在各自的层次上积极不断地采取措施提高办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2)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指标要具有导向性.这是指研究生教育质量指标体系应该体现我国的教育政策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国家的教育政策方针是顺应社会经济需要的,要体现时代精神,因此,在设置评估指标时其中的数量指标也应该是动态变化的.

(3)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应注重效益指标.这主要是针对评估活动中存在着只注重规模不关注效益的问题.“效益”这个概念来源于企业,是为了更明确地反映出企业劳动占用、劳动消耗与劳动成果之间的比率,可以分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中,用来反映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效益指标有人均课题数、人均科研经费与人均论文发表篇数等.与课题总数、科研经费总数和论文发表总数等规模指标相比,效益指标更能准确表现出研究生教育质量水平.不考虑效益就无法客观地评估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实际上,两个博士学位点师资水平、科研经费水平都不相同,培养人才和产出成果的绝对数量就有可能不同,以同一指标评价该博士学位点质量的高低既不科学,也容易错误地引导政府的决策行为,对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危害巨大. 此外,在设计评估指标体系时应注重结合本单位、本专业、本学科的特点,避免使用同一套指标,使各类学校各有所得,保持自己的办学特色.目前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共设计12个学科门类,相互间差异较大,很难用一套评估标准衡量.当前的通常做法是针对不同学科门类,按学科(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建立多样化评估模式确定量评估标准,从而使评估工作更具有可行性、可控性、可信性,有利于促进学科建设和学科特色发展.[8]

4.进一步完善评估活动过程

收集与整理数据信息、组织实施评估与公布评估结果三个步骤构成了教育质量评估活动的整个过程,良好畅通的信息传递机制、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与合理利用评估结果对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必须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保持评估信息渠道畅通.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开展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评估信息网络,这需要政府成立专门负责信息网络建设组织,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与网络技术,使各方面信息共享;需要评估主体建立以高校为中心的信息传输网络,以便全面客观地掌握高校的办学状态和教学质量,同时,必须重视协调政府、高校与研究生三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通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怎么写作意识与发展信息相似度检测怎么写作等措施来解决各评估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精简高效的评估机构可以为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发展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优化评估机构,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有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使其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加强评估机构建设必须重视评估组织的人事建设,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加强对评估过程的监督,对一些“学术查重”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一些学科“成果拼凑”与“成果移植”等行为发生.


(3)合理处理与利用评估结果.改变以往评估信息与评估结果只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怎么写作的传统观念,将评估结果公之于众、怎么写作于大众.完善结果处理机制必须建立通畅的评估结果发布体系和有力的激励机制.发布评估结果是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关键环节,不仅要将评估结果传达给被评估群体,也要通过传媒使评估结果公之于众,促进社会监督,持续地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改进.评估结果要与奖惩结合,包括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政策激励、社会教育基金激励和高校与培养单位的自我激励,使激励体系制度化.[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