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关于接受自筹经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
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经审核,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录取______________为自筹经费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F).就在读期间的有关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按时交纳学费.学校不接受研究生档案,户口转入.生活费用及医疗费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二,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和培养要求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均与国家计划内研究生相同,学制3年.
三、收费标准:学费共人民币4万元,分二次交清.
四,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我校为国家计划内研究生设立的助教助研岗位津贴.
五,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支付学费2万元.第三学期开学注册支付学费2万元.甲方若逾期交付学费,乙方有权拒绝该生注册入学.缴款时请注明学号(见录取通知书),姓名,学费.
六,自筹经费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若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导致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本协议自行中止,已付学费不退还.
七,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内容如有与今后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抵触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修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盖章)经费筹集人(单位)
负责人(签字):(签章)
培养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2016年月日
日期: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