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期刊发表北京市,农业工程

更新时间:2024-03-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894 浏览:20258

广东省出版名家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国家人才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6—2020年)》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进一步推进我省出版行业大发展大繁荣,实现人才强省,人才兴业的目标,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在全省出版系统开展实施广东省出版名家培养工程.为确保培养工程人选的推荐工作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广东省出版名家培养工程人选的推荐培养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德才兼备,人才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出版名家的引领示范作用,全面促进我省出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广东出版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优为先的原则.确保名家人选推荐优中选优,真正把德才兼备,成就突出的一流人才遴选出来.

坚持业绩突出,业界公认的原则.名家人选推荐要突出工作业绩和行业影响力,把业界公认和对出版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作为主要依据.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客观公正和科学高效的选拔机制,确保人选推荐程序科学规范,过程公开透明.

三、工作目标

广东省首届出版名家拟培养10名左右,今后每三年推荐一期,每次培养广东省新闻出版名家10名.坚持培养,选拔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出版名家的引领示范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出版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四、推荐对象

在我省图书,电子,音像,数字,期刊出版单位(以下简称出版单位)从事出版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人才.

五、组织工作

根据党管人才的原则,广东省出版名家培养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领导下,成立广东省出版名家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11人,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出版名家培养人选的选拔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主要职责是拟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方案,协调推荐评选事项,组织专家评审及出版名家培养和管理等日常工作.

广东省出版名家推荐培养工作由省纪委派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察室全程监督,确保推荐培养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六、推荐条件

从事出版工作8年以上(含8年),并我省出版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含5年),工作业绩突出,在本省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的人员,均可列入推荐培养范围.

(一)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和实践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怎么写作.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出版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6年5月31日).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策划编辑了一批具有理论价值,使用价值,艺术价值和其他文化传承价值的出版物,对编辑或相关专业有较深研究和造诣,发表,出版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着,在编辑或相关学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

2.在出版领域,成绩卓着,由其主导的产品产生了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承担和组织过国家或省级重大出版工程,对行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成为业界代表人物.

近三年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违反出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不予列入推荐培养范围.

(二)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应具有深厚的出版专业理论基础,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并对出版业务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成为学术带头人,了解本行业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在实践中正确运用.

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独立解决过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和学术问题,策划并承担过在本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出版项目.

3.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术核心期刊独立发表过具有创见性和开拓性的本专业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或独立出版本专业着作2部以上,研究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4.在指导培养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方面卓有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很高的知名度.

(三)业绩成果条件

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担任组稿或责任编辑的出版物,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指获得"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或原国家图书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或原中国图书奖之一)2次以上或省级奖励4次以上.

2.主持责任编辑工作或独立担任责任编辑的国家或省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后有5种各被2家重点报刊选载或评论,并获得突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担任执行主编的报刊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列入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方阵或者双效期刊方阵,或担任责任编辑的文章有25篇被重点报刊转载或评价.

3.主持责任编辑工作或独立担任责任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被评为全国优秀畅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5种或省级优秀畅销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8种.

4.独立策划并主持责任编辑工作或担任责任编辑,列入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并已出版5种(套).

5.在出版方面有独特创新,业绩显着并得到行业认可,在全国或全省出版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2016年5月底前,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发通知,各地各单位开展动员及推荐申报工作.

(二)2016年6月底前,各单位受理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和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6月1日至6月20日,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广东省出版名家培养工程推荐人选申报表》,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发表的论文等各一式五份及电子版(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出版的着作(交原件即可).

2.单位初审并推荐.6月20日至6月30日,各单位受理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材料核实认证和资格初审,公示及异议受理,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3.评选办公室复审.7月10日前,各单位将确定的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送交广东省出版名家培养办公室,由培养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各单位报送推荐人选的截止时间为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8月15日前,省出版名家培养办公室分别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经初评通过的推荐人选提交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评审,筛选,并以无记名方式确定拟培养的初选名单,经综合考察后报送局党组审定.

(四)出版名家培养人选名单经我局政务信息网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人选将正式向社会公布,授予"广东省出版名家"称号,颁发广东省出版名家证书.

八,资助扶持

广东省出版名家资助经费纳入省委宣传部文化强省专项经费开支.经推荐被授予"广东省出版名家"称号的,每年安排X万元培养工作经费,用于其研究创作,文化交流,学习调研等.具体措施如下:

(一)资助扶持出版名家开展创作研究.鼓励出版名家承担重大课题研究,重点项目开发和主旋律作品的创作,支持其对出版事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研究,积极推荐出版名家作品和研究成果参加省级和国家级评奖.

(二)资助扶持出版名家开展学术交流和考察调研.创造机会,让出版名家到全国重点高校,重要出版单位和国外出版机构参观考察,交流沟通,增强国际视野,提高研究和创作能力.围绕出版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宣传任务,重大影视题材,重点建设项目等,组织出版名家开展座谈研讨和学习交流.

(三)发挥出版名家智囊作用和示范效应.发挥出版名家专长和优势,支持他们参与出版领域重大课题,重要工作的研究论证和专家咨询,组织他们深入基层,培养一线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推介出版名家优秀成果和突出业绩,提高名家社会影响力和行业知名度,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突出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出版名家所在单位要为名家承担重点项目和科研课题,开展业务研究,重大创作,学术着作出版,学习交流,境内外考察,名家推介等活动提供各种条件和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成立名家工作室.

九,保障怎么写作与考核管理

加强出版名家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探索建立健全的出版名家怎么写作和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他们创新创业的宽松和谐环境,依托信息技术,创建交流平台.积极筹措专项经费,确保扶持出版名家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名家考核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一)加强出版名家政治思想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提高名家理论水平.加强出版名家思想作风建设,增强科学精神和团队意识,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加强出版名家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通过电子信息渠道,了解名家思想动态和研究需求,对所提要求和反映的问题积极协调,妥善解决.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通报出版工作的形势任务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进展.结合重点工作或重要节日,每年组织1-2次名家联谊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三)建立出版名家创作研究经费资助扶持制度.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每年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专项培养经费,对出版名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出版专着等活动给予资助扶持.强化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出版名家给予表彰奖励.

(四)加强考核与管理.及时了解出版名家创作研究,参与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情况,对他们承担的资助扶持项目进行跟踪了解,考核评估,积极促进成果的推广和运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和相关配套措施,定期考核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法违纪,学术查重等严重行为的,取消其出版名家称号.

出版名家推荐评选工作是加强我省出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级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各级出版机构要高度重视,确保广东省出版名家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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