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独立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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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2016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指导与答辩工作表

日期工作内容学生导师2016年7月10日

开题答辩开题需要修改的同学请重新提供论文开题大纲,

未参加开题答辩或开题未通过的同学,开题时间顺延至2016年7月8日,未参加者将取消其论文答辩资格.在开题报告中填写指导教师意见,

开题结束后,根据评审小组意见,结合导师意见调整并修改论文大纲.2016年4月30日前

写作(一)完成初稿,提交给导师,每篇论文正文应在2万字左右.对初稿进行审改,提出修改意见,填写论文指导修改纪要,将修改意见于5月12日前返给学生.2016年6月1日前

写作(二)对论文初稿进行修改,并将提出修改意见后的二稿交给导师.将导师修改意见记录保存.对论文二稿进行审改,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将修改意见于6月10日前返给学生.2016年7月28日前

写作(三)将修改后的三稿交给导师,由导师提出进一步修改意见.将导师修改意见记录保存.对三稿提出修改意见,导师应于8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返给学生.2016年8月31日前

答辩前的准备(一)根据导师在三稿中提出的意见进行整理,修改,确定定稿.于8月18日前将论文定稿电子版交给导师.对学生交来的定稿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论文打印单上签字,将同意参加答辩的论文电子版发到anxiaoyan@dl.(需确认是否收到),时间在8月31日.

日期工作内容学生导师2016年9月1日——9月28日

答辩前的准备(二)1,9月9日前,学生论文接受学校学位论文抄袭系统检测,检测通过的学生由JM中心教学部通知其论文排版打印地点,在所指定的打印地点按时完成校对,并签字.如未按时于9月9日完成排版校对的,中心将不安排其参加本次的论文答辩.

2,9月10日—9月28日,学位论文校内校外评审,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参加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对印出的论文进行最后的审核,并与学生研究论文答辩的有关问题.2016年10月20日


答辩早8点进行论文答辩,答辩结果当天宣布.具体地点提前浏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网页或咨询.

注意事项:

(1)学生或导师未能按上述表中指定的时间完成相关的工作(包括每一个环节),则该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2)在上述日程表中,若遇特殊情况论文答辩时间更改,中心将另行通知.若不通知,则按上表确定的时间进行答辩.

(3)每篇论文均应包括前言(中英文对照),目录,正文,附录,主要参考文献,后记等内容,其中,除附录外均为必选项.

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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