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

更新时间:2024-01-3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747 浏览:121099

经济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7)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拥护中国的领导,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需要的复合型高层次专业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爱岗敬业,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怎么写作,

(二)掌握本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务,管理工作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经济法学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法,商法,金融法.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如确有必要,经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报研究生教育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

课程设置

课程采取学分制.总课程学分不低于4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必修课14学分,选修课程10学分.

学位课程(共计21学分)

1,政治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

2,外语:第一外国语(72课时,2学分),专业外语(72课时,2学分),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民法学原理(54课时,3学分),

4,专业课:经济法专题研究(72课时,4学分),商法专题研究(72课时,4学分).

必修课(共计14分)

1,经济学(54课时,3学分)

2,竞争法(54课时,3学分)

3,劳动法(54课时,3学分)

4,国际经济法(54课时,3学分)

5,法学方法论与文献检索(36课时,2学分)

选修课(共计10分)

1.限制性选修课(限选2门,共计4学分)

(1)合同法(36课时,2学分)

(2)证券法(36课时,2学分)

(3)税法(36课时,2学分)

2.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共6学分,其中必须包括一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硕士研究生应当从事一定的科学研究,设科研学分5学分.

(二)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参加15场校内讲座(每参加5场给1学分),设讲座学分3学分.

(三)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当完成一定的社会实践或教学实习,设实践学分5学分.

五、中期考核

导师组在第五学期依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经中期考核,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合格者,可继续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

六、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中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选题,第五学期初参加导师组举办的论文开题报告会,第六学期初参加导师分别组织的论文预答辩,第六学期中按学校统一规定交付论文,参加各项论文质量检查和论文答辩.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经济法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类别课程设置总

时学

分每周学时考核方式任课

教师备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第五学期第六学期学位课政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22考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11考试第一外国语基础外语7244考试专业外语724考试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法理学专题研究5433考试民法学原理5433考试经济法专题7244考试商法专题7244考试必修课法学研究方法与文献检索3622考试经济学5433考试竞争法5433考试劳动法5433考试国际经济法5433考试选修课

限选课税法3622考试限选两门合同法3622考查证券法3622考查任选课任选3门,其中非本一级学科课程1门实践

论文教学,社会实践5√须于中期考核前完成参与讲座3√√√√√科学研究5√√√√√论文开题报告与论文调查√√论文撰写,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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