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文英语翻译安徽

更新时间:2023-12-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448 浏览:154058

江苏大学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

英语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方案补充规定

(江大校〔2016〕162号2016〕197号)补充规定如下.

一,因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不同,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参考教材等方面实施分类教学,以满足不同类型研究生对英语教学的需求.

二,学术型研究生采用分层次教学,根据研究生入学英语基础分为基础班,拓展班两个层次.拓展班必修课程由"学术论文写作","高级口语","模拟国际学术交流"组成.基础班英语必修课程为"文献阅读与翻译","学术论文写作","高级口语"模块."TOEFL,IELTS训练"课程调整为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学校经过选拔开设"TOEFL","IELTS"菁英试点班,满足高水平人才英语学习需求.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模块由ESP(专门用途英语)和"高级口语"组成,选修模块与学术型研究生一同在全校范围内选修.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英语要求:

1.凡在CET-6考试中成绩达425分及以上,TOEFL考试成绩85分及以上,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者视同学位英语合格.其他外语国际考试成绩由外国语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认定.


2.凡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用外文撰写的学术论文被SCI(E),EI收录或在国外单独组办的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参加国外学术交流并作会议论文汇报者,出国课程学习或学术研究三个月以上者视同学位英语合格.

3.为鼓励研究生参加国际英语考试,自主提升英语水平,CET-6,TOEFL,IELTS等国际英语考试情况纳入研究生奖助体系考核范围,其成绩作为奖助体系分级标准之一.

4.全日制专业学位周末班暂不作要求.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江大校〔2016〕197号文件同时执行,江大校〔2016〕197号文件中与本规定不一致处,按本规定执行.

江苏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6月23日印发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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