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看东方美学

更新时间:2024-02-2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616 浏览:154675

【摘 要】中国书法可谓是中国文化的审美表征.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华夏审美人格心灵世界,并以其特立独行源远流长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不可忽略的重要地位.作为一门秀外慧中的艺术,中国书法集东方美学众多元素与一体,具有浓厚的东方特色与审美特征.

【关 键 词】书法;东方美学;意境

中国书法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中国书法是在东方这片沃土上发展和成熟起来的,它与东方美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书法作品中可以看出无数东方学的观念,它是东方美学的浓缩与精华.

一、秀外慧中的“抽象艺术”

东方,是一个古老而悠久的国度,在这片土地上生长的文化古朴、神秘、幽雅、充满韵味,东方之美追求的是外在与内在的统一、和谐,追求的并不是“为形式而形式”、“为艺术而艺术”的纯粹美.东方美不仅仅秀在外,更是慧在中.书法艺术正是如此.

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传统艺术,汉字的表意性及其独特的结构,为书法艺术提供了前提条件.抽象和表现是中国书法的两个不同侧面.从形式或构造的角度而言,中国书法是抽象的;从内容或意蕴的度而言,中国书法又是表现的.它的抽象是表现或表现性的抽象,而它的表现则是抽象或抽象性的表现.中国书法不仅仅讲求形式美,也注重内涵,不是一种“纯形式”.作为一门抽象的艺术,书法不像许多后现代作品那样,只注重抽象而不重内涵,为抽象而抽象.

单纯的抽象、“纯粹的视觉性”并不是中国书法所致力的目标.“深识书者,惟观神彩,不见字形”,“学书通于学仙,炼神最上,炼气次之,炼形又次之”,“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更重要.中国书法的创作,不仅要求极力发挥笔墨的性能,曲尽线条和结构的种种变相,而且要求赋予笔墨、线条和结构以人性的内涵,使之成为情感和人格的象征.伍蠡甫所说:“我国书家的精神深处并没有像康定斯基那样消极的、颓废的‘内在需要’,因此作品中呈现出雄强、刚劲、浑朴、秀雅、潇洒、隽逸、奔放、严谨等十分多样化的风貌和境界.我国书法艺术能用抽象形式表现以上种种情境,堪称健康地抽象艺术,而且是值得大书特书的.”

二、“动静结合”与“阴阳之道”

中国传统哲学中,老子把道看作世界万物的本原,所以也把道看作认识的对象,强调认识的根本任务是把握“道”.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它的美是阴与阳,刚与柔的糅合,字里行间透露着一种两极相生、动静结合且无以言传的美.

从静态的角度来看书法艺术:以静止的“形”表现动态的“势”,以感觉的媒介表现超感觉的想象,以有限的笔画表现无限的情思、意趣,这是中国书法(也是中国所有艺术)最引人入胜的审美追求.在静中求动、动中求静,在动静之间体悟万事万物的生生变化,以及宇宙全体的生机、节奏与和谐,这是中国人的人生态度和艺术追求.

总体而言,中国书法的美本质上更应该说是一种动态的美、内容的美、意蕴的美或表现的美.中国书法的“形象”,不是静止的形象,而是运动的形象,是类似于美国美学家苏珊朗格所说的那种舞蹈般的“力的形象”.静态的美在形,动态的美在力与势,在神与意.在书法美的构成中,最根本的是动态的美.这种“动”,宗白华先生称之为“生命内部最深的动,是至动而有条理的生命情调.”中国的书法,以表现有条理的生命情调为最高目标,书法用笔的根本原则是柔中求刚,正中求奇,稳中求险.如董其昌所说:“作书所最忌者,位置等匀.字须奇宕潇洒,时出新致,以奇为正.”

在书法和绘画等等的创作中,动与静是创作者首先要掌握的最基本的艺术辩证法.动与静,分开来说是一动一静,似成对立,但从全体来看,动与静的交替,本质上还是动.朱熹在《读易纲领》中睿智地指出:“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阴阳,一动一静,一语一默,皆是阴阳之理.”

三、书法中的意境美

从整体上说,东方艺术属于意象型艺术.“意象”是东方美学中的核心范畴,它发源于中国古典美学,同时在东方其他各民族的美学体系中也有具体、深刻的体现.在书法中,由符号语言,包括线条、墨色、形状等组合而成的被称为“意象”,无数的“意象”组合成了整幅作品的“意境”.


在书法中,古人称之为“神”、“神采”、“神气”、“精神”等等,都是讲的书法的意境美.一件书法作品,如果总体上缺乏一种贯穿全幅的气质和精神,就难以形成一种美的意境;成功的书法艺术,应该是每个字的线条和结构是美的,同时全幅又组成为一个整体,集中体现出某一种美的意境.中国艺术素以境界为上,认为“有境界则自成高格”.

古人云“书画同源”“书画同体”,书法作品和中国的山水画往往有异曲同工之妙,从山水画中,我们可以集中体会到中国画的的意境、格调、气韵,与民族的底蕴、古典的底气与人的性情.在欣赏一幅书法作品时,我们所能看见的是它的形质――点、线及其构造,“物虽胡越,合则肝胆”,本不相关的客观事象和物象按照艺术家的主观倾向结合起来,可以相互为用,相互辉映.在书法中,不同的线条按照不同的方式进行组合,与线条分割后的空间共同作用,可以构成千变万化的书法形象,表现各种各样的境界.

然而,书法意境美的营造不只是取决于那线条的分割、黑白的呼应、点画间的转化,更多的是这境界“诞生于一个最自由最充沛的深心的自我.”书法意境美的创造,根本上取决于书家的思想感情、审美趣味、审美理想以及人格襟抱.在文学作品中,“风格即是人”,作品风格就是作者人格品位的展现,书法上也是如此,从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我们可以看出书家的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的平和自然之美,正是其随顺自然、委运任化的人格心灵的体现;颜真卿端庄宽舒、刚健雄强、大气磅礴的书法,又体现出他凛然正气的人生追求;郑板桥的“六分半书”,不衫不履,天性自然,于其中透出他人格心灵的真率与活脱等书家常常借书法寄托情感、抒发情怀,使之成为一种理想化人格的化身.艺术的使命不仅仅在于反映客观世界,更重要的是反映人的主观精神.所以,书法意境美的创造最终取决于书家的思想感情、审美理想和对客观现实的美的感受.因而我们也可以从书家特有的汉字艺术造型和作品意境中窥探出他们独特的审美意识和风格,要了解书法艺术的真正审美根源,只有到书法主体的心灵中去寻找.因为在那些流畅的线条、飞动的曲线、变化多姿的结构中渗透着主体的内心世界和人格精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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