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的教育公平

更新时间:2024-01-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2806 浏览:106219

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特殊教育现状的分析,探讨完善我国特殊教育公平发展的策略,丰富特殊教育公平的研究.

关 键 词:特殊教育 教育公平

一、特殊教育的内涵

对于特殊教育,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人们对其内涵和外延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美国1997年《残疾人教育法》认为特殊教育是指为满足能力特殊学生的独特需要而特别设计的教学.我国的《教育大辞典》中把特殊教育泛指为采用特殊的方法、手段和设施对异常儿童的教育.目前影响较大、运用较广泛的朴永馨教授的定义.朴教授认为: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二、特殊教育公平的现状

(一)受教育起点的不公平

教育部公布的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普通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根据《2009年全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2009年度残疾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在学比例为69.5%,仍有30.5%的学龄残疾儿童没有接受义务教育.2009年,在全国18岁及以上残疾人的受教育程度构成中,有41.8%从未上过学,34.8%为小学文化程度,初中文化程度才16.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就更寥寥无几了.同时还存在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性别差距以及不同类型残疾人入学机会的不平等.

(二)受教育过程的不公平

特殊教育中受教育过程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较低、特殊学校专任教师师资比较薄弱等方面.目前我国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已成为残疾儿童主要的教育安置形式.由于随班就读在我国开展得较晚,同时又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致使目前我国随班就读还处于低水平阶段,随班就读人数偏少,质量偏低,各地随班就读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学生出现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的现象.另外特殊学校专任教师数量严重不足,特殊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层次较低,专科学历仍然占一半以上,研究生所占比例很少,这种现状远远落后于普通义务教育中的学历构成比.

(三)受教育质量参差不齐

教育部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中也提出,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通过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提高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年鉴2006的数字,截至2005年,我国有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教学校1662所,但是全国只有110所特教学校开办了中等职业教育.可以看出,由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与班级较少,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中仅有少数残疾儿童能够继续接受职业教育,这就造成了残疾儿童教育与就业之间的断层,降低了残疾儿童就业的可能性.


三、特殊教育公平发展的策略研究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提升残疾儿童入学率

国务院在制定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提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教育的主要任务在于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遍接受义务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我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与其他教育保持同步发展和得到同幅度的提高,尽快缩短残疾儿童教育和国内普通教育以及国际上残疾儿童教育的较大差距,我们必须深化体制改革,树立大教育观,将特教融入大教育体系,实现普教与特教一体化,实现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与普通儿童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残疾儿童的入学率.

完善我国残疾人教育立法

目前,特殊教育是我国普及义务教育中的薄弱环节.要推动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立法.尽管我国已经有了一些和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条文,但还缺乏专门的特殊教育法.为使残疾儿童接受公平的教育,体现我国对人权的关注,制定特殊教育法是当务之急.我们还应该积极制定“特殊儿童教育促进法”、“残疾人教育法”、“公民教育权利保障法”等系列法律及其配套法规、实施细则,把依法治教、立法为教作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广.

加大对特殊教育专任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

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特殊教育比普通教育有着更强的专业性,这就提高了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要求.我国应该执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制定专业标准,从制度上建立起制约机制,从而有效地提高特教教师的专业素养.有关教师资格认证的法律、法规要细化,应详细地规定对特教教师的学历要求、所受教育的科目内容、接受培训的方式、时间要求、对教学实践时间的要求、增加问责制等内容.制约机制要和激励机制相结合.

总的来说,特殊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很多方面还不够深入和全面,因此基于教育公平的视角,对特殊教育中的不公正问题进行审视,对不公平的现象进行改善,才能保证每个残疾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享受平等、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让我国的特殊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作者单位:长沙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