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其影响

更新时间:2024-04-0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852 浏览:13005

一、新旧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一)会计核算基础新旧制度在会计核算基础上有较大变化.旧制度“总说明”中明确“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新制度则规定“高等学校会计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基础”.这一变化意味着权责发生制核算不仅只在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方面应用,还扩大其在资产类、收入类业务中使用的范围.例如,资产类中除文物文化资产外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对高校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本通过分期计提折旧(摊销)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对于科研业务收入也可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如“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计入科研业务收入中.其他业务收入中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确认按权责发生制,其他业务收入中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培训收入、合作办学收入也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予以确认.会计核算基础的变化后,高校会计核算中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其核算内容也将发生变化,同时对高校会计期间盈余带来重大影响.

(二)会计要素、会计核算内容及其会计科目旧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要素,而新制度中明确地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要素.从要素名称来看,将原来的“支出”要素改为“费用”要素,变化不明显.但从要素所包括的具体内容来看,其核算内容有较大变化.一是基建建设投资纳入“大账”.旧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而新制度要求将基建建设投资与教学科研经费共同核算,纳入高校“大账”.为适应该变化,会计科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基建工程”一级科目来核算高校基本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增设“基建拨款”来核算高校收到的和地方财政的基本建设拨款,高校的基建贷款也纳入高校负债类的“长期借款”科目的二级科目中,同时取消了“结转自筹基建”科目.二是新增资产折耗内容.为了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合理确定教育成本,要求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耗.为定期核算资产价值耗费,将不计折旧的文化文物资产设置“文化文物资产”单独核算,同时增设“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在费用类科目中增设“资产折耗”来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一变化将对高校财务实务工作尤其是首次执行新会计制度时产生重大影响.三是新增预算会计科目.为满足“既提供绩效评价需要的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信息,也能提供预算管理需要的预算收支信息”需要,新制度在科目设置上采用“双轨制”,即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来实现会计信息提供的多重性.在财务会计科目设置的基础上,新增“预算收入”、“预算支出”、“本年结余”和“累积结余”四个一级预算科目作为平行科目.其中“预算收入”对应财务会计科目中的收入类一级科目,“预算支出”对应高校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费用类中除“资产折耗”、“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外的一级科目.在账务处理上,新制度明确了“可以与财务会计科目平行记录;也可以平时不作记录,在期末根据财务会计有关数据调整记录.鼓励高等学校进行预算会计科目平行记录”.四是新增公共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随着近年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工资津补贴、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政策的实施,实务中已经启用的了相应的会计科目,在新制度中再予以明确.如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缴非税收人、财政调剂收入等科目.五是会计科目其他方面的变化.一级会计科目编号由3位变为4位;取消了借出款、固定基金、经营结余、结余分配、经营收入、拨出经费、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一级科目;部分一级科目核算内容并入其他一级科目中,科目名称上有所变化但核算内容不变等.

(三)财务报表的变化旧制度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等,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收支情况说明书等”,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财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及预算执行结果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以及报表附注”.不同点为:一是名称表述上的不同,如由“会计报表”改为“财务报表”,“收入支出表”改为“收入费用表”;二是资产负债表(月报)中不再将的收入、支出要素列入;三是新增“预算收支表”和“基建投资表”;四是将收支情况说明书改为“财务报表附注”,会计信息内容更丰富.

二、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状况与会计盈余的影响

(一)新制度对高校财务状况的影响由于新制度将基建会计纳入高校财务统一核算,改变过去一个高校两个会计主体的不利局面,从而更能完整地反映高校的整体经济活动.高校基建工程支出、基建贷款均在高校资产、负债项目中予以反映,高校资产更加完整,能反映出高校因基建贷款所带来的财务风险,从而促使高校加强风险管理.另外对固定资产等根据使用情况计提折耗,能较真实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执行新会计制度使高校财务状况更全面、完整、真实.

(二)新制度对高校会计盈余的影响新会计制度对高校当期盈余也会产生较大影响.新制度对当期会计盈余的产生影响的主要在于资产折耗、部分收入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由于旧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计折耗,因此支出中不包括资产折耗,从使事业结余偏高;而根据新制度的费用中包括资产折耗,会使费用增加,从而使当期会计盈余大大减少.另外,新会计制度中对科研经费收入等部分收入高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从而影响当期收入从而影响会计盈余.这些变化一方面有利于高校核算教育成本,另一方面也会使高校的办学效益凸显.

三、高校执行新制度的准备工作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规范体系,属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组成部分,执行新会计制度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也有利于提高高等学校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因此高校要充分认识执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二)加强领导、部门配合调整涉及面广,其具体业务会涉及到高校内部各相关部门;同时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对高校会计盈余的影响会凸显高校的办学效益,甚至会影响高校内部某些部门或个人的利益.因此新旧制度衔接不仅仅是由高校财务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具体实务性操作工作,它需要高校成立由高校领导、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来领导开展具体工作,如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日程、按日程督促检查工作等,这样才能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

(三)人员培训、提高素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基础发生变化、会计科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等,尤其是平行设置财务会计科目与预算会计科目的具体账务处理,高校财务人员日常账务中接触得比较少,甚至有些就未使用过,因此需要专门组织安排财务人员学习新制度,以尽快熟悉和掌握新的财会制度,高水平、高质量做好高校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四)业务准备一是清查盘点工作.对现有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盘点,完善记录,做好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和执行新制度的准备工作.尤其是文化文物资产的确定,固定资产的清查_盘点,及清查盘点后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以及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的确定等等.二是基建帐务并账准备工作.对原来的单独的基建财务账目进行清理,如及时完成已完工程的峻工验收审计等工作,对在建工程项目成本、工程款等的清理.基建贷款本金、利息及其相关资料的清理等等,为并入“大账”作准备.三是会计核算软件升级工作.由于新会计制度中会汁利,目的编号、科目名称、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有重大变化,现有会计核算软件的功能可能不能满足按新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因此需要及时做好会计核算软件进行更新或升级工作.


(编辑 代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