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遭“黄牌”逼迫汽车召回政策遇考

更新时间:2024-02-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730 浏览:22821

日前,雷诺公司宣称已在中国做出了召回问题汽车――梅甘娜的决定.这与之前国家质检总局就雷诺在欧洲召回梅甘娜问题车一事发布风险警示有关.由于雷诺在欧洲召回梅甘娜问题车已经一年多,却迟迟没有主动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说明缺陷情况,因此,才遭此“黄牌”警告.由此,雷诺也被业内有关人士指责其在汽车召回问题上,在我国和欧洲市场存在双重的标准.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已经出台了三年多,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主动召回,而不是强制召回.

因此,在汽车生产厂商和召回制度之间形成了一种“尴尬”的关系.无论是国外的厂商还是自主品牌的汽车生产企业在汽车召回问题上的态度都表现得有些“暧昧”.

雷诺接“黄牌”

日前,雷诺宣布将在中国召回问题汽车梅甘娜.这与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风险警示通告密切相关.从根本上说,雷诺是迫于压力才做出召回决定的.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风险警示中说,法国雷诺汽车公司生产的部分梅甘娜汽车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要谨防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该通告说,据其他国家政府公布的信息,由于变速器存在安全缺陷,雷诺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开始在欧洲召回梅甘娜(MEGANE)II、克丽奥(CLIO)III两款汽车.目前在中国国内市场存在大量进口梅甘娜汽车,但雷诺公司到目前为止,一直未向质检总局主动说明缺陷情况.

在风险警示中,国家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在使用梅甘娜汽车时,如出现不遵从驾驶者意愿,自动跳转为手动挡模式;不遵从驾驶者意愿,自动跳锁在3挡;仪表盘上挡位显示不正确;自动变速器警告灯亮起等现象时,建议立即向雷诺公司授权的维修怎么写作站报修.已经因上述情况而受到伤害的,请立即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质检总局同时要求雷诺公司立即对在中国市场的梅甘娜汽车车辆变速器故障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消费者安全,并就进口汽车缺陷情况向质检总局做出书面说明.

雷诺中国公关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雷诺已经作了召回的决定,但是召回的行动还有很多具体的技术细节需要落实,现在还在进行召回的程序.”而对于发布召回公告的具体时间,该人士表示还无法给出确切的时间.

而对于梅甘娜在欧洲已经召回一年多的事实,雷诺公关部的负责人表示,这与不同国家的技术规则不同有关.该人士否认了雷诺在汽车召回上存在中国市场与欧洲市场的双重标准.

制度待完善

在汽车召回问题上,雷诺是第一个被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风险警示通告的.但像雷诺这种在汽车召回问题上,被指责在中外市场存在双重标准的,却不是第一家.

2007年11月,由于油管故障问题,丰田汽车曾经在日本和海外地区召回20多万辆汽车.当时召回的既包括在日本本土销售的20余万辆雷克萨斯G350、I250、IS350系列以及和锐志轿车.还包括在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等地召回4.9万辆这三种型号的汽车.但中国市场却不在此次的召回之列.对此,业内就表示过质疑.


除了双重标准之外,一些汽车企业的召回也被人认为有“作秀”之嫌.在2006年的“315”期间,国内曾有7、8个汽车企业在短短一周召回汽车达20万辆之多.虽然后来此事被当作是笑柄,而集体作秀之风之后也有所收敛.但是,目前一些汽车企业的召回行为仍不免存在作秀的嫌疑.很多汽车召回所涉及的零部件基本不涉及核心零部件,甚至有的汽车召回对行车安全并无大碍.

“有的汽车企业想通过汽车召回对自己的企业进行宣传,并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对此,汽车专家贾新光曾指出.他说,汽车由成千上万个零部件组成,某个零部件出现问题是正常的事.但一些汽车厂商正是通过利用这一点,在解决一些小问题的过程中,来树立自身的企业形象.

本来这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这些汽车企业只对这些小问题关心,而对汽车自身真正存在的大的问题视而不见.2007年,东风本田CR-V后悬挂出现塌陷,大宗案例证明确实存在设计缺陷,但东风本田对此置之不理达半年之久,后经媒体及社会各界给予压力才宣布召回.

同年,一汽-奥迪A42.0T自动变速器出现漏油,多方求证后证明是普遍现象,但至今一汽-奥迪方面仍没有一个正式的说法.

而我国目前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行的是主动召回,而不是强制召回.这种缺乏强制性的召回制度,正是造成汽车召回问题的最重要原因.

贾新光表示,召回是一个监管的过程.汽车召回应该从立法、执行、监管三方面独立公正地形成强制性的机制,以此对汽车质量进行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