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媒体优势提升公民法治素质

更新时间:2024-03-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061 浏览:21265

[摘 要]:本文以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在法治宣传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入手,总结地方台如何利用地域优势,发挥容量大、时效强、覆盖广的动态空间传播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观念的广泛深入传播鸣锣开道,有效地促进公检法部门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文章借助当地著名法制案例,结合国内法治重大新闻以及本台栏目特色,以大量翔实数据和深入分析,探索出地方台担负起传播法治信息、普及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质重任的成功经验.

[关 键 词]:宣理专栏渠道

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有赖于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治文化的形成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基础性作用.而法治意识的提高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传播的渠道,这个渠道还必须是广大民众最认可和最接受的渠道.当今,公众更多地依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传媒获取信息,表达诉求.其中,广播电视传播作为一种容量大、时效强、覆盖广的动态的空间传播渠道正越来越受到关注,正在逐步担负起传播法治信息,普及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质的重任.

近年来,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台积极探索和发挥好地方广播电视台的传播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观念的广泛深入传播鸣锣开道,有效地促进了公检法部门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提升民众法治素质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加强日常宣传,点亮法治明灯

广播电视新闻具有时效性强、传播密集度高、热点跟踪及时快捷等特点,因此,日常法治宣传的加强十分有效,特别是跟进社会法治热点,以多维度、多视角深刻解读重大法治事件,注重报道执法、守法、见义勇为等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逐步点亮人们心中的法治明灯.

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2岁女童小悦悦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18路人冷眼漠视,最后是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施以援手,才把小悦悦从轮胎下救起.但是,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离世.这起案件引发全国人民的关注.花都当地的广播电视媒体也及时追踪,广泛采访群众专家讨论“见死不救”是否该入刑,讨论人们心中的道德底线究竟去到了哪里,讨论公民素质是在沦丧,还是在改变.虽然到目前为主,法律专家依然众说纷纭难下定论,但至少,这个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提起了民众对道德的反思,对公民素质的反思,对交通法、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现实司法实践中的了解.


在小悦悦事件后,10月18日深夜,花都也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子一天之内连续两次被车撞,两次都受到了肇事司机以及多位路人的帮助.当地广播电视媒体随机跟踪报道,播出了《花都路人不冷漠女子一天两次被撞获救》的三集连续报道,弘扬救助者助人为乐精神,赞扬肇事司机勇于担当的精神.同时,还以“刮骨疗伤、警醒社会”为宗旨,连续推出《请停止冷漠》、《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个小悦悦》等5篇报道,让遵纪守法、诚信互助、和谐友爱的主旋律温暖社会人心.另外,注重报道法治宣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让守法、执法、见义勇为等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传播法治精神,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学法、知法、守法.

2005年至今,花都的广播电视传媒先后播发《三学生见义勇为受嘉奖》、《外来工下河勇救人》、《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见义勇为英雄》、《市领导慰问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亲属》等见义勇为相关新闻近百条.在这些新闻报道中,有案件追踪,有民众善举,有违法必究,有妥善安置英雄后人,有法律援助,以动态声势,将善良、热心、互助的道德观念以多种的形式潜移默化,传达给受众;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不断植入受众心中,有效地提升了民众的法治素质,也提升了公众的整体道德水平.

二、开设专栏专题,以案说法传播法理

借鉴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广东电视台的《社会纵横》等金牌法治栏目的做法,花都的广播电视媒体改变最初照本宣科式的播放法律条文的“法制宣传”模式,深入挖掘百姓身边法律故事,采取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新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先后与区司法局、区分局联合开设《法制时空》和《花都警讯》等专栏,讲述在花都发生的一个个法制故事、刑事民事案件等,让受众在看故事、听故事的过程中,了解法律常识,掌握运用法律武器的技巧,提高法律意识.近10来,共制作播放《法制时空》120期,《花都警讯》450期.专题报道《区分局打掉一个盗窃电力设施团伙》、《破获侵犯商业机密案》、《五小时侦破酒驾肇事逃逸案》、《清网行动,抓捕全国通缉犯》、《一男子涉嫌谎报案情被拘留》等上千期节目,这些节目不仅宣传了法律条文,更是将法律知识融进每一个真实故事中,真实贴近、情节生动、通俗易懂,可看可听性很强,老百姓很容易通过这些生动的案例,记住法律的规定,理解法治的精神,使法律意识逐步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两个重点栏目,已经在本区拥有了广泛的观众群,为法治观念的传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加强司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近年来,公民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关注度是越来越高,每一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总是伴随着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议.广播电视积极宣传,网络、微博频频热议、报纸杂志整版头条,这表明民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参与热情正在逐步提高.配合这种热情,当地的广播电视媒体也不甘示弱,纷纷加大对公检法系统重大案件、重大法治活动的宣传和解读,广泛宣院、检察院、机关送法制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让法治观念遍地开花.大力宣传区法院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执行”等获得全国表彰的先进执法模式.持续宣传各镇街治安维稳中心的成功调解案例,为提高人民群众的依意识、保护自身权益、创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地引导作用,营造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法治氛围.

去年10月26日,花都两名民工因讨工资未果,而冲上区政府综合大楼楼顶准备跳楼,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将其行政拘留.对此,花都没有像以往那样回避、掩盖,而是积极以正面引导为主,要求媒体大力宣传,通过邀请区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案情,呼吁广大市民面对欠薪一类的经济纠纷,要采取平和、合理、依法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采取堵路、跳楼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过激违法行为,否则,机关将会做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区信访部门负责人也接受采访,公布区长专线、区专线、花都信访网站,引导群众理性、依法、合法地表达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系列新闻、专题宣传,在妥善处理欠薪事件的同时,也给民众上了一堂深刻而生动的法制课.

从破坏电力设备案、案、欠薪案、盗窃案,到2008年新物权法出台,2011年醉驾入刑、新婚姻法调整、新税法调整等,花都的广播电视媒体都及时报道,深入解读,让新的法律法规条文和相关措施在受众心中迅速生根发芽.制作的法治新闻在省市级评奖活动中频频获奖,其中2007年反电视专题《老陈寻亲记》、2008年宣传圆桌审判感化少年盗窃犯的电视专题《特殊的审判》分别获得省级新闻奖二、三等奖.可以说,恰当积极运用当地媒体,为法治文化、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拓展传播渠道,提高法治影响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传播渠道越来越多,越来越快捷、越来越平民化,手机短信、留言、信件、博客、微博、楼宇广告,加上各种纸质传媒等等,不胜枚数,这些媒介以操作简易、快捷、便利和信息量大等特点,让公众能随时随地参与法治节目讨论,发布相关信息,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时下最流行的、播放量极大的留言互动环节,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充分调动了观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深入探讨社会法治内容,有效引导民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有数据显示,2010年,花都法院共收各类案件12165件,审结民商事案件7825件,同比增长12.98%,表明花都民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6.17%,同比增长5.95%,居全市法院第二,这再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众的稳定、和谐意识也有了显著提高.

总而言之,充分发挥区县级媒体优势,能有效助推法治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公民法治素质的不断提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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