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保险的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24-02-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451 浏览:142891

摘 要:农业保险是运用保险制度,对农业风险进行管理的有效方式.发展农业保险,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我国的农业保险不断发展壮大,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逐步发挥,得到了政府和农民的肯定,提高了保险业在三农建设中的保障能力.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农业保险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需要我们加以改进.本文简要回顾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深入分析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 键 词:农业保险;政策支持;巨灾风险分散

党、国务院对农业保险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多个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给予了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各地政府对农业保险也给予支持,我国的农业保险不断发展壮大,怎么写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承保险种不断扩大、功能作用日益凸显,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怎么写作水平不断提升,农业保险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

1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我国的农业保险从上世纪80年始起步,但规模一直比较小,甚至在2000年以后大多数地区的农业保险处于停办状态,从2004年开始在保监会的推动下,才在部分省启动有省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试点,农业保险逐步又发展起来.2007年,财政开始对农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政策,各地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农业保险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1.1覆盖面不断扩大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从2007年到2012年,我国的农业保险保费从50亿元增加到240多亿元,年均增速超过35%,农业保险规模亚洲第一,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承保农作物面积从2.3亿亩增加到9.7亿亩.2012年开办区域覆盖全国所有省市,参保农户1.83亿户次.

1.2农业保险功能作用日益凸显

农业保险有效地保障了农业防灾减灾、有力支持了农业灾后恢复再生产,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2007年到2012年累计向9000万农户支付赔款551亿元,户均赔款600多元、其中2012年,共向2818万农户支付赔款148亿元,户均赔款526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7%,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

1.3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财政自2007年开始对农业保险实行保费补贴政策,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补贴的区域和品种逐步增多,比例不断提高,税收支持不断加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保险的发展.从开办时只有6个省享受保费补贴到覆盖到所有省市;享受财政补贴的品种也由最初的6个增加到目前的15个,地方财政补贴的品种也有20多个;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也由最初的25%增加到35%-40%.农业保险还享受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等方面的减免或优惠.

1.4支持政策法制化

2012年1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颁布《农业保险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农业保险法规.2013年4月份,保监会下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管理的通知》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作为农业保险条例的配套制度,为农业保险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1.5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加

从2007年的7家公司涉足农业保险试点,到现在的25家经营主体活跃在农业保险市场上,目前还有更多的公司正在向保监会申请农业保险经营资格.还有大量的农业互助保险等保险组织也在为农业保险的发展贡献着力量.

2我国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2.1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面积只有40%左右,承保粮食作物面积也只有50%左右.能繁母猪和生猪等养殖业的空白覆盖面也较高,仍有30%多的能繁母猪和90%多的生猪没有保险保障.林业保险也是刚刚起步.还有部分地方支柱产业或是特色农产品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也没有财政补贴.相对于发达国家90%以上的覆盖面和100多种补贴险种仍有较大差距.

2.2保障程度还比较低

与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保或保收益阶段相比,我国的农业保险还停留保物化成本阶段,还没有进入保产量阶段.而且由于种子、化肥等主要种植成本的提升,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每亩地的平均保额仅占物化成本的50%-80%左右,出险后农民得不到全部物化成本补偿,加之保险金额增速远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保障水平低导致部分农户投保积极性不高,对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利.

2.3巨灾体系建设还需加强

从全国来看,财政支持下的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尚未建立,从地方来看,大多数地区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巨灾风险保障机制,有部分省虽然建立了巨灾风险基金,但由于没有财政及相关政策的扶持,基金积累不够,不足以应对巨灾风险,一旦发生巨灾,将对整个保险行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这也导致保险公司缺乏扩大覆盖面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4各项支持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

农业保险补贴政策还需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在区域上还需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从全国来看,中西部地区的保费补贴力度相对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偏低,部分中西部地区的贫困县无力承担县级财政补贴,无法与财政补贴配套,承保面越大,补贴负担就越重.形成了农民需要投保和保险公司无力承保的矛盾局面,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承保面的扩大.

2.5《农业保险条例》的配套制度需进一步健全

《农业保险条例》框架性内容居多,对部分内容只做了比较原则性的规定,没有细化,虽然保监会近期已经出台了关于市场准入和产品管理方面的配套规定,但在保费补贴模式、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基层网络建设标准和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管理等方面仍缺乏细化的规定,需要完善的配套制度加以完善.

3相关政策建议

3.1提高覆盖面,增加补贴险种

积极扩大承保面积,加大农业保险深度推进,让更多的农户参保,加大对养殖业和林业保险的推动力度.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财政补贴品种范围,支持各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增加一些特色险种.推动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减轻当地财政和农民的负担,千方百计满足农民的需求,使农业保险险种能覆盖到绝大部分农业产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

3.2加强创新力度,提高保障程度

应当结合各级财政和投保农户的承受能力,适当增加保险金额,探索建立保险金额与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联动机制.逐步向保产量阶段推进,增强险种吸引力,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加强产品创新,满足不同层次保险保障需求,推动农业保险产品科学化和通俗化,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怎么写作水平.

3.3加强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设

进一步落实《农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加快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保障体系,从中央层面出台巨灾风险分散的配套规定,提供政策支持,建立全国统筹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探索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扩大农业巨灾风险保障能力,防止因巨灾威胁农业保险制度的稳定.

3.4完善政策支持制度

根据不同地域的特点和地方财政承受力度,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建立差异化的财政补贴力度,对中西部地区和生产大县降低地方财政的补贴力度,在省级范围内对县级财政比较薄弱的地区,加大省级财政的补贴力度,减轻县级财政的补贴压力,更好地推动农业保险的开展.

3.5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条例的》配套管理办法

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和制定关于保费补贴、巨灾风险分散、基层怎么写作体系和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细化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93;李劲夫.农业保险发展进入新阶段(J).中国金融,2013(4).

[2]庹国柱.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报告.2012[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