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

更新时间:2024-02-2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7659 浏览:80613

【摘 要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例如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2010年的舟曲泥石流灾害,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社会各界都做出相应的努力,但还是不能弥补如此巨大的损失,使得百姓的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地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先从我国面临的巨灾风险和管理现状出发,说明这些风险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再介绍我国当前的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最后进行总结,说明我国在农业巨灾风险的管理方面还要做出哪些努力.

【关 键 词 】农业巨灾风险;保险;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7-072-02

一、研究背景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高,造成的危害也非常严重,而且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然灾害发生以后,对农业的破坏程度更大,例如2008年所面临的两大自然灾害,年初的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据灾后有关部门的统计,汶川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涉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共造成2万多倾的种植土地遭到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人民币.2010年发生的舟曲泥石流灾害以及最近发生的雅安地震,泥石流灾害发生以后,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4亿人民币,灾害共造成舟曲县城区1850多间商户被掩埋或遭受水淹,总面积超过4.7万平方米,经济损失高达2.12亿元人民币,而且畜牧业、种植业、农业机械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的损失,对农业的发展造成威胁.虽然我国存在一些补偿措施,现有的风险管理制度也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例如灾害发生以后,保险公司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建立“绿色通道”处理灾后赔付事项,积极响应保监会的要求,但是赔偿的金额相对于巨大的损失仍然十分有限.党的十八大也提出,要实现“四化同步”,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但是农业巨灾风险的存在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所以,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巨灾风险管理体制很有必要.

二、我国农业所面临的巨灾风险及管理现状

(一)我国农业所面临的巨灾风险

近些年来,社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我们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取得很大的进步.但是事实上,在面对自然时,特别是发生巨灾风险时,我们的能力仍然非常有限,所以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近些年来,巨灾风险发生概率是在提高,而不是降低.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一旦巨灾风险发生,可能造成损失的绝对额是不断增大的.据统计,2011年,全球共发生302起自然灾害,共计29782人在自然灾害中死亡或失踪.2012年全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600亿美元,同时,2012年约有9500人在自然灾害中丧生.以我国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的损失来说,死亡和失踪共8.7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8451.4亿元.综上所述,我国巨灾风险形势不容乐观,经济社会发展受巨灾影响点多面广,人员伤亡重,财产损失大,社会安全事故风险增多,而全社会风险意识普遍不高,抵御巨灾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巨灾风险防御体系有待完善,巨灾风险管理工作任重道远.

(二)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管理现状

由于我国自然灾害频发,自然灾害的发生又没有规律可循,虽然我国也存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做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但是在自然灾害尤其是重大灾害面前仍然措手不及.我国农业巨灾风险损失补偿主要以国家财政救济和社会捐助为主,主要工作由政府部门承担.这种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局限性十分明显,一是这种方式会造成巨大的政府财政压力,救济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收入,财政救济受政府财政能力的限制,往往会造成突发性财政负担.二是这种方式对巨灾损失的补偿范围小、水平低,财政预算安排的灾害救济支出通常只占财政支出的较小比例,政府财政的救灾支出可能远远超过预算安排,财政赤字又要满足经济稳定的目标,所以政府财政只能最低限度地给受灾群众提供灾后救济,而社会捐赠又具有很大的随机性,不能满足巨灾发生时的损失情况.三是容易造成受灾地方政府和受灾群众的依赖心理,甚至造成受灾地区虚报灾情,增加道德风险,导致救灾效率低、公平性差等问题.

三、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十分有限

在过去几十年的抗灾救灾中,尤其是在特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我国政府及时、无偿地分发救灾物资,组织与实施灾后重建工作,的确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还不那么发达,政府的财政收入总量不那么充裕,单纯的依靠政府的财政支出进行救济会对财政造成压力,尤其是巨灾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政府财政预算难以对其进行预测,在巨灾突然发生时,政府越来越难以满足灾害发生时各方面的资源需求,政府补贴水平低,压力大,容易对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二)保险公司对巨灾保险承保能力低

由于我国的保险公司资金实力并不雄厚,农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都处于较低水平,所以,保险公司并没有能力承担巨灾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其次我国保险公司巨灾保险品种逐渐减少,而且我国保险业提供的农业保险中将巨灾风险无一例外地列为除外责任,其他的农业巨灾在农业保险条款中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所以,保险公司对巨灾保险的承保能力低.

(三)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手段单一

常见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工具有保险、再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巨灾证券和指数保险等.我国巨灾频发,但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手段却相对单一,主要通过农户自留、财政资金救助和社会捐赠的方法筹集灾后重建资金,灾民抗风险能力较差.所以我国的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手段还是过于单一,损失补偿程度非常低.

四、应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措施


(一)注意发挥政府的作用 政府首先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因为农业巨灾风险管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工作,需要许多方面共同的努力,必须要有一个部门进行统一的领导,使各个方面和领域相互配合、协调,统筹安排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农业风险管理体系高效有序运转.其次是要健全巨灾保险制度,单纯的依靠政府的力量会对政府造成压力,可以将巨灾风险进行分散,最好的方法就是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最后政府可以考虑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基金来源应以财政拨款、社会募集为主,将原本用于救灾的、不能滚动使用的资金逐步转换为可以长期积累的巨灾风险基金,提高农业巨灾风险管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注意利用市场的力量

主要是利用保险市场的力量,保险市场可以对风险进行有效的分散,随着保险行业的实力越来越强大,对金融市场和经济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同时,保险行业还拥有社会上比较先进的风险处理技术,所以,利用保险市场来分散巨灾风险对于处理巨灾风险十分有效.

(三)发挥科学技术的优势

要注意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例如在我国的保险市场中,如何确定巨灾险的费率就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其次,编制巨灾风险指数又是一项难题,这就需要政府和相关研究机构调查整理并公布相关巨灾的资料.同时还要注意国际合作,吸取国际上的一些先进做法,加快推进对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的研究.

(四)注意公众的力量

公众是巨灾风险管理的主体,要注意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基层政府可以对公众进行防灾减损的宣传教育,公众也应该积极参加,树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观念,强化公众的风险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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