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认识

更新时间:2024-02-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5406 浏览:68338

一、建立银行存款制度的原因和目的

银行存款保险是一种对储户的存款提供的一种保障,就是当储户存款的银行破产时,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利用银行存款保险准备金替破产银行对存款人进行部分或全部的赔偿.

在绝大多数国家,银行都是非常重要的金融机构,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银行是企业,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银行特别容易受到挤兑破产的威胁(挤兑是指大量存款人在短时间内提取大量的现象).如果有不利于某家银行的流言出现,就会有一些储户去这家银行取出他们的存款,因为他们担心一旦这家银行破产,他们就无法取回自己的存款.当银行外面出现一定程度等待取款的队伍,就会使一些一开始并不想去提款的储户加入进来,即使他们并不需要这些,这就会使这家银行在短时间内需要大量,如果银行不能够筹集到足够的以应对存款人的提款,就可能破产.

挤兑不仅会威胁资产不良的银行,即使对资产良好的银行也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我们必须建立一种制度来防范银行和金融系统的崩溃.因此,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有:

(一)保护银行和金融体系,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二)保护广大小储户,对机构储户和大储户来说,小储户缺乏获得信息的来源和渠道,无法了解银行的真实情况,其利益更易受到侵害,

(三)保护银行业的平等竞争,如果没有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那些大的、早已成立的、并有一定信誉的大银行就会拥有一种潜在的优势――非常大非常重要以至于不能破产(too big to fail),这样就对新进入的银行不公平.

二、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宗旨及其运行方式

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宗旨就是对存款人的全部或部分银行存款提供保障,防止银行破产时存款人血本无归,也就是将全部或部分由存款人所承受的风险转嫁给银行存款保险机构,从而达到稳定金融体系,避免银行业危机和保证社会稳定的目的.

当有一家银行面临破产的危险时,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将采取措施来避免这家银行破产,以避免直接赔偿存款人的存款.银行存款保险机构介入主要按以下3个步骤:

第1步,限制破产银行的正常业务,整顿管理机构,召集股东大会,

第2步,寻找可能购写或愿意支持破产银行的其他银行或金融机构,

第3步,如果上述方法都不可行,银行存款机构将对储户进行赔偿.

三、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银行存款保险机构是公立机构还是私立机构

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是公立的也可以是私立的.私立的银行存款保险机构是由参保银行自己或其他的保险机构来管理,建立私立银行存款机构的好处是:能使这些参保银行认真负责评价每家参保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从而来确定每家银行每年应交纳的保费(每年的保费是根据银行所承受的风险水平和其所拥有的存款总数来确定的).但私立的银行存款保险机构也有弊端,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可能会同时出现一家或几家参保银行面临破产,而一家私立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很难拥有如此庞大的资金来支持这些银行.而对公立的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有国家的支持.所以笔者认为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应该由商业银行和国家的央行共同来组建.

在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银行存款保险机构进行了改革,目的是为了使银行存款保险系统慢慢脱离央行和政府的干预,理由是政府不愿意再接受这个沉重的、没有止境的财政负担.但是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后,尤其是蔓延到银行业之后,各国政府为了稳定银行和金融系统,都大力加强了对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控制和支持.

(二)银行存款保险是自愿加入还是强制加入

目前,各国建立的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都是强制加入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如果是自愿加入的,就会有银行加入也有银行不加入,这样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就不能覆盖整个银行业,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

2.如果允许银行自愿加入,有些大银行就会不加入,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足够大足够重要,倒闭的可能性很小,这样银行存款保险的保费就会增加,从而导致一些原本想加入的银行特别是一些小银行望而却步,使得银行存款保险制度不能有效的建立.


(三)银行存款保险的保额

银行存款保险的保额当然是浮动的并且有上限为最佳,不能是百分之百的保障,原因有以下3点:

一是百分之百的对银行存款进行保险,它违背了最初建立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保护缺乏信息来源的广大小储户.

二是百分之百的对银行存款进行保险,使得广大存款人和舆论不再对银行业进行监控,不再关心他的风险和他的资产状况(舆论也是对银行业进行监控的重要手段).

三是百分之百的对银行存款进行保险,会使得银行所要交纳的保费金额大大上升,加重银行自身的负担.

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欧洲各国普遍提高了银行存款保险的上限以保护其银行业,以防止挤兑事件重演.有些国家甚至达到了百分之百(例如爱尔兰),大量的英国人将钱从英国的银行存入爱尔兰的银行,这迫使英国政府为了保住本国的银行业,不得不大幅提高银行存款保险的上限以应对来自邻国爱尔兰的竞争.

(四)采用哪种形式的银行存款保险体系

银行存款保险体系主要有明确和不明确的两种银行存款保险体系:

1.不明确的银行存款保险体系:这种体系主要是由政府为主导来保护存款人,保额多少和保费多少都是由政府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来确定.当有银行破产时,国家将介入来赔偿广大储户,这种形式的优点在于,由于没有明确的法规和制度使得政府的行动更为迅速和有效.

2.明确的银行存款保险体系:这种体系是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来确定银行存款保险保费和保额的水平,并由一家独立的保险公司来具体操作.赔付的金额主要取决于参保银行所交纳的保费总额(也可以向政府举债).

两种体系相比较,虽然不明确的银行存款保险体系缺乏明确的程序和法规来对存款人进行保障,但是这样反而加大了国家面对不同情况灵活操作的空间,使国家能更为有效和迅速的介入和干预.相反,明确的银行存款保险体系,由于有明确的程序和法规反而限制了国家的介入,而保险公司又会受到自身规模的限制,在面对大规模经济危机时缺乏足够的能力来偿还存款人.

(五)如何确定保费

银行存款保险是利用各家银行所交纳的保费总额来对其中一家或几家破产银行的储户进行赔偿.目前有两种方法来确定保费的金额:

1.保费金额由参保银行的存款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而得.银行的存款数量越大,每年的保费就越高,此种方法简单易行,并且运行成本很低,它的缺点是没有考虑到参保银行的自身风险.这就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某些银行由于有了银行存款保险的保障,为了提高利润而大幅提高其自身的风险并隐瞒真实情况,这样就把风险转嫁到银行存款保险机构,并间接的转嫁给其他参保银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各种银行的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参保银行自身的风险也要引入保费的计算当中.

2.保费金额由参保银行的存款数量和自身风险共同决定.银行的存款数量越大,每年的保费就越高,银行所承受的风险越高,每年的保费也就越高.这种方法的不足是:增加在参保银行身上的由于自身风险引起的保费,可能转嫁到广大顾客和储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