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模式下对我国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

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4180 浏览:108537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的覆盖范逐渐扩大,保障力度加强,然而仍旧存在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文章对企业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现状进行分析,参照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求为我国养老保险改革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 键 词 :养老保险;统账结合;个人账户;智利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0016-02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大家的关注,而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险的重中之重.结合我国当前形势,在此大环境号召之下,对我国现行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分析,并参照智利的养老制度私有化改革为我国新形势下养老制度的完善发展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1.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

1997年,我国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三个部分,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部分.基金来源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形成,现行制度下企业缴费为工资总额的20%,缴入统筹账户,个人缴费为工资总数的8%,存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每月的退休金由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社平工资、个人账户金额、预期寿命决定,基本上可以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覆盖范围也由国有企业职工扩大至多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

2.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2.1 个人账户空洞运行

改制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了老人、中人、新人的分层(老人指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中人指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新人指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老人和中人的养老问题造成目前养老金支付是预支新人的个人账户基金,导致了新人的个人账户做空,庞大的养老金欠债.再加上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我国的老龄化人口数量已高达1.6亿人次,相当于两个人口大国的人口总量,养老压力倍增,基金缺口不断加大.

2.2 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窄,保值增值无保证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途径是购写国库券及国家银行发行的债券,或委托国家银行、国家信托投资公司放宽,采取购写国家债券的形式进行增值.然而此种投资模式收益小、品种单一,使得投资收益率处于一个极低的水平,考虑到经济发展速度和通货膨胀水平,养老保险的基金甚至可以说是在不断缩水,影响到了养老保险的总体支付能力,从而降低了广大群众的退休后生活水平,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2.3 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造成基金流失

虽然财政部在1993年就明文规定养老保险金必须专款专用,但是仍旧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对此熟视无睹,擅自挪用.

2.4 立法滞后,管理不规范,缺乏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企业养老保险是在总结各地区、各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缺乏规范的法律指导,只靠政策督促实行,没有强制力.

3.完善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3.1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概要、内容、成效和缺陷

3.1.1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概要

所谓智利模式是指智利政府实行的由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机构运营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这种模式改变了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障模式,为养老体制改革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20世纪80年代之前,智利养老保险实行的是现收现付模式,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变化,出现了人口老龄化,通货膨胀等不容忽视的问题,退休者的正常生活难以维持,给政府财政构成巨大压力.1973年后经济结构和市场经济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场机制逐步完善,在新自由主义理论的引导下开始实行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追求市场效率的最大实现.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智利的养老保险模式进行了改革,开始实行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运营的“智利模式”.

3.1.2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的内容

①个人缴纳保险费用,建立个人积累制度.个人账户之下实行两级账户管理,分别设立基本个人账户和补充个人账户,其中基本账户中国家强制要求个人将纳税收入的10%作为自己的养老金投入,补充账户则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和对今后生活的计划安排来自行决定.

②养老金管理市场化运营,由多个竞争性的单一经营目标的养老金管理公司(AFPs)负责对养老基金进行管理.不同于大多数国家,养老基金管理完全的私有化运营,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政府在养老金管理及保值增值中的责任,而将个人责任最大化,由个人和投资机构共同承担风险.

③国家加强宏观监控.养老金的私有化运营并不代表政府的不作为,智利政府在新体制下,成立专门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行使对AFPs的监管职能,对于养老金的投资项目和规模都有明确的规定,同时确定最低投资回报率和强制储备金;另一方面政府承担担保责任,首先是最低养老金保障,对于缴费满20年,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达到领取养最低标准养老金的人员,政府补足账户余额使其达到最低标准;第二是在AFPs投资运营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储备金和自有资金补足的情况下对AFPs进行清算并负责基金持有人的权益,最后是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对伤残群体进行一定的养老保障.

④按照个人账户存储金额计发每月养老金.养老金给付水平取决于雇员退休时养老金账户里的余额积累、预期寿命等因素,一般要求雇员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保障的养老金高于社平工资的50%或达到社会最低养老金的1.1倍时就可提前领取.

⑤发行认购证券.但凡制度改革必然产生历史遗留问题,智利改革也不可避免.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转变过程中急需解决的转轨成本问题,政府采取认购债券的方式,即由政府发行对原体制转入新制度的参保人员以往缴费记录所形成的养老金权益进行确认的一种债券,由财政担保,价值根据消费指数进行调整,将改革的隐性债务显性化,防止了原体制的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实现有效转轨提供了制度保障. 3.1.3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的成效

通过对养老金的强制储蓄积累了大量的原始资金,通过市场化的投资运营产生了良好的收益.养老基金大量、稳定的投入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加快了立法进程、创新更多的金融产品、改善了治理结构;另一方面个人负责养老金制度降低了企业的劳动力成本,对就业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由于智利政府对养老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对AFPs公司的投资工具及投资数量进行限制,确保了基金的安全性,投资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近年随着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在投资工具及数量方面逐步拓宽,投资方式更为灵活.

3.1.3 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存在的争议

虽然智利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存在着争议,首先管理成本过高,AFPs公司是自负盈亏的企业,营销费用、日常开销、工资等都造成了高额的管理成本;其次单纯的强调个人账户积累,缺乏互助性,而且由于保险费的缴纳直接与工资挂钩,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延续了工作时的收入差别,扩大了老年人的贫富差异;第三,虽然政府起监管、担保作用,但完全的市场化运营将AFPs公司至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养老基金也完全接受市场的考验,经济危机、资本竞争、金融风险等都将加剧养老基金运营的难度.

3.2 参照智利改革对我国养老改革提出的意见

3.2.1 做实个人账户

补充个人账户的空洞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之处.2011年7月1日起实行的《社会保险法》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本由政府承担.这就表明政府需要为老人、中人的养老问题负责,这就必须要考虑到资金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来消化长期存在的隐形债务:①国有企业有责任为和谐社会构建作出应有的贡献,可以从国有企业的部分经营收入中支出一定的比例来充实养老金账户;②国家和地方财政要提取一定的资金补充进养老基金中,如果把责任都压在国家上压力过大,借鉴东三省的试点经验,地方财政多出力逐步做实个人账户;③加强对奢侈品消费领域的税收,增大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比例,用二次分配的手段来积累养老基金;④参考智利政府的认购债券,将养老基金用债券代替,有能力确保老年生活的人可以将养老金兑换为政府债券,放在一个长的时期来兑现,缓解如今人口高峰期带来的养老压力.

3.2.2 政府摆正自己位置,放开基金管理,强调有效的监督

建立健全养老金管理运营机制,养老金管理运营要独立于政府之外,设立专门的机构来对基金进行管理,投资运营.考虑到我国行政区域跨度大,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建议在省一级将统筹层次的养老金统一经营,而个人账户则可以通过养老基金公司来管理,市场化运作.①对于私人化的养老基金公司政府要严格监管机制,对投资渠道、投资比例、组合状况进行监督管理,考虑到我国人口众多,养老问题严峻同时资本市场尚不完善的情况,可以多投资债券、贷款,较少的股票.②建立依靠审计、精算的监管机构,监管主要体现在基金投向、比例等重大问题上,对于日常的管理运行则由企业自主完成.但是前提是要求有严格的法律框架做约束,创建自由竞争的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

3.2.3 改革离退休制度.

延长退休年龄是目前讨论的热点问题,纵观各发达国家,职工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已经达到了65岁,而我国仍旧在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的水平线上,这是严重不符合实际状况的,就目前的人口年龄结构来看,人口的平均年龄是72岁,退休年龄过早一方面不利于劳动力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造成了养老问题的负担,同时从个人角度来看不利于个人价值的实现,无法确保晚年的生活质量.所以可以提高离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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