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非寿险银行保险合作模式

更新时间:2024-03-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373 浏览:120709

【摘 要 】银行保险是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产物.银行保险是指银行、邮政、基金组织等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利用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和怎么写作.一般意义上的银行保险多指由银行写作技巧寿险产品,对于写作技巧销售非寿险产品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需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与保险市场的实际来探索.

【关 键 词 】非寿险; 银行保险; 合作模式

一、国内非寿险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

银行保险在国外短短10多年就获得了突破性进展,而我国的银行保险合作却一直处在较低层次的发展.

(一)银行保险的主要合作模式

从国际上银行与保险的主要合作模式来看,主要分为四种情况:银行写作技巧模式(或者称分销协议模式)、战略联盟模式、合资公司模式和金融集团模式.


银行写作技巧模式是指保险公司将其保险产品通过银行渠道写作技巧销售,银行收取手续费.这种模式是最为基础的模式,也是目前国内银行保险合作的主要模式.

战略联盟模式是在银行写作技巧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模式,其与银行写作技巧模式的不同在于该写作技巧协议签订的时间更长,双方的关系更为密切,甚至可以在利润上实现共享.无论是银行写作技巧模式还是战略联盟模式,目前在国内都是以银行为主导的模式.

合资公司模式是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股权合作,共同参股或者发起保险公司或者银行,可以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相互交融,紧密相连,共享利润.

股权合作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出融集团模式,即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通过收购或者发起设立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在集团内实现多种业务经营,在这种模式里面,既可以是银行控股保险公司,也可以是保险公司控股银行.

目前我国银行保险的合作模式仍然以写作技巧模式为主,由于双方合作相当不稳定,银行和保险公司相互签订合作协议的对象也不断发生变化,这将导致银、保双方很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密切深入合作,合作层次较浅.

(二)银行保险的主要合作产品

商业银行既可以写作技巧寿险产品,也可以写作技巧非寿险产品,但是,从银行保险的发展情况来看,寿险产品与非寿险产品发展上严重不平衡.

一说到银保合作,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在银行柜台销售可以替代储蓄的寿险产品,而对银行写作技巧产险业务知之甚少.银保保费收入在传统产险公司的占比不足1%.形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人寿保险产品与银行保险产品有很强的互补性,经营管理的跨度不大,而财产险与银行产品具有很大的差异,它的销售流程和后台管理更为复杂.

在寿险银行保险市场上常见的多是保险责任、保单费率基本相同,保险金额、分红方式略有不同的五年期、十年期趸缴型分红产品.许多寿险公司在开发产品的时候,多是把目光盯在同业公司已经热销的产品上,对该产品的非关键条款进行简单修改重新包装后推出.因此市场上的寿险银保产品都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和可复制性.

当前银行写作技巧的非寿险产品主要以车险、企财险和工程险为主,主要关注于保险标的面临的客观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是非寿险产品相比寿险产品其种类更为丰富,特别是非寿险业可以开展信用保证保险,其覆盖的风险更为广泛,可以直接与商业银行的产品相结合,开发出综合性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更为广泛的业务需求.

(三)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银保合作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

在银保合作中,银保双方存在不对称的现象,银行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利用这些客户资源要求保险公司提高写作技巧手续费的标准,保险公司只有选择被动地接受.这些行为客观上滋生了商业贿赂或者权利寻租现象的蔓延,不利于银保合作的长期有效发展.银行在选择保险公司的时候以手续费为主要杠杆,则会忽略保险公司的实力大小、产品优劣,怎么写作水平高低等有利于被保险人利益的要素,则会在某种程度上损害消费者利益.

2.寿险银保产品对银行自身业务的冲击也影响了银保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银行保险产品主要分为两类,替代性和互补性产品,这个替代和互补主要是针对银行的储蓄和理财产品.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分红和固定回报类银保产品可以看作是储蓄、国债的替代品.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雷同,影响银行存款和客户,这不符合银行从事银保合作的战略意图.如果银根相对宽松,由于银保产品有一定的佣金吸引,银行自然愿意销售银保产品,但是如果银根紧缩,银行也迫切需要存款的时候,其主动销售银保产品的意愿就会大大降低.

3.银行保险缺乏创新是当前发展的主要障碍

在简单的写作技巧合作模式下,保险公司追求的是银行写作技巧销售的保费规模,看中的是短期效益,很难脚踏实地地紧跟客户的需求去开发更深入的、符合银行与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因为开发这些产品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难以在短期内产生效益.

早期,我国金融行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意识到深度股权合作模式和金融集团模式才是未来银行保险的发展趋势.而且国家金融管制正在逐步放松,我国开始出现一些金融一体的资产管理集团,但是银行保险仍然主要立足于商业银行写作技巧销售寿险产品,甚至部分商业银行发起设立保险公司,也主要以设立寿险公司为主,缺乏创新的动力和勇气.

在银行保险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只有紧密寻找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切合点,将银行与保险的产品相互融合,才能抓住客户机会,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有机统一.

二、非寿险银行保险的合作设想

(一)非寿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业务的衔接点

保险产品经营的是风险,商业银行在自身经营过程中,特别是从事资产业务当中,必然要面临诸多风险,因此,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结合,保险产品具备为银行产品的安全性保驾护航的能力.商业银行在业务操作上为了防范控制风险,有一套完整的客户风险评价体系,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给予不同的授信政策,所有的资产类业务必须在授信政策的框架内执行.授信政策往往会对借款人的借款提出一些限制性条件,即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实务操作中留置和定金担保,在银行担保贷款业务中归属于抵押、质押、保证范围中.银行首先关注的是贷款(或者其他资产类产品)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安全,如果在一定的额度内绝对安全,商业银行可以免担保直接授信,这就是信用放款.如果第一还款来源可能存在一定的瑕疵,或者借款人本身的实力达不到信用放款的要求,则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 从银行业务的经营模式来看,银行始终将借款人的履约还款风险作为首要风险予以防范,从而确定了很多担保方式.这些担保方式的增加实际上是为了增加贷款业务的还款来源,通过多道防线,防范和化解客户的违约风险.虽然如此,银行仍然不能避免在多道防线下仍然会出现违约的可能,而银行对风险往往是零容忍,如出现损失,可能会产生一连串的连锁效应,对存贷款均会产生不良影响.保险与银行不同,保险天生就是经营风险的,通过对大数法则的运用,积累一定的风险当量,可以在一定承受上承担风险,而且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只是支出赔款,这些赔款由于是在可预测范围内的,不会对其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银行完全可以将借款人的可能存在的各种履约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也愿意通过对风险数据的研究和再保险工具的运用来分散风险.

(二)信用保证保险与银行产品的关联性

信用风险是借款人(或者购写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基金业信用风险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可能由于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导致,也可能会由于企业自身的原因造成.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都是信用风险,对于投保人来说,所不同的是信用保险投保的是他人的信用,而保证保险投保的是自己的信用.信用保险是权利人作为投保人,为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即“到期付款风险”)向保险人投保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是债务项下的权利人,保险标的是债务人的信用.保证保险是债务人作为投保人和被保证人,就自身的信用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而权利人则作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贷款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贷款合同的借款方和贷款方,即借款人和银行.

在商业银行所经营的产品中本身就存在与信用保证保险相类似的部分业务.如银行的信用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银行担保行为,银行向开证申请人(收货人)收取一定的费用,在确定开证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后,为开证申请人开具信用证,保证发货人,也就是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能够收到开证人支付的货款.

(三)非寿险银行保险业务优势与前景

在银行保险领域,非寿险产品相比寿险产品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非寿险产品是商业银行业务的有益补充,与银行业务没有直接的竞争关系

无论是传统的火灾保险产品,还是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其保障的风险都可以涵盖可能导致银行贷款不能收回的潜在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写作技巧经营非寿险产品是一个双重效益的行为,既获得了中间业务收入,也规避了部分业务风险.

第一、商业银行写作技巧经营非寿险产品,可以解决风险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第二、商业银行写作技巧经营非寿险产品,能够保护自身的利益.

第三、非寿险产品可以有效实现风险转移

2.非寿险产品延伸了商业银行的产品线,为商业银行巩固客户关系,提升综合竞争力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方面,商业银行的客户本身是有保险需求的,无论是个人的生命财产,还是企业的经营行为,无不面临着各种各样未知的风险,这些风险很多都是可以通过保险进行转嫁的.另一方面,非寿险产品天生具有与银行授信产品相结合的特点,可以与银行产品进行组合,从而为客户量身金融产品,为客户实现差异化的业务需求.

3.只有经营非寿险产品才能使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深度融合取得最大效益

如果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实现了融合,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成为对方的子公司或者一个部分,彼此之间存在一个利益联系,则追求集团利益最大化是双方在合作的主要考虑方式.虽然按照现行的监管体制,银行与保险是分业经营的,银行从集团内的保险公司获取的仍然是写作技巧手续费,但是银行必须得考虑集团整体利益,不会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而是与保险公司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分析风险,通过风险管理工具,分散风险.而在此种模式下,商业银行写作技巧寿险产品,由于与自身风险无关,并无明显优势.

三、发展非寿险银行保险业务面临的主要困难

当前发展非寿险银行保险业务,仍然有诸多困难,主要体现在政策层面、法律层面和市场环境等层面,银行保险业务尚需进一步发展,逐步理清各种矛盾,才能向好的方向发展.

(一)与银行紧密结合的非寿险产品属于高风险险种,由于缺乏政策扶持,其发展必然受到阻碍

信用保证保险是与银行结合最为紧密的非寿险产品,也是一款高风险产品,是与保险行业以往所经营的风险完全不同的产品.但是,信用保证险能够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可以成为金融行业的一个稳定器,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便利.但是从中小企业的资信情况来看,其自身风险确实高于大型国企和上市公司,中小企业存在财务状况不透明,企业所有人跑路现象频发的状况,单纯让保险公司来承保此类企业风险,无疑是极不合理的.因此,发展信用保证保险必须引入政策扶持,通过保险费补贴,强制再保险或者通过商业保险与法定保险并存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散.

(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缺失,没有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缺乏第三方的信用评级公司,难以对企业的风险做到准确的评估由于缺乏信用制度的约束,受利益驱动,社会上违约失信一度猖獗不止.而市场上缺乏发达的信用怎么写作相似度检测机构,保险人难以充分获得义务人的信用信息,很难恰当评价其信用状况,对其决策构成了无法逾越的障碍.

(三)非寿险银行保险产品,特别是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在我国发展刚刚起步,没有足够的再保险市场支持,容易受到自身承保能力的限制

(四)宏观经济变化既影响了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使得信用保证险业务的增速放缓,也增大了非寿险银行保险业务的承保风险受宏观经济影响,银行的信贷政策出现了许多调整,大多数银行均提供了信贷条件.反映在实体经济上,则是货款的账期变长,逾期情况增多.

(五)相关法律不健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可供参考

我国《保险法》对于非寿险银行保险,特别是信用保证保险只在“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中简单提及,目前没有关于信用保证保险的专门立法,更没有专门关于各类信用保证保险具体险种的法律法规;同时,涉及信用风险的规定,迄今为止尚没有明确、可操作的与社会信用直接相关的立法,不能为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

(六)在非寿险银行保险合作中,部分商业银行不愿与保险公司共担风险,忽视或者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从而扩大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

(七)专业人才缺乏

非寿险银行保险合作中涉及的领域广泛,技术性很强,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也要有一定的了解,我国非寿险银行保险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大量既熟悉银行,也熟悉非寿险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非寿险银行保险的进一步发展.

四、结语

从长远来看,银行与保险深度融合的趋势不容逆转,非寿险产品有着天然的产品优势,能够与银行的业务紧密结合,大力发展非寿险银行保险业务,特别是信用保证险业务,既能够分散银行的业务风险,也可以延伸银行的产品线,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怎么写作,更符合金融集团模式下银行保险的合作需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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