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追踪

更新时间:2024-02-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594 浏览:10043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概况

(一)传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践

从1986年开始,民政部就着手构建一条农村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对几个试点的情况进行进一步分析之后,《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于1992年由民政部制订下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满足要求的地区进行进一步的推广.在1999年7月,国务院经过对已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地区进行进一步的分析,最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就当前的实际情况而言,我国农村仍然缺乏大范围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针对这样的一个实际问题,国务院作出这样的决定,清理整顿已有的实行业务,对新业务进行停止接受,如果条件已经满足的地区应该过渡到商业保险.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于2009年9月1日由国务院进行发布,这个指导意见中主要提出了在2009年确定全国10%的市(县、区、旗)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经过一年的试点,国务院于2010年决定,对新农保试点的范围进行进一步的扩大,在这过程中将积极结合重点扩面和普遍扩面.经过新农保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全国总的试点由2009年的10%扩大到了23%.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研究追踪

(一)关于制度建立的必要性问题

在对农村(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必要性进行建立的这个问题上,国内外的实务界与理论十分相符.就国内来说,比如:谢广英,李婷(2010)认为新农保的建立有着几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危机起到缓解作用,这也将直接对国内消费需求进行进一步的扩大;其次,可以对城乡差距进行进一步的缩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性工程起到一个改变作用;最后,这也将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全面推进建立小康社会.就国外来说,Robert M.Ball(1978)提出农民应该具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待遇,因此,必须将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归纳到国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如英国以及瑞典等发达国家中,这种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十分常见的.

(二)关于基金的运营和监管问题

就目前理论界而言,一个共同的观点就是需要进一步重视新农保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问题.梁春贤(2010)进一步分析了新农保资金运营的可行性,同时提出了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养老基金实现保值增值.邓大松,薛惠元(2010)测算了新农合的替代率,并且经过进一步的分析,提出了对个人账户回报率的提高是提高替代率的最为实际有效的方法.唐钧(2009)经过进一步的研究,认为当个人账户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为了能将“死钱”变“活钱”,应该可以使其贷出,当然这里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必须保证不会挪用其中的新农保基金.吴焰(2010)经过进一步的研究,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安全性与收益性,提出了应该让保险机构积极的参与到新农保基金的管理.

(三)关于地方政府财政补贴问题

Kotlikoff(1981)提出,就社会养老保险而言,也可以说是一种政府家长式的关心,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依靠他们自愿的方式,那么作为家庭来说是不会进行适当的储蓄或投保.同样,刘苓玲(2008)也提出农民个人是旧农保资金的主要来源,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仅仅作为制度建设倡导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参与进来,如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缺乏必要的财政保障,那么这样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目前所提出来的新农保,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是新,这个新字主要体现对农民养老中各级财政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其义务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虽然这样,但是还是存在部分研究人员对这种新农保模式中财政补贴的能力有着自己的担忧.

(四)关于相关制度衔接问题

在《指导意见》当中,虽然没有提出统一的方案,但是一个重要的贡献是有效衔接了新旧农保、其他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关系.米红(2009)经过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应该进一步建立农村人口群体(这其中主要包括纯农户、回乡农民工、半失地农民、计生户等)与推进新农保制度相关的如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十大社会保障配套制度和政策.林义(2009)经过进一步的研究提出制度建设是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有效衔接的重点,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就是技术支撑,在这其中制度可持续发展是实现新农保的有效衔接的重要条件.

(五)关于经办机构的建设问题

林义(2009)经过进一步的研究,认为应该进一步改革和重构现行的基层社保机构,更为重要的是,还提出了为了可以确保新农保制度进行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培养社保机构建设人才的力度.米红(2009)经过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不仅需要对新农保机构建设进行必要关注,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充分地重视人、财、物同步发展的建设.沙员,张大勇(2010)经过对内蒙古敖汉旗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后,提出了能够更好地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点是“乡镇社保所”,在全面落实新农保政策方面很大程度上会受到不健全的基层社保机构的影响.

(六)其他相关问题

在农村(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当中,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银行方面进行参与,比如:在收取新农保保费方面、发放养老金方面等等,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10)对湖北陆安市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后,发现在承办新农保相关业务方面上,许多协作银行出现亏本的现象,对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发现,针对新农保协作银行,国家并没有制定与之相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常来说,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子女参保、父母享受”将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家庭赡养责任的一种形式,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制度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这样也可以对家庭和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郑风田(2010)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提出《指导意见》规定如果农村老人年满60周岁之后所享受基础养老金必须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进行捆绑,如果严格的按照这样的方式进行执行,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农村子女出现矛盾冲突的现象,如果长此以往下去,可能最终起到实际帮助的不是农村的穷人而是农村的富人.英国国际发展部(DFID,2003)经过对巴西和南非非费缴型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的研究,与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在提高农村贫困老年人对养老保障的可及性方面,非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有着明显的优势,对其原因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发现,非缴费型制度可以对人们的收入、财富以及实际工作年限不予考虑,同时具有较为简单的管理结构,这样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这样也能让贫困老年群体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新农保的“法宝”是有效的进行宣传

通常来说,广大农民的支持和参与对新农保的进一步建立、试点和推广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正因如此,首先,应该对新农保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宣传.为了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这就需要进行有效的宣传,只有有效的宣传,才能更好的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对农民中普遍存在的一些思想顾虑进行消除,这样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政策建立其公信力.

(二)对缴费补贴资金分级分担机制进行合理的建立

首先,这就要求各级政府积极自主的转变成怎么写作性的政府,同时需要对本级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在完成以上的前提下,对分级分担机制进行科学的确定,根据实际需要,对各级政府间的分担比例进行合理的确定.这里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各自的缴费补贴资金分担比例进行确定的时候,不能进行盲目的一概而论,而是需要对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进一步的分析.在这过程中,应该按照各县财政状况具体情况的不同,来对应承担的资金比例进行进一步的确定,根据各县财政状况的好坏对上级政府负担比例进行实际的调整.当然,如果是财政穷县,首先对其财政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当分析结果是县级政府确实无法承担缴费补贴,那么全部资金支出应该由上级政府来进行承担,由于县财政收状况会发生变化,所以说该县应分担的资金比例也会随之发生变化,正因如此,这个过程应该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


(三)对农保基金投资运营机制进行积极地探索

通常来说,基金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为三部分,不同的部分根据需要将采取与之相应的运营方式,为了尽可能地防止出现由于流动性不足而产生兑付危机,其中一部分基金可以以和银行活期存款的方式持有,当然维持高度的流动性是这部分基金的主要作用.第二部分基金主要目的是进行保值,这就可以购写一年期以下的国库券、贴现商业票据等,这也是一种短期的投资.第三部分基金应该购写各种商誉较高的债券,参与股票市场的投资,这是一种中长期投资,积极进入资本市场.

此外,需要根据《指导意见》中的实际要求,为了可以进一步的消除广大农民的参保顾虑,相关的部门应该出台城乡养老保险的对接办法,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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