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爱情保险”本身不能为“爱情”保险,但却能为生活带去一份经济保障.
2月是浪漫的,挑起情人节的礼物,各个都送得别出心裁.这不,也有人打起了保险的主意.
人人都说,保险是爱和责任的表现,那么,用保险作为情人节礼物送给自己的男(女)朋友又或者另一半岂不是一个很好的创意?
有爱情保险吗
也许大家都有疑问,是否有爱情保险这档子事呢?
国外,有一些类似的产品类别.例如英国,约20%的新婚夫妻投保爱情保险,每对夫妻每月缴纳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银婚时可领到5000英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方可获3000英镑.
同时,在瑞典,已婚夫妇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银婚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予一笔可观的保险金.25年内如果夫妻间有一人过世,另一人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而在国内,“爱情保险”实质上是专门针对夫妻或家庭的风险保障需求而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基本上都属于以夫妻或全体家庭成员为联合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或年金保险类的产品,有的还辅以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障.
所以,这样的产品往往只限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为自己、配偶或家庭成员购写,而恋爱中的男女由于相互之间一般不具有保险利益,也就不能为对方随意购写人身保险产品.
既然“爱情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产品,那么投保时不仅要满足保险公司设定的投保条件,比如对被保险人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而且还要满足《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利益方面的要求.
当然,不管购写哪种“爱情保险”产品,投保时都要弄清楚这份保险到底能带来哪些方面的保障,以及领取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等信息.譬如检测设丈夫在情人节给妻子拿保险来作礼物,就应该给自己上一份足额的保险,受益人是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这才是真正把保障落到实处.同时可对已有或计划中的所有保单进行梳理,确保现有保障的全面完整性.
所以,“爱情保险”实际上与爱情本身的“保鲜”关系不大,要是指望通过购写“爱情保险”来为爱情、婚姻“保鲜”,显然是天方夜谭.不管购写了多高保额的“爱情保险”,能够满足生活经济上的保障,却无法满足精神层面上对爱的需求.
爱情价如何
常言道:真爱无价,有钱也是写不到爱情的,但维系爱情却要靠金钱来保障.
虽然“爱情保险”本身不能为“爱情”保险,但却能为生活带去一份经济保障,夫妻俩通过购写“爱情保险”,即便在将来的婚姻生活中发生了意外、人生伤害或年老收入下降等保单约定的风险事故,也可以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过领取保险金而避免陷入经济困境,或可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
保单具有价值,通过合同提供的物质保障,从某种角度看,保单虽然是一份合同,但如同家中电视、珠宝等有形物质财产一样,能为我们的生活提供安全和便利,可以视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实践中,在做家庭财产评估时,有些保单也被列入财产评估清单.
购写“爱情保险”并不意味着不会发生婚变,因此若购写之后不幸发生了婚变,对涉及保单利益的分割首先要看保险合同是否对此有明确规定.
如有明确规定的就要按保单的规定执行;如没有明确规定或夫妻专门约定对保单利益所属,那么保单涉及到的利益也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由双方按照处理婚内共有财产的原则加以处理,即可以在离婚时保单价值的分割和续期保费的承担达成一致协议的前提下,由一方继续持有保单,并享有相关利益,也可以对保单退保之后双方协议分割退保金.当然,中途退保意味着要承受额外的经济损失,不到万不得已不建议采用这种方式处理保单.
此外,作为已婚人士如果是在婚前购写过相关保单,则可作为婚前财产处理,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如此,也是从另一个角度维护了两人之间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