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绿色信贷之后,绿色保险这个舶来品也登陆中国内地.
6月20日,来自广东省环保厅的消息称,该厅与省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广东将在21个地级市及顺德区全面试行环境污染责任险,首先将在环境风险较高的五大行业开展试点,并鼓励其他行业企业积极投保.企业投保设置了多个级别,最低保障额将达100万元.《意见》还提出,广东省每年将抽取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建立理赔专项准备金,由省保监局监管,单独建账,滚存使用.
《意见》中所指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即绿色保险.在欧美国家,绿色保险已有超过30年的历史.这一新险种步入中国,与当前环境污染事故高发的背景不无关联.目前我国的环保政策多属于以行政手段为主的“事后处理”型,治理成本巨大,往往是“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资料显示,到2020年我国经济总量将是现在的2倍,环境保护压力将是现在的4-6倍,现行环保投入模式已无法支撑.为此,“引入商业保险治理环境污染、实施多元化环保政策”的思路开始进入决策者视野.
早在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湖南、江苏、湖北、宁波、沈阳、上海、重庆、深圳、昆明等省市开展试点.2009年7月31日,湖南省要求,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的试点企业在当年内争取全部投保,其他地区试点企业力争2010年年底前全面投保.
全国首例绿色保险理赔案也发生在湖南.2008年7月,株洲一家生产农药的化工企业在平安财险湖南分公司投保4.08万元.当年9月,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120多户村民找企业索赔.事后,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确定损失与责任,依据相关条款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10天内约50多万元的赔偿款支付到位.
对于打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怪现状,绿色保险看似一条可行之道,但在湖南,却是步履艰难.从2008年启动试点到2011年10月,参保企业仅为393家,仅为同期启动试点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保企业的1/10.分析人士认为,绿色保险的非强制性,缺乏相关的激励政策等,致使企业参保动力不足.
此外,绿色保险保的主要都是那些突发的、重大的、难以控制的、偶然的事件.相对于环境突发事故,渐进的、常态的污染更广泛地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却不在“理赔”范围之内,这也是绿色保险的“先天不足”.
公开数据显示,2009年底,湖南试点两年总共处理环境污染责任险赔偿案10起,理赔金额69.18万元.而到2011年10月,湖南393家参保企业,保额1.9549亿元.两相对照,绿色保险最大的受益方,似乎并非公众和企业,而是保险公司.(文/朱丰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