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其他特殊问题

更新时间:2024-03-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722 浏览:156812

【摘 要】截止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合并会计报表相关的准则与规章,在工作中仍然是采用上个末期颁布的暂行条例为主.这种暂行条例的应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有的压力和相关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和缺陷,在暂行条例中未曾得到合理的解决.本文就合并财务报表中存在的特殊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归纳,以期为同行工作提供参考.

【关 键 词 】财务报表;合并会计;问题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企业集团的不断涌现,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已经成为一项应用非常广泛的会计实务工作.截止目前,我国企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普遍都是采用能够95年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条例》.这个条例的应用使得一定时期内的会计工作得到了改善,也促使了会计工作的顺利持续进行,但是其中缺陷也在近年来表现的较为明显.最近,我国财务部逐渐从多个方面收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暂行条例进行了修改与创新,旨在为未来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所谓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指的是反映母公司、子公司以及相关联络单位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财务状况、流量的反映依据.在工作的过程中,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通常情况下都是由公司根据合并财务会计报表以及有关规定进行确定的,而不是一个笼统、杂乱的工作模式.但是截止目前的实际工作分析,有的公司为了增加合并效益而不断的采取各种新技术、新方法来对现有的财务报表进行优化和处理,不仅造成了整个财务报表应用出现了功能影响,甚至是给企业发展带来了不利因素.因此在目前的工作中,对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存在的各种特殊相互问题加以总结和处理,为会计财务报表的效益发挥提供基础平台.

二、合并财务报表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控制与管理现阶段社会发展中合并财务报表的探索基础,也是现代化社会得以顺利、持续发展的核心环节.根据多年的工作实践总结得出,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是根据合并范围、母公司以及半数以上的权益资本决议且通过其具体实施,从而保障企业投资效益和经营发展需求.根据目前的工作实践总结得出,在目前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存在的特殊问题主要含有一下几个方面.

1.合并价差中存在的问题

合并价差在企业合并工作中较为常见,尤其是财务会计合并报表的应用中,其存在更为明显.根据我国现行的《财务报表暂行条例》分析,在我国苏伟的合并价差主要指的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性的投资管理为子公司所有权益所抵消的差额,也就是我们在工作中常说的全部差异,同时其中也包含了内部占全投资额、内部应付债券数额抵消的时候所发生的差额现象.根据统计和总结,这些问题主要包含有:

1.1合并价差词语界定不够明确

截止目前的社会发展中,一是母公司购写成本与子公司辨认资产公允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额,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商誉问题;其二是子公司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些差异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子公司在工作中及容易形成增值或者减值的现象.也正是基于这种种问题,才是的这些差额现象在目前的工作中受到了相关管理人员的关注和重视,使得其在社会发展和工作中被人们提出了新的看法和认识,也形成了整个工作的进展受阻.

截止目前的工作中,我们常说的合并价差本身就是一个平衡指数,其具备着含义混淆严重,模糊不清以及整个投资效益和债券性差异严重的问题,使得其中整个问题都出现了影响,但是其中也不乏相关的应用优势.尤其是在各种复杂的财务数据处理工作中,其应用方法简单、使用优势好、效益高,回避了各种传统工具中存在的数据应用复杂和繁琐的现象,同时更是有效的避免了合并价差在应用中出现的抵消分录常见的差异问题.

1.2不同性质的差额同时归纳在合并价差之中

在目前的社会发展中,多数的企业和单位在工作中都习惯性的将各种不同性质的差额归入合并价差一种,影响了合并价差的可以理解性能.《暂行规定》中,将企业集团内部债券投资与内部债券数额相抵消的差额也列入合并价差.这种作法虽比较简单,易于操作,但将两种产生原因不同,内容不同的差额同时归入合并价差,使得价差的内容更令人难以理解.企业购写控股股权使产生的价差,是为了取得未来超额分配收益而支付的成本,理应作为合并价差列示于合并资产负责表上,而在购写控股权后产生的债券利得或损失,只影响合并损益表,不应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另外,对于权益性投资,由于合并商誉属于无形资产,存货属于流动资产,房屋属于固定资产,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资产特性和入账确认标准,同时也具有不同的价值转移形式.资产的价值变动,应该属于资产本身,而不是确认为合并价差.另外合并价差可能产生于子公司的流动性项目,也可产生于非流动性项目或商誉,它们的摊销期限也不应该相同.

1.3对合并价差的摊销不规范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均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在按权益法核算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摊销,而未涉及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合并价差是否进行摊销的问题.从实际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看,我国报表中的合并价差每年都在减少,但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摊销,是因股权投资差额的减少而造成的.合并价差逐期减少至零,而没有对应摊销项目.这种做法,一方面影响了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公允性,我国目前对合并价差没有相应分摊到各有关资产负债项目,合并后没有进行合理的摊销,从而不能真实反映合并后企业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另一方面,由于对合并价差和股权投资差额的不同处理,往往会出现母公司利润不等于合并利润,不利于合并会计报表的复核、验证.

2.权益法下合并报表的编制问题

权益法分为简单权益法和复杂权益.目前我国在合并报表编制中采用的是简单权益法.复杂权益法下,对权益部分的合并,不仅需要将子公司利润中属于母公司的部分记作投资收益,将子公司分派的股利在母公司账上调减对子公司的投资,还应对母公司购写子公司所支付的与取得子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母公司账上进行调整; 同时,母公司内部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内部项目转移产生的未实现利润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因而在合并报表中不仅存在纵向平衡关系,还存在横向平衡关系.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集团的不断涌现,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已成为一项非常普遍的会计实务.目前,我国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执行的是1995年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这个规定的缺陷近年来已逐渐为人们所认识.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对合并会计报表有关问题征求意见的函》,收集各方面对修订《暂行规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