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文答辩

更新时间:2024-03-0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1220 浏览:95808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实践性环节考核申请表&rdquo,及答辩到内蒙古师大文学院报,报名后方可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二、考生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答辩,可在答辩十天前向内蒙古师大学文学院申请顺延期到下次答辩,如在两年内不参加答辩,内蒙古师大将视为缺考,答辩成绩为不及格. 三、生报名后半月内将本人确定的论文题目通知内蒙古师大文学院,内蒙古师大文学院根据论文题目确定指导教师. 四、论文题目确定后不得擅自改动,如有特别情况确实不得不改动题目者,须向内蒙古师大文学院提出申请,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五、考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应经常与指导教师联系.论文写完寄给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后,考生应按要求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定论文基本基本合格. 六、论文字数不得少于8000字. 七、论文定稿后,由考生本人按论文格式要求用A4打印纸打印一式六份,并交一张用WORD录入的论文软盘. 八、论文要求加装有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等内容的封面. 九、考生必须在答辩十天前将打印的六份论文呈交内蒙古师大文学院,凡不能按期交论文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论文答辩. 十、考生交论文论文后,内蒙古师大文学院将对所有论进行核查,凡发现是从书刊、杂志、网络中抄袭的论文,一律按不及格处理,考生今后也不得再参加论文答辩. 十一、考生在答辩前必须呈交下列材料: 1.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申请表&rdquo,一份; 2.专科毕业尽收眼底复印件一份; 3.准考证复印件一份; 4.自学考试本科段合格成绩单复印一份; 5.毕业论文一式六份; 6.论文软盘一份. 十二、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时持所在盟市自考办发放准考证答辩. 十三、本次论文答辩时间为200_年__月__日. 十四、答辩后两天内后公布成绩、领取成绩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