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政治:国家、启蒙、个人

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507 浏览:13837

主要问题和看法的提出

对二十世纪或近现代中国新文学发生性质的理解,最简洁的说法,一般当然可以用“启蒙文学”一词概括.不过很显然的,中国的启蒙文学在其发生和流变的整个历史中,并不单纯或独立.从近现代之际来看,对内(如反清排满、光复汉族)、对外(如抵抗日本和欧美列强)的民族利益的冲突和博弈,无疑是包括启蒙文学在内的一切中国问题的最大背景.启蒙文学其实是被复杂的民族问题所笼罩的.也就是说,启蒙文学其实是被一种最大的当代政治所笼罩乃至支配的.因此,对启蒙的广义界定和认识虽然可以成立,但也会因其泛化的所指和使用而增加讨论的困难.

我想在宏观上把启蒙文学主要视为思想文化观念(意识形态)层面上的一种话语系统或形态.――事实上,在文学史上狭义地看启蒙文学即将其主要指认为五四时期的新文学,则它的诉求目标很明显地主要是在历史文化场域,五四新文学启蒙(包括新文化运动)想获得和建立的是一种思想观念的权力话语系统,而非国家政治权力,即启蒙文学包括新文化运动并无国家政治权力的目标诉求.这原因是很简单的,因此前不久的辛亥革命已经完成了近代中国的主要政治目标即推翻帝制、建立民国,宪政共和由此成为中国国体政治的不二选择.新文化的启蒙运动也由此成为辛亥革命以后中国问题的主要解决方案之一.国家权力政治与思想文化运动的分野可以由此分明见出.――同时,将民族政治权利的两极,即国家和个人的政治权利观念,也视为有着各自特定诉求的意识形态话语方式,――近代的(民族)国家政治观念和个人政治权利观念,虽可说脱胎于启蒙思潮,但在狭义的具体价值目标上,思想文化价值观意义上的启蒙,与国家政治和个人权利的追求显然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利益区分,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三者间甚至也会形成彼此冲突、取代的复杂对立关系.――那么,在文学领域内,对国家、启蒙和个人三种话语方式所体现的意识形态权利诉求的探讨,其实也就是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政治的研究.由此可以获得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政治的基本历史理解.

我的主要认识是:一、在文学意识形态话语(权利)上,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政治生态主要可以归纳为国家文学、启蒙文学和个人文学这三种文学价值观的话语政治;二、国家文学具有制度性的权威特点,它是制度集权、制度安排的产物,体现国家的权力意志及其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一种实践形态;三、民族政治权利在其中同时发生着手段或目的的多重影响与作用,这种影响与作用在许多时候又是决定性的.

中国的国家文学

国家是个政治概念.它的含义一是指国际关系法律意义上的主权概念及其代表的区域范畴,二是指最高统治机构,是一种权力系统或工具.最高的统治机构或权力系统,也就是(国家)政权.本文所谓国家文学中的国家概念,取其第二义.

由国家权利全面支配的文学谓之国家文学.国家文学是国家权利的一种意识形态(表现方式),它受到国家权力的支持和保护.国家权力是国家文学的最高也是最终的利益目标.这决定了国家文学的基本的、也是根本的价值观.国家意识形态当然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它是国家权力必须建立并维护的一种最根本的观念和价值系统.在制度集权的政治空间,国家文学必然含有制度规定的政治特征,即国家文学的最高权威地位是国家权力所赋予、所规定并予以全面维护和保障的.

粗略地说,中国现代(广义)的国家文学主要表现过两种形态,或经历了一个两种形态之间的变迁.一是以五四新文学为标志的中国现代民族国家文学,它是以现代民族国家意识的自觉特别是其历史文化和法律主权为背景的.――但因为五四新文学的价值诉求主要在历史文化即意识形态的观念领域,或者说,它主要追求的是现代民族国家的文化权利,而非自身的国家内部政治权力,故而不能称其为狭义的确切含义上的国家文学.――在它背后并无国家权力的现实政治背景支持,因此历来习称其为启蒙文学也是更恰切的.――二是以1949年始的中国当代文学为代表的国家执政权力所全面支配的文学,它是以执政党主导并规范的政治文化制度设计为依据,由此建立其意识形态最高权威的合法性地位.――这是真正和完全意义上的国家文学.

这样也就不难发现,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政治中的主潮形态鲜明地表现为国家文学和启蒙文学的缠绕;或者说,是国家文学对五四启蒙文学传统和新文化传统的不断改写、续写或置换.文学政治中的话语权力消长,体现的是国家文学和启蒙文学的现实关系地位.

然而,与此同时,个人的文学乃至个人的政治,在国家文学或启蒙文学主导的文学意识形态政治中,则基本上缺乏充分生长的文化和政治土壤,或不能得到充分有力的支持和理解,发展空间十分逼仄.尤其是个人文学、个人政治和启蒙文学、启蒙政治的关系更显独特.

五四启蒙文学与国家文学的

思维同构、异质分歧甚或对立

进一步探讨的话,启蒙文学与国家文学的关系也是相当复杂的,具体表现为两者既有思维同构,又有异质分歧甚或观念、价值的尖锐对立.

简言之,两者的思维同构主要表现为:

一、本质论的文学思维和价值判断方式,认为对文学可以获得确定性、本质性、终极性和整体性的正确把握,存在着(唯一或普适的)正确性的文学价值判断.这种文学思维方式和文学价值观实际上是集现实功利动机与浪漫乌托邦于一体,在观念上和文学实践上都会表现为具有明显强制规范性的意识形态强权或权力话语方式.

二、简单化的二元对立判断及其价值等级或对错观念,文学判断往往采用诸如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革命与反动、新兴或新生与腐朽或腐败等来作出非此即彼的结论,由此肯定前者而同时否定后者.

概言之,启蒙文学与国家文学两者的思维同构,表现为有着一种共同的理论先验性的政治正确性前提.

两者的异质分歧则大致是:

一、文学观或价值观的主要视野分歧:启蒙文学主要着眼于思想文化视野,间接地而非直接地影响于实际政治;国家文学专注于政治功利视野,并以政治功利诉求强行规范文学的实践.

二、在文学阐释、文学形态表现方面,五四开始的启蒙文学通常具有相对多向度、相对多义性的阐释可能;其内涵或外延一般具备多元整合的包容可能性,特别是具有相对多元的生成或表现形态,即文学自身的调适性相对比较灵活.

而国家文学执行的是单一性、单向度的政治决定论,文学阐释的空间缺乏对多样因素的宽容度和包容性,特别是在文艺形态上,往往借助制度权力的权威,设定最高典范性也是模式化的国家文艺政治样本或“样板”――其他的文艺形态都不能不居于相对低级的位置.

至于两者在观念、价值方面的尖锐对立,更应从思想和政治的宏观层面上来看其大概,即启蒙文学的理念基础是理性、、尊重个人价值且个体平等,容忍并认可民族、国家、个人三者权利的分离或交叉,知识文化共同体的基本取向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国家文学的前提是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乃至制度化的集权,政治权力至上即为最高权威,以阶级差别区分个人或群体的社会政治身份和地位,不同阶级的个人或群体的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权利并不平等,国家政权利益高于一切,即国家利益观念实际上覆盖、置换或取代了民族利益观念.因此,国家文学对启蒙文学的改写――广义上的权力政治对思想文化的压迫,包括对个人权利的剥夺,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绝非少见.

五四启蒙文学传统的三度被改写或置换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由于重大的社会政治原因造成五四启蒙文学传统的被改写或置换,并由此形成一段文学史时期特征的,至少有三次.

一是中日及国内战争时期,民族及政治的主题成为时代主潮,譬如所谓救亡压倒启蒙,知识文化的思想启蒙传统在社会层面上趋于沉淀和弥散,但并未被完全边缘化,而仍然构成时代思潮的潜流或基本背景.

二是1949年至八十年代,国家权力政治的主题逐渐压倒一切,启蒙思想传统的丰富内蕴被单一的政治主题所颠覆或取代,置换重释为救亡和爱国,即以民族利益的大义作为历史的重新定义,由此免除可能产生的对现实政治的冲击.

三是九十年代以来的社会利益分化和利益博弈的当下时期,国家政治权利、国际和民间商业资本利益、社会多元乃至交叉利益等等之间的博弈,已经成为当下最显著的时代政治特征――不仅仅是经济利益特征;一方面是制度滞后或缺位,另一方面则是强权犹在,这种矛盾恰恰在证明着原先的绝对或中心价值观已开始被逐渐消解――启蒙或政治的轴心观念时代均明显趋于衰微.一个文学的新时代正在来临:文学阐释和价值的相对性――不可能性或无限可能性的并存时代.


国家文学改写和置换五四

启蒙文学传统的主要理由

那么,在国家文学的理论上,如何理解它对五四启蒙文学传统进行改写、置换的主要理由和政治依据呢?

除了上述的两者的思维同构外,国家文学的成立,依赖于一种特定的理由,即新中国文学应当而且必须成为民族文化复兴的象征或标志.有关国家文学的想象、设计和实践,同样适用于民族文学复兴的想象、设计和实践.而这一切的实现,并且能够对此提供保障的唯一可能性,就是必须依靠并服从国家最高权力.国家最高权力是作为民族复兴的唯一政治前提而出现的,它也理所当然地承担了重建并复兴民族文化的政治和历史责任.因此,在国家最高权力的领导和支配下,建立制度化的国家意识形态和复兴民族文化,在(国家)政治层面上,两者合而为一.在此意义上,文学领域中的建立和建设国家文学(包括其主流、权威的地位与形象),也就可以解释为重建或复兴民族文学.在更广大的范畴上,国家文化也就是民族文化.这可以说是新中国文学、新中国文化的特定政治性,也就是其特定的价值依据和规范性.

概言之,文学和文化的合理性,乃至其合法性,必须首先厘清并确认其政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启蒙思潮蕴涵民族复兴的利益诉求,但启蒙思潮中诸多内涵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也须首先获得当代政治正确性与否的价值判定.

由中国近、现、当代历史看,有关民族利益问题的思考最后总易被拉入国家权力得失考量的范畴;在特定政治权利的主导下,国家至上,国家概念往往不知不觉或理所当然地覆盖、遮蔽了民族概念.对启蒙文学传统的改写,实际上也就是为国家文学利益怎么写作的一种必须的策略和技术处理.

但因此也造成了在个人(自我)、民族、国家三者关系中个人立场建立的极度困难.几乎在所有的历史和现实情境中,个人自我超越国家政治尚易,然而,保持个人的独立立场以思考乃至质疑所谓的民族情感、民族利益则绝难.特别是,由于国家观念与民族观念的缠绕,个人自我极易迷失在民族情感中而不得不受制于国家权力的挟持.这也就易于理解近代以来为什么总是民族悲情政治最能有效成功.因为只有民族悲情政治才真正具有全民动员的有效性,民族悲情政治也是国家政治危机处理及其拯救策略的首选或王牌.

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的路线是政治先导文化(由辛亥的民族和政治诉求导向五四的文化诉求),拯救文化失败或政治危机的不二法门也是救亡政治(现代的民族战争危亡论、当代的帝国主义和修正主义战争威胁论:民族救亡总是国家政治要祭的大旗).因此同样地,要获得全民动员的有效性,启蒙文化仍须依赖于政治的前提,而国家权力的利益在逻辑上便总能轻易地代言民族利益并优先于启蒙的文化利益.

由于当代中国的国家权力完全归属于执政党,国家利益在其实践或诉求目标上实际主要就是执政党的利益,国家意识形态也就是执政党的意识形态,因此,国家文学在理论上和实际上也就成为执政党的文学.所有文学资源的配置、整合、阐释和评价的主导权基本上操纵在国家权力之手.制度法理对有关国家文学的这一切提供了保障.

启蒙迷信的破除:关于启蒙思想的

当代价值或其有效性的疑问

返观当代境遇中的启蒙文学的话语方式和诉求目标,其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及其有效性,应该是另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问题.

启蒙时代是否已经终结?或,启蒙话语(价值观)是否仍具有覆盖、渗透或影响于当代社会利益整体的文化动员与号召力量?

启蒙思想在政治领域、社会领域、文化领域或文学领域中的价值地位是否有所不同?特别是,传统的启蒙思想能否构成当今中国本土文化发展及与世界对话的有效价值资源?

关于启蒙思想、启蒙文化(文学)的研究是否存在实际使用中的概念泛化和过度阐释问题?启蒙概念是否已在一般观念中渐渐成为一种迷信而失去了实际思想的活力或动力?

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可以说类似后现代语境中关于或针对现代性特征话语的疑问.在现代性的获得、消解或重构依然成为问题的时代,当代中国已经进入到后现代社会语境中了,以往形成和建立的价值理念不能不受到挑战.

个人的文学或个人的政治:鲁迅的

思考及其道路的意义与启示

可以鲁迅为例获得一些启发.鲁迅的思考和道路显然是复杂、曲折的,但这里想借对鲁迅一篇作品即《野草过客》的扼要分析,来简化表达有关鲁迅的基本理解和解释,并对本文题旨中的个人文学或个人政治的概念作出相应的说明.

《过客》的内容不再赘述,其中有三个关节是最重要的.一、过客是个孤身独往的行者,没有并且不邀请同道、同行者,也没有对旁观者的任何期待.二、过客非常警觉他人对自己的帮助,不愿负担无法偿还的恩惠或布施的“债务”,宁愿孤苦前行.三、过客执意走向的是无穷之远――超越了野花和坟地、世俗之生与死――的前方,明知不明终点,也要毅然向前探询.

《过客》里的这几层意思,鲁迅在一些私下场合(如《两地书》等)也曾对较为亲近的人说起过.表面上看,其中不乏孤苦、悲凉和虚无之感.然而,过客向着无穷之远的姿态其实正充盈了热烈饱满的希望之火,否则便无从解释过客毅然前行的内心动力.这就是鲁迅的人生态度:超越生死的生命精神价值观,向着无穷之远的生命实践,宗教般真诚的日常践行;将现实、实有纳入无限的时空伸展之中,同时在无限的时空里脚踏实地.这里不仅回响着鲁迅早年醉心过的尼采、易普生那种“最强大的个人”的精神界战士的声音,而且更体现了鲁迅中晚年成熟了的个人现实主义及其超越性价值观:正视生活的真实、在真实里生活,迈向现实语境之外的个人追寻和承担,极度虚妄之境中的顽强希望诉求.在《野草》时期或以《野草》为主要标志,鲁迅的个人独行姿态开始变得清晰起来,他已经从五四时期的启蒙主旋律中更多转向了个人化立场的思考和选择――这可以理解为鲁迅个人政治的建立.启蒙(文学或政治)的宏大理念已经显得空洞和抽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已无法支持鲁迅的个人践行.个人文学、个人政治的立场必须从启蒙文学、启蒙政治的包围、覆盖中脱颖而出.

不过,个人政治的建立并不意味着鲁迅从此便与启蒙文学或广义的启蒙话语政治及党派政治的绝缘.特别是,鲁迅晚年仍与政党人物及其活动发生了十分密切的关系.理解鲁迅的关键是,鲁迅的思考及其道路选择,与启蒙文学(启蒙政治)和党派政治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根本分歧:一方面鲁迅晚年虽然仍有启蒙的信念,但他已经不再只是单纯希望于启蒙了;另一方面在鲁迅晚年的政治介入姿态中,最重要的不是他对党派政治的介入,而恰恰是与党派政治的冲突.鲁迅是作为个人而非政党成员介入现实政治的.(在这一点上,绝大多数鲁迅的前辈或同辈的社会活动家、革命家,在党派政治中的选择及其政治践行立场与鲁迅显然不同;特别是职业社会活动家或革命家,追求的是个人信仰与党派宗旨的一致,双方共同与否的利益和价值观决定了个人与党派之间的政治和组织分合.)因此,鲁迅对于现实政治的介入选择,既可视为政治上的尝试性选择――并非唯一或从一而终的选择,又可看作不拘党派门户而持一种自觉的非党派政治立场、或曰个人政治立场的践行.所谓非党派,强调的是与超党派或反党派的区别:超党派者不会单与某派发生充分的合作,反党派者则是一切党派政治的反对者,非党派者的政治选择又不以党派组织的认同为前提或条件.鲁迅一生与多个、多种党派合作的事例并不鲜见,但没有证据表明,鲁迅将自己的个人政治立场和选择权利,完全彻底地交付给了任何一个政党.这是理解鲁迅晚年个人政治的一个紧要处.鲁迅对社会、政治的担当,是《过客》中孤身独任的个人牺牲选择.

与此相应的还有鲁迅对于文学和文化的独特认识与基本态度:相信文学的力量,始终坚持作为一个文学者身份发言,但在现实政治中,文学的力量极其有限,而且往往就是失败者.那么,鲁迅思想的独特处又体现在哪里呢?

鲁迅将文学与政治视为一种此消彼长的对抗性关系:文学以被政治的否定而显示出力量,政治却以被自身的否定而暴露其功利性即暂时性;任何政治最终总是会被否定,而文学恰因此能够成为永恒的价值.文学以对抗政治的方式而提升文明水平;政治则往往以压迫文学而对抗文明进步,或是在消极意义上被迫接纳文明进步.鲁迅文学的政治性之所以是个人的文学或个人的政治,那是因为他凭借自己的文学建立并坚持了自己的个人立场,就像是那个过客的行走,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对抗所有的外界.如果有了同行者,一旦接受了别人的布施或恩惠,或看见了、到达了前行的目的地,现实的利益政治关系也就取代了超越性的个人自由,个人的文学和个人的政治即刻便宣告瓦解.

鲁迅是自由的,也有幸成为具有个人政治的典范.历史却不会将这种自由的幸运赐予所有的人.按照鲁迅有关文学与政治的对抗性逻辑来看,一旦政治成为一种专制性的强权,包括鲁迅的个人文学或个人政治也终将被现实政治所粉碎.在五十年代的反右时期,曾不失幽默地笑谈鲁迅在当今的可能性:要么沉默,可以当文联主席;要么进监狱――在里面写.其实,国家文学时代的个人文学和个人政治的结局都只能是沉默――监狱里面是无法再写的.启蒙文学的运气则在于它是可以被改写和置换的.

回到现实中来,在利益诉求分歧、分化的当代情境中,既有的权利观念和价值观如国家文学、启蒙文学等等,都开始趋于软弱、失效,都无法解决当代文艺问题,迫切需要新的思想和价值资源.但我们恰处在利益泛滥的混乱与卑俗中,难以顾及对现实中的人性精神作彼岸思考.重提鲁迅或新文化传统等等,也是我们缺乏当代价值资源的一种表征――说明堕落时代还保留着的一份不甘或挣扎.但我们必须有可能建立自己的个人立场或个人政治,才能真正成为薪火承传的一代人文知识者.

(感谢2008年3月南京大学举行的“民族认同、启蒙思潮与百年中国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5月厦门大学举行的“鲁迅、新文化传统、当代文艺”研讨会、7月何香凝美术馆和北京大学举行的“反思二十世纪中国:纪念何香凝诞辰一百三十周年”学术研讨会期间与会学者对本文发表的指教,特别感谢在各次会议上有孟繁华教授、张颐武教授、王一川教授的分别点评,尹吉男教授、吕彤邻教授的质询,收获良多,容当三思.)

(吴俊,南京大学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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