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抄袭,理应向公众道歉

更新时间:2024-02-0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391 浏览:19401

中国学术界的不端行为常有,而且很严重.有例为证,2010年9月9日,学术期刊《自然》发表了通讯《中国某期刊检测出31%的投稿中有抄袭现象》.作者张月红写道,“从2008年10月开始,浙江大学学报(英文版)的来稿中有31%的稿件存在抄袭现象,这个数字是惊人的.”接着,她用一些事实介绍,中国学术期刊编辑如何应对抄袭现象.通常,学术抄袭被,当事人都是颜掩羞.

可是2010年11月发生的论文抄袭事情却上演出一场咄咄逼人的怪象.当事人被揭露后没有丝毫歉意,反而理直气壮、大言不惭:“本人硕士论文抄了,学士论文也抄了.”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2010年11月15日在微博上发帖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郑州《名人传记财富人物》杂志副主编王冷(网名“零度以下”)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大篇幅抄袭了他此前的论文,“甚至举的例子也雷同.”

副教授采访禹晋永被指学术抄袭

吴丹红对“零度以下”的关注源于王冷在微博透露不久前采访了禹晋永,吴丹红恰好是“禹晋永事件”中禹晋永的“反对者”.

“禹博士,你又害了一个崇拜你的人.如果你不是在自己的围脖上吹嘘采访你的王冷教授有律师资格,我也许不会去关注一个三流学校的四流教授,也不会因为好奇而查到她的硕士论文居然大量抄袭了我的一篇论文.”吴丹红在微博上说.

记者在中国期刊网的硕士论文数据库中找到了王玲的硕士学位论文《试论传闻证据》,并与吴丹红的论文《传闻证据规则研究》作了对比,确实发现了部分雷同的内容.比如,在论文第四部分第三节探讨“可供我国选择的传闻证据规则的立法模式及例外设计”时,其所提出的“在先前审理程序中作证的证言”、“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采纳该传闻证据”等五条原则,与吴丹红等在《传闻证据规则研究》的第三部分“传闻证据规则的建构”中所提出的六条原则的后五条近3000字的内容完全相同.

除了在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中列举了吴丹红的《传闻证据规则研究》外,上述雷同部分并未在论文中明确说明来源.“用了我论文80%的内容,核心内容几乎都被掏空了.”吴丹红表示.

抄袭者的坦诚令被抄袭者惊讶

“本人硕士论文抄了,学士论文也抄了.为了避免再抄袭,5年里再没有写过论文,并在同事中郑重宣告放弃参评教授.你可以继续指教.”出人意料的是,“零度以下”很快在微博上对吴丹红的帖子作出了坦诚得令人惊讶的回应.不仅如此,她还表示,自己微博验证的身份显示教授,但自己只是副教授,“当时新浪庄先生私信我认证,我告诉他自己是一教师,他主观地认定我为教授,虚荣地接受了.”


这个回复引起很多网民的不满,有网民呼吁追查到底,有网民跟帖指出,如果吴丹红的说法属实,按照《郑州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理应取消“零度以下”的学位.但吴丹红本人似乎并不想追究下去了,“好吧,谢谢你的坦诚.你比起死不认错的禹博士好多了.”

(摘编自《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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