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执行问题

更新时间:2024-02-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4993 浏览:68335

提要:本文结合基层法院工作经验,提出在基层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典型问题,以期能引起广大法律工作者的思考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

关 键 词:执行监督地区壁垒法制宣传

要想实现依法治国,不仅仅是依靠立法的完善和个人道德水平的提升,还应该依靠国家强有力的法律执行力.而要想保证和提高法律执行力的质量,这就依靠执行团队的整体努力,既包括完善我国的执行法也包括提升法律执行团队的个人职业素养.

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从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数年,深刻的体会到了执行难、难执行的突出矛盾.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执法的公信力,也切实的关系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的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公正的进行是保证我国法律这杆天秤永不失衡的坚实后盾.就作者数年来实际工作的经验以及对相关执行法律的了解,基层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存在多种多样的困难和缺陷,这既是我国复杂的人文社会背景以及相关制度的缺陷带来的,也是我国基层法院执行人员专业能力的参差不齐造成的.而基层执行案件恰恰关系着我国最普遍民众的切实权益的,这些困难和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

笔者在本文将归纳出几个典型的问题:

一、执行监督不够

目前基层法院的执行力度时有出现非紧即松的情况,鲜有能切实合理的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一方面出现当事人难以负担申请执行的相关程序和费用而放弃申诉的情况,另一方面存在面对某些真正执行存在困难的情况如某些债务人确实难以偿付相关债务执行人员却一味地强制执行的情况,就目前执行力度的监督,我国在立法方面几乎是空白,都是依赖于执行队伍人员的自我监督,上述极为不合理的情况如无法得到妥善的处理,放任执行人员或过度执行或推诿懈怠执行,都将无法维护和保护公民的相关权益,更无法树立法律执行的公正和威信.

二、跨地域执行案件存在壁垒

就相同的法律条例和执行规范不同的基层法院甚至不同的执行人员都对其认识各有差异,其原则相同但其深刻程度和重视程度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在跨区域的执行案件中常常会存在执行方和协助执行的当地法院执行人员各执其事,配合不当.彼此之间缺少沟通的桥梁和调节的润滑剂,妨碍了执行案件的公正性.造成的“一地一法”的不合理局面,更助长了各地不法分子钻各地执行标准差异的空子,给我国基层执行的顺利进行带来极大的阻碍.

三、执行案件“被暴力”

作者在此要特别提出“被暴力”一词,是针对我国近几年频发的各类地方政府部门暴力事件有感而发.我国的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一直在加强落实,但是一些最基层的民众依然对此认识不足,在成为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方时,常常出现不合作不理解的情况,甚至合一家老小之力企图以暴力形式拒绝配合执行人员,使得场面常常出现剑拔弩张的状态,而执行人员面对此种情形只能左右掣肘,不得要领.既要极尽所能求得其配合和理解,又要及时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进行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时有暴力执行之景,和谐社会,是人与人的和谐,是要求于和谐中解决矛盾问题,而强制执行虽能保证国家法律的执行力,却在某种程度上深化了矛盾,更严重的甚至会危害社会稳定.要想解决这种矛盾,必须依赖于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作者曾多次带领团队到基层到民众中去进行相关执行案件的宣传,然后这种宣传是需要多方面各角度的深化和加强的.目前较多基层民众并没有树立起依法的积极性,而是迫于法律的强制性而消极的被动的接受法制,从根本上没有守法依法的积极性,甚至已然存在人治小社会.


四、结束语

基层执行是基础,是最关系百姓权益的问题,是需要全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要解决上述问题,健康的法制信仰和良好的公众道德水平是关键和根本.需要我国相关立法的不断完善和改进,也需要我们执行人员的不断宣传,也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身素养,在民众心中树立良好正面的形象,促进我国法律执行的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