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学前教育制度变迁的历程

更新时间:2024-04-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887 浏览:11206

摘 要:目前,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从制度的角度去研究学前教育问题,还有待深入.本文从清末民初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新中国成立以来三个时期,简要梳理学前教育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试图对当下的学前教育制度现状有一个更加深入的动态的认识,为学前教育事业的进步提供一些启示.

关 键 词:学前教育制度变迁历史进程

学前教育是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的过程,是奠基性事业,具有极高的个人和社会发展价值,为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奠定基础.从1923年陈鹤琴先生在南京创办我国第一家带有实验性质的幼儿园――鼓楼幼儿园算起,我国学前教育研究已有91年的历史.近一个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历经沧桑,在曲折的道路上,取得了丰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然而,从制度角度研究学前教育,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本文将我国学前教育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分为清末民初时期的初创、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发展和新中国成立后的新生.[1]


一、清末民初时期的初创

一般认为,1904年我国近代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癸卯学制》的组成部分,《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的颁布,迈出了我国近代学前教育制度建设的第一步.“蒙养院作为幼儿教育机构纳入学制系统,但不算做正式学校制度.”章程详细规定了蒙养院入学年龄等条件,以及授课方式、教育宗旨等.1906年学部颁布了教育宗旨,“忠君、尊孔、尚武、尚公、尚实”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以政府法令形式确定的教育宗旨.[2]

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确立了新的教育宗旨,对清末以来的教育进行改革.相继公布了《壬子癸丑学制》等,较《癸卯学制》,该学制有两项关于学前教育制度的变动.一是可设女学的规定,有利于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二是清末“蒙养院”更名为“蒙养园”,而且不占学制年限.此学制虽然较《癸卯学制》有较大进步,反映了资产阶级对于学前教育的要求,但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很多规定依然没有改变封建落后的性质.[3]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发展

南京政府自成立起,为结束教育的混乱,恢复正常教育活动,就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1922年新学制的颁布,是我国全国上下长时间酝酿、讨论后形成的思想结晶,也是中国近代以来影响最大的学制.学前教育机构改名为“幼稚园”,属于初等教育阶段,确立了学前教育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地位,推动了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使得我国的学前教育更加地偏向西化,如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那样,患上了“富贵病、花钱病、外国病”.对后来乃至当代学前教育的本土化发展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在抗战期间,“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加强了政府对教育的控制,一方面对于战时的教育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国民政府控制民众的企图.[4]

此时期的革命根据地确定了新主义性质的教育总方针,提出教育要“为革命战争和阶级斗争怎么写作”、“教育与生产劳动联系起来”,在中国的领导下,苏区以及后来解放区的儿童教育业取得了初步的发展.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新生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进入了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新阶段,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与此相应,我国学前教育事业也经历了发展期(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普及与提高期(改革开放后).1952年,幼稚园改称“幼儿园”,这也象征着学前教育随着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有了一个新的开端.[5]

1951年10月政务院公布施行《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学制,该学制第一部分为幼儿教育.同时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和经验,制定了《幼儿园暂行规程》和《幼儿园暂行教学纲领》,为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学前教育新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进一步学习苏联经验,学前教育事业有了稳步的发展,管理不断加强.十年动乱时期整个国家全面遭到浩劫,教育领域是重灾区,学前教育遭到史无前例的破坏.1978年以后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学前教育开始振兴.恢复和健全了各级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及管理体制,颁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事业迎来了新的春天.[6]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2014年1月22日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力推进依法治教.[7]等力争完成学前教育法、教育考试条例的起草工作.”将学前教育纳入学制系统之中,标志着我国教育正在向着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