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本科毕业生临床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4-04-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9354 浏览:133989

[摘 要]探讨护理本科毕业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存在的问题有专业思想不稳固、潜在的护理纠纷问题、带教老师水平有待提高等.可采取的对策如加强带教老师整体水平的培养、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护生专业思想.

[关 键 词]护生,临床实习,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44[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673-7210(2010)04(c)-148-01

护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护生实习的过程是护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由知识向能力转化的过程,是学校教育的深化和延续.毕业临床实习的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护生今后的工作情况.在带教中多注重从护生的评估、考评激发护生的思维能力等方面着手.我科针对目前护理实习临床带教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订出一系列针对性的对策并予以实践,获得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存在的问题

1.1带教老师水平有待提高

医院护士更新换代的频率也有所加快,许多护士临床经验尚浅加上学历相对偏低等因素,带教能力也参差不齐[1].近几年护理学科飞速发展,护理本科毕业生受到的是最新的护理理论的教育.现阶段从事临床的部分带教老师都是工作十年以上的老师,知识体系陈旧,不了解护理发展的最新状况.使带教老师与护生沟通起来存在盲点.另外有些带教老师理论水平较差,只注重实际操作,不能达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影响到护生实习的效果[2].

1.2专业思想不稳固

部分护生入学前对护理专业不了解,缺乏动力和兴趣.特别是到临床后看到临床护士每天琐碎繁杂的工作,加之社会对护理工作的偏见.因此感到吃亏,心理失衡,故不安心工作.另外,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到临床一样倒班,使用不分层次,起到了消极作用,从而影响学生的积极性.

1.3潜在的护患纠纷问题

部分带教老师法律意识淡薄,只注重护生的专科护理技术及理论知识的教授,对相应法律知识讲解甚少,使护生的法律意识也淡薄.护生不明确出现问题时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在工作中言谈随意,不注意细节,容易引发护患纠纷.

2对策

2.1加强带教老师整体水平的培养

严格把握带教老师的选择.带教老师必须具有护理本科学历,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热爱护理专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并且具有较高的带教能力.掌握护理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人文科学知识等[3].应以一名带教老师带教一名学生为宜.定期举行带教老师培训,内容可为护理学最新发展近况等.

2.2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法对护生进行逐步教育

在临床教学中采用按照护理程序查房、组织病案分析、疑难病例讨论,实现健康教育等多形式,多启发式教学活动[4],激发护生的学习兴趣.培养护生从被动地“要我学习”到发现问题,并寻找最佳科学证据以解决问题的“我要学习”的主动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护生的学习主动性及临床思维能力.从被动的灌注式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从而全面提高护生的综合素质.

2.3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

规范护理行为,减少不安全隐患,提高护理人员证据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增强行业自律和工作责任心,提高护理工作安全性[5].定期组织带教老师及护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如医院的各种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年检查的各项规章制度,《护士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等.通过学习增强了带教老师及护生的法制观念,使护生更多地了解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并且带教老师定期组织护生参加相关案例的讨论,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指出在临床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法律问题,使其进一步明确护理管理中各种规定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从而避免护患纠纷的出现.


2.4强化护生专业思想

在带教的过程中要随时了解护生的思想动态,掌握情况后根据每位护生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思想教育.并注意思想工作的效果,让护生认识到护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强化专业思想.

3讨论

带教老师是护生进入临床的第一任老师,老师的一言一行及教学方式都会影响学生的工作能力及今后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带教中的一些不足加以分析改进,自己也会从中得到快乐和幸福,从而使教师在临床带教中更得心应手,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新一代白衣天使.

[参考文献]

[1]周立,席淑华.护理临床带教现状分析[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1,19(3):7475.

[2]陈松兰,陈慧.对护生职业态度教育的研究[J].护理研究,2005,19(9):1705.

[3]胡秀敏.有效临床带教中教师的特征及评价方法的研究进展[J].中华护理杂志,2003,38(8):649.

[4]李晓玲,王世平.多形式教学活动在临床带教中的应用[J].护士进修杂志,2002,17(9):675.

[5]王莜慧,叶文琴,朱建英,等.“举证倒置”与护理管理新思维[J].解放军护理杂志,2003,20(3):71-72.

(收稿日期:2010-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