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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文件

河海校科教〔2016〕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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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年上岗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科教〔2016〕4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将进行2016年上岗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延退博士生指导教师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现职教授

1,具有博士学位,一般任职二年以上,年龄在57周岁(至2016年12月31日)以下.

2,符合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学科范围(附件1) 3,具备一定的科研业绩(附件2).

4,应完整地培养过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2名以上,或参加过博士生指导小组工作并完整地协助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二)特别优秀的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或副研究员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至2016年12月31日).

2,学科范围如下:水利工程,力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不受上述学科范围的限制.

3,具备一定的科研业绩(附件2).

4,原则上全程指导过1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且承担一定工作量的研究生教学任务.

二,申报和审核时间

(一)4月25前,申请人填写《河海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相关需核准处由审核单位盖章,无核准盖章则视为无效材料.

(二)4月26日~5月3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照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交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5月4日~5月31日,资格审查,同行专家评议,综合学科评议组评议,

(四)6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公示.

三,遴选外单位专家兼任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

(一)按《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科教〔2016〕48号文)执行,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教授.

(二)申请人填写《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一式两份,见附件7),请于4月25日前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初审,同时填写并提交《河海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受理时间及程序与校内人员相同.

(三)申请人遴选成为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博士研究生需要配备一名校内联系导师.

四,几点说明

(一) 申请人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二) 申请人材料经研究生院初审后择定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同行专家对其学术水平及指导博士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评议.

(三) 在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或调整一级学科招生须填写《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审核表》(一式两份,附件4).拟跨一级学科原则上不超过2个.

(四) 对外单位调入我校人员的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材料提交

(一)《河海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六份,并同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与《简况表》一同装订:

1,代表性论文(或着作)3篇(部)(复印件).

2,表中列举的SCI,EI等检索以及论文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

3,表中列举的其他成果的证明(复印件).

4,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


(三)《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审核表》,一式两份.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跨/调整一级学科博导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

六,其他

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和审定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联系:83787219.

附件:1.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学科范围

2.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3.河海大学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审核表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跨/调整一级学科博导名单汇总表

7.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

河海大学

2016年4月15日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印发

录入:于洪军校对:李萍

附件1

申报博士生指导教师学科范围

以下学科按二级学科遴选:序号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代码一级学科名称二级学科

代码二级学科名称103法学0303社会学030301社会学2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030505思想政治教育407理学0707海洋科学070701物理海洋学508工学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01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以下学科按一级学科遴选:608工学0801力学70808电气工程8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9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814土木工程110815水利工程12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130828农业工程14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150835软件工程1612管理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71202工商管理

附件2

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十届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5]20号)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9]9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第一条 博士生指导教师是一种工作岗位.博士生导师既不是固定的职称或职务,也不是荣誉称号,而是指导和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

第二条 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遵照有利于加强和促进学科整体布局和学科点的建设,发展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有利于建设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及学历结构的导师队伍,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撰写科技文章的能力

遴选程序

第十条 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具体如下:

(一)本人申请

新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人员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申请表格,同时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论着,奖励证书等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其评审资格.

(二)材料核准

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材料中的有关项目进行核准.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本学科实际需求情况,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评议.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表决,参加的分委员会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2/3,获得参加2/3以上同意票数为通过.将通过的人名单报送.

申请学科

门类:

申请一级

学科名称:

申请二级

学科名称:

申请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人所在学院

(或 部 门) :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制表

二О一四年四月

填表说明

本表应由申请指导教师本人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并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本表请用A4纸张正反打印,并保持原格式不变.

"学科名称"按照附件1规范填写.

四,第1页"主要经历"中的"任何职务"是指当时本人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行政职务."专家类别"一栏,请按照以下范围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

五,第2页II—1栏目,应填写申请人本人在科研和培养研究生工作中,较长期从事的相对稳定并富有成果的主要研究方向,以及在这些研究方向上与同行相比所具有的特色和所处的学术地位,主要研究内容和成果水平,对当前与长远的社会,经济,科学和文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文字应简明扼要.

六,第II—2栏目,由学院学科秘书统一到科技处打印盖章.

七,第II—3,II—4栏目,由各学院统一汇总后到科技处进行审核盖章.

八,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材料由申请人单位科技处进行审核盖章.

九,本表一式六份,并同时提交以下附件材料与本表一同装订:

1. 代表性论文(或着作)3篇(部)(复印件).

2. 表中列举的SCI,EI等检索以及论文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

3. 表中列举的其他成果的证明(复印件).

4. 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I 个人概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 籍

民 族党派专业技术职务定职时间

(年/月)主要研究方向移动

E-mail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最后学历,学位(包括毕业时间,学校,系科,专业)国内:国外:外语程度专家类别主要经历自何年月至何年月工作部门任何职务II本人从事的科学研究工作情况

II-1 本人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及其特点和意义

II-2近五年内在国内外检索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学术论文(本页由科技处打印盖章)序号论文名称刊物(会议)名称论文类别年度期号本人排名检索类型

II-3 近五年完成的科研项目(限填校科教〔2016〕48号文中所列类别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及类别完成或

鉴定时间鉴定或审核

部门项目编号到账经费

(万元)本人排名科技处审核结果:

审查人签名:

(科技处公章)

年 月 日II-4目前正在承担的科研项目(限填校科教〔2016〕48号文中所列类别项目)序号项目,课题名称项目来源及类别起止

时间总经费

(万元)到账经费

(万元)本人排名备注科技处审核结果:

审查人签名:

(科技处公章)

年 月 日

II-5 近五年本人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简介

(包括着作,论文,获得省,部以上奖励或通过省部以上鉴定的成果介绍和社会评价等)

II-6 近五年出版的专着序号专着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书名号本人排名II-7 近五年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或科技成果奖励序号项目名称获奖名称及等级获奖时间本人排名III指导研究生情况

III—1本人指导硕士研究生情况(协助他人培养须在备注栏说明协助何人培养,培养的硕士毕业后是否考取博士生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也须在备注栏说明)硕士生

姓名研究方向毕业

时间独立或

协助培养备注 III—2本人在国内外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情况博士生

姓名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时间博士生

导师姓名本人担任的工作 III—3本人主讲的研究生课程时间课程名称课时授 课 对 象

III—4 本人指导或协助指导的研究生论文成果发表与鉴定,采用情况研究生

姓名论文或项目名称 刊物或鉴定,

采用单位名称时间 III—5本人拟开设的博士研究生课程时间课程名称课 时授课对象III—6可以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主要人员情况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将在协助指导中

担任的工作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表决情况分委员会人数参加表决人数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审核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签名: 日期:年月日

同行专家评议意见:(评议意见书附后)专家人数同意票数反对票数缓增票数弃权票数

综合学科评议组审核意见:表决情况评议组人数参加表决人数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表决情况委员会人数参加表决人数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审核意见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 日期:年月日附件4

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跨/调整一级学科招生审核表

姓名出生日期性别职称□跨学科□调整学科现招生学科现招生学科拟跨学科拟调整学科申请理由:

近五年内在拟跨学科/调整学科取得的学术成果:

现招生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拟跨/调整学科招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审核意见: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意见:

结果: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审核意见: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章):年 月 日

附件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2016年 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序号编号(注1)申请人所在院系(注2)申请学科名称(注3)姓名(注4)性别移动出生年月职称及定职时间学位指导人数五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A) (在国内外检索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五年内获得科研成果(B) (包括完成或在研项目)三年内科研到位经费 (万元) (C)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备注(专家类别等)毕业硕士协助指导博士生SCISSCISCIEEI(仅限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CSSCI项目类别(注5)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弃权票数表决结果注1:编号由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编写注2:博导请同时注明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认定博导请同时注明原聘任博导单位名称.注3:申请学科请按照附件1规范填写,按照一级学科遴选的填写一级学科名称,按照二级学科遴选的填写二级学科名称.注4:如为博导或认定博导,请在姓名下方同时注明.注5:按照校科教(2016)48号文中的相关要求填写,不是文中规定的项目类别不要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学院(章)年月日 附件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跨/调整一级学科博导名单汇总表(2016年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序号编号导师所在学院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称现招生学科拟跨/调整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备注总票数同意弃权反对

注:1,编号由研究生院学科办统一填写2,备注栏中请分别注明是跨学科或者调整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 学院(章)年月日

附件7

河海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简表

姓名性 别出 生

日 期专业技术职称定 职

时 间现 任

职 务最后学历,学位

(包括毕业时间,学校,专业)是否已为

教授工作单位是否学位授予单位拟申请学科名称拟申请学科所在学院校内联系导师目前科研工作和成果简介及社会学术团体任职(限300字以内):

目前承担的科研课题以及科研经费情况:

单 位 意 见

(加盖公章)

联 系 方 式:

E-mail:专家意见

(两名本校本学科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授意见,其中至少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1,

2,

研究生院意见:注:表格填好后,请交至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025-8378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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