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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2-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0629 浏览:37259

法学院2016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初步方案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06]117号)和《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6届毕业生共计282人,其中法学专业123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81人,社会工作专业78人.

根据2016级各专业培养计划,毕业论文集中工作阶段安排在2016-2016学年第二学期进行,共12周.根据往届毕业论文实际工作进程,本届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拟于第17周末(2016年6月17日)完成.

二,工作进程初步安排

序号时间工作内容注意事项12016年1月前

(本学期第17周)①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②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开设毕业论文写作讲座.⑴以系为单位组织进行,⑵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每人指导不超过10人.22016年1月放检测前(本学期第20周)论文选题,并按规定汇总上报.教师拟题和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行选题相结合.3第6周

(下学期,以下同)学生编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落实研究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和措施,撰写文献综述.4第7周以系为单位,分组进行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小组由专业教师3人以上组成.5第8周学生编写论文提纲,选定文献翻译内容,教师审核指导.明确论文整体结构框架和主要论点,论据.6第15周学生撰写论文并定稿,完成资料翻译,撰写论文工作总结,整理毕业论文手册.指导教师按要求进行指导,并填写进程记录.72016年

5月14日前①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各系成立答辩小组,②学生答辩资格审查,③确定答辩工作日程安排,④组织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毕业论文质量和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学生满意程度,学生出勤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82016年6月3日(第15周)前①指导教师评阅并填写评语,②评阅人评阅并填写评语.评语须根据论文实际,具有针对性,并与评定成绩相对应.92016年6月11日(第16周)前①组织毕业论文答辩,②汇总评定毕业论文成绩并上报.102016年6月17日(第17周)前毕业论文材料整理归档,汇总上报相关表格.包括论文初稿,二稿的修改原件.


三,论文选题基本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的训练内容,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拓展学生所学知识,使学生受到全面的锻炼.

2.选题应尽可能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生活实践,突出现实性,着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鼓励学生结合教师的科研课题做毕业论文.

3.选题应符合学生实际情况,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探索与钻研能力,以适应未来社会的需求与科研发展的需要.

4.选题的难度,工作量的大小要适中,具有可完成性.即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较为复杂的课题,可要求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5.选题类型可以多种多样,使学生的创新性得以充分发挥.课题来源分为:A-联系科研实际的课题,B-联系生产实际的课题,C-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课题,D-检测想的课题.

6.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论文:与学生所学专业不对口的,范围过于狭窄,内容过于单一,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的,过于复杂,难度过大,学生难以胜任的,工作量过大,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无法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7.课题分配原则上是一人一题,独立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几人一题,但每个人必须参与全过程,工作必须有所侧重,论文内容不得雷同.

8.毕业论文工作开始3周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选题.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选题的,须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同时申请,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否则,将不允许参加答辩或取消毕业论文成绩.

四,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1.学生应严格按照毕业论文工作制度和规范以及指导教师的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任务,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理工大学毕业论文手册》各项内容.

2.毕业论文工作期间,学生一般应完成八千字以上的专题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且应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严格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做毕业论文期间一般不得请检测,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检测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并按规定请检测手续.学生缺勤(包括病,事检测)累计超过毕业论文工作时间1/3以上者,取消该学生答辩资格.

4.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一旦发现雷同,套用或抄袭他人成果者,一律按论处.

5.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指导教师安排的活动,经常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接受指导.同时对指导教师进行考勤,并认真填写纪录.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将论文,外文资料及译文,论文手册整理后交指导教师.

五,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1.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全程负责.负责编写毕业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进行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提纲制定,论文撰写,答辩等项工作.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负责对所指导的学生考勤,并认真填写进程纪录评语.

2.在毕业论文内容上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重点应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毕业论文内容及格式,并根据论文实际质量情况填写评语并评分.评语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不能千篇一律,且评语应与评分相对应.

4.在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期间,指导教师每周指导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每周直接见面指导不少于2次,并以其他方式经常保持联系,随时为学生提供指导.

5.教师因故请检测,应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请检测超过两周者,应及时申请调整指导教师.

六,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在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领导下,由各专业答辩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答辩小组一般由本学科专业教师5-7人组成.指导教师对自己所指导的学生论文的答辩工作实行回避.

2.毕业论文实行公开答辩.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参加答辩.

3.学生毕业论文首先由指导教师填写评语并评分,然后由系指定一名教师对论文进行详细评阅,填写评语并评分.评语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不能千篇一律,且评语应与评分相对应.

4.学生答辩时应写出书面提纲,包括课题任务,目的意义,主要观点和结论等.参加答辩的学生要认真回答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

5.答辩过程中,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和学生的回答情况必须如实纪录在案.

6.答辩小组从以下五个方面综合考核学生成绩:

⑴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情况,

⑵学生的业务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⑶毕业论文的总体质量,包括选题,总体思路,方案设计,内容方法,文字表达,格式规范,结论正误,创新情况等,

⑷学生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

⑸毕业论文工作中学生的工作态度及工作量大小情况.

7.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最终确定.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参照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语,并对学生毕业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语,确定成绩并签字备案.

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原则上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教师评分占20%,答辩小组评分占40%.采取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制,其中优秀率不超过20%,优良率不超过65%,不及格率一般不小于2%.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其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⑴累计缺勤(含病检测,事检测)达到毕业论文总学时1/3者,

⑵未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任务或毕业论文未达到教学要求者,

⑶不服从院,系和指导教师工作安排者.

七,2016届第二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主要环节安排和基本要求参照本方案执行,具体进度由各专业负责安排落实.

2016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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