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交教〔2016〕282号
关于印发《华东交通大学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
华东交通大学
2016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华东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2016年12月4日印发附件
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查重检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办法(试行)》(赣学位〔2016〕20号),《华东交通大学学位论文作检测行为处理办法》(华交研〔2016〕120号)等文件精神,增强学生诚信意识及创新意识,提高学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促进学风,教风,校风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东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查重检测范围和检测方式
第三条本科生毕业论文正文部分,毕业设计文字部分.
第四条凡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机密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不参加查重检测.
第五条使用同方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各学院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毕业学生人数分配检测软件账户数(只能用于学生首次免费检测),系统,用户名和等.
第八条每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学院组织本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统一检测.每篇论文提供免费检测一次,未通过初检的学生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费由学生自理.
第九条学院负责收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按要求进行检测后,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及指导老师,并督促学生改进,完善.
第十条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应提供本人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报告.
第四章查重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第十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结果认定标准如下:
结果类别检测结果性质初步认定AR<,3%通过检测B3﹪≤R<,50﹪疑似有抄袭行为CR≥50﹪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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