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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为鼓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全面发展,学校在评定各类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研究生)干部,先进集体及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基础上,评选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研究生(包含春季毕业,但不含推迟毕业研究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的领导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参评.

1,获得国家,学校,社会等各类奖学金者,

2,获得上海市,学校,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会干部,优秀员等荣誉称号者,

3,热衷于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怎么写作活动者,如献血,

4,担任校,学院,班级,党支部学生干部,具有较强工作能力者,

5,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四)研究生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各项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法律或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的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2,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有补考,重修(刷分按第一次分数计算)

由学生本人通过学校公共数据库平台研究生管理系统,依次进入"研究生系统"→"我的事务"→"奖助学金"→"研究生奖励申请信息"(注意申请奖励名称下拉框中应选择"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或"华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2,各系(中心或研究所)初评

学生本人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至辅导员处,并公示5天,若无异议再由辅导员汇总交至各系主任,中心主任,由各个系,中心讨论确定初步候选人(按照当年度的学校下拨名额,差额确定初步候选人名单).

3,班级评议

在各系,中心确定的初步候选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负责组织班级同学召开班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审核,在读期间综合素质进行打分.研究生在读期间综合素质评分细则见《附件2》.若发现有舞弊现象,则立即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4,学院终评

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评议,最终产生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校研究生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

5,学校公示和审批

学校在审核的基础上确定相关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批,并以学校公文形式上报上海市教委审核.

6,获奖同学填写表格

研究生院审核名单公示结束以后,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和市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同学,需分别下载并填写纸质版《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五,评选说明

已经被评选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称号:

1,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在学校规定的最后离校日前仍未签约,无明确去向者.

华东师范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

附件1:《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会名单

杨平雄,殷群,崔海英

刘一清(通信工程系主任),贺梁(计算机系主任)

石艳玲(电子工程系主任),郑骏(计算中心主任)

张立(研究生秘书),刘婷(研究生秘书)

刘小平(计算中心研究生辅导员)

蔡小梅(计算机系研究生辅导员)

王海建(通信工程系,电子工程系研究生辅导员)

花修春(学生代表)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日

附件2: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一,综合素质加分的等级

此项打分的上限为10分,其中分为优秀(8.0-10分),良好(7.0-7.9分),一般(6.0-6.9分)三个等级.

二,综合素质加分的标准

1,综合素质加分的基本标准:积极参加班级集体活动,关心同学,关心集体,具有乐于怎么写作同学,怎么写作集体的奉献精神,在班级同学中能够发挥一定的带头作用.

2,优秀等级的必要条件:院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会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青年志愿者标兵.

三,综合素质加分的公式

综合素质分数等于班级同学打分的平均分+辅导员打分

四,综合素质加分的程序

1,成立由不参与评选的党员同学和班委组成的综合素质加分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加分的计算及监督工作.

2,召开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加分班会,由全班同学给各系,中心确定的初步候选人按照综合素质加分细则打分,由综合素质加分工作小组计算出平均分.

3,同时,辅导员按照综合素质加分细则给初步候选人打分.

4,由综合素质加分工作小组按照综合素质加分公式计算出初步候选人的最终综合素质分.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附件3:

电子工程系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实施细则

参评条件:在职者.

一,论文类评分所有论文第一作者.积分可以无限累加.

分值/篇备注SCI收录一级学科顶级期刊100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二级学科一流期刊40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一般SCI及SCIE论文20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EI收录15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核心期刊10以出版卷,刊号及页码为准*如果学校科技处调整期刊分类,则依据最新分类重新规定分值并于下一年度实施.也就是说上述加分规则无效!

二,专利评分所有专利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是第二作者且专利权人为华东师范大学积分可以无限累加.

申请分类审核过程分值/项备注发明专利获得申请号获得授权25分值不累加实用新型获得申请号获得授权15分值不累加三,竞赛评分只计参与级以上的竞赛项目,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奖项.每项赛事前3名参赛人.参与多项积分可以无限累加.分值/类备注一等奖40二等奖30三等奖20市级奖项:

获奖等级分值/类备注一等奖25二等奖15三等奖10校级奖项:

获奖等级分值/类备注一等奖10二等奖8三等奖54,对于同一小组(或个人)在同一学年同一类型的竞赛中多次获奖只计算一次,取最高分值进行加分.

5,对于同一作品在同一类型的比赛中多次获奖只计算一次,取最高分值进行加分.

四,活动评分

所有活动只计参与校级以上的组织项目,且获得前三名次的奖励.根据排名先后顺序各得5分,3分和2分.参与多项积分可以累加总成绩为各项成绩之和,学生总排.

为科学公正地评价计算机系研究生的科研学术成果水平,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扬先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为硕士,博士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等过程中给予分数评定.

本规定为2016年度试行规定.

二,评定机构

由计算机科学技术系成立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加分审定小组,负责对科研成果加分进行认定.

三,论文加分

1,仅适用于与计算机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学术类科技论文,与专业无任何关联或科普类论文不予加分.

2,科技论文指《计算机系学术论文分级》中规定的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如论文不被《计算机系学术论文分级》覆盖,但可能属于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可提交包含论文级别或水平的证明材料给审定小组,由审定小组确定是否给予加分.

3,论文的级别参照计算机系发布的论文分级标准,包括:《计算机系国内期刊分级》,《计算机学科国际会议分级》,《计算机学科国际期刊分级》,所有期刊论文原则上仅认可正刊刊登的论文,不包括增刊.不同等级的学术论文加分见下表.

奖励级别说明国际顶级期刊或会议500中国计算机学会A类期刊或A类会议,或本学科国际学术界认可的顶级期刊(rank1)或顶级国际会议(rank1)国际高级别期刊100中国计算机学会B类期刊国内顶级期刊100计算机系认可的国内顶级期刊(A类)国际重要期刊50中国计算机学会C类期刊,或本学科国际学术界认可的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rank2&,3)国际高级别会议30中国计算机学会B类和C类会议,或本学科国际学术界认可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rank2&,3)国内重要期刊10计算机系认可的国内重要期刊(B类)4,对于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排名次序中的第一和第二作者可以给予加分,第一作者占80%,第二作者20%计算(导师不除外).

四,竞赛加分

1,仅适用于与计算机专业相关国际和国内竞赛,与专业无任何关联的竞赛不予加分.

2,不同等级的奖项和竞赛加分见下表,顶级/高水平竞赛主要包含和研究生科研活动密切相关的竞赛,例如TRECVID视频事件检索竞赛,KDD等国际一流会议主办的竞赛等.奖项和竞赛的加分,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其中顶级/高水平竞赛,需提交竞赛级别或水平的证明材料给审定小组,由审定小组确定是否加分,原则上仅对名列前茅的得奖进行加分奖励.

奖励级别基准分说明顶级奖项500国家级科技进步奖及同等级别奖项顶级学术竞赛500在国际顶级的会议或同等性质的或非组织的高水平学术竞赛高水平奖项100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及同等级别奖项高水平学术竞赛100在国际高水平会议,如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可的B类或C类会议,或本学科国际学术界认可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rank2&,3)或同等性质的或非组织的学术竞赛3,除最高名次以外,获得其他名次的加分依次递减,规定如下:若以第一名,第二名方式表示名次,则以第一名为基本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加分值为前一名次的90%,即第二名是每一名学术分的90%,第三名是第二名的90%,以此类推,针对一等奖,二等奖的名次排列的方式,以最高奖为基本分,每降低一等名次,学术分为前一名次的80%.

4,小组形式参加的竞赛,按最终得奖的组内排名加分依次降低,规定如下:若以第一排名,第二排名方式表示名次,则以第一排名为基本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加分值为前一排名的80%,即第二排名是每一排名的80%,第三排名是第二排名的80%,以此类推,,替补参赛队员不予加分.

5,若同一小组(或个人)在同一学年同一类型的竞赛中多次获奖,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学术分.

6,若同一作品在同一类型的比赛中多次获奖,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加分.

五,发明专利加分

1,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专利加分40分.

2,发明专利成果仅第一作者可获得加分,如果专利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则学生以第一作者看待,可以获得加分.

3,与专业无关的其他专利不予加分.

六,其他加分规则

对于在以下成果类别中获得过任意一项或多项成果的,给予合计5分的加分.成果类别包括:

A,获得EI/SCI检索的论文, B,获得软件着作权(每个软件着作可由至多3人共同使用,由导师决定并提供书面说明), C,申请专利并获得受理(仅第一作者可获得加分,如果专利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则学生以第一作者看待), D,获得和计算机专业相关的各类竞赛奖项(不包括鼓励奖,参与奖或获奖人员比例超过20%的奖项).

七,评定同分排名规则

1,评定后由于加分相同,或都未加分情况下产生同分现象,则按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进行排序.

2,具体计算中,为避免各老师打分区间的差异,研究生每门成绩()根据每门课的整体学生分布,把si转换成标准分ai,

例如:检测定某学生共学n门课,每门课学分为wi,每门课成绩si,每门课的平均分为mi,标准方差(一组数据中的每一个数与这组数据的平均数的差的平方的和再除以数据的个数,取平方根)为(i.此学生的计算公式为:ai等于(10(si-mi)/(i)+50,bi等于wiai,G等于(ni等于1bi,W等于(ni等于1wi,M等于G/W

八,争议处理

如评定中出现争议,由审定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予以协调.无法协调的,提交计算机系教授委员会裁定.

附件5:

通信工程系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实施细则

一,只有获得导师书面推荐者方有参选通信工程系优秀毕业生资格.

二,实行评分制

分为专业水准评分,荣誉贡献评分和教授集体评分,得分越高者优先级越高.

总分等于专业水准评分+荣誉贡献评分+教授集体评分

三,专业水准评分规则如下(满分50分)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40分/次

2,校长奖学金获得者:35分/次

3,学校奖学金获得者:20分/次

4,社会(企业)奖学金获得者:15分/次

四,荣誉贡献评分规则如下(满分20分)

(一)参加专业竞赛(不包括数学建模类)为学校赢得荣誉者:

1,国际级竞赛(证书前3名):1-3等奖20分/次

2,国家级竞赛(证书前3名):1等奖15分/次,2等奖10分/次,3等奖8分/次

3,上海市级竞赛(外省市有于无法核实不计)(证书第1名):1等奖10分/次,2等奖8分/次,3等奖5分/次

同一竞赛只加一次分,取最高得分,例如某生参加市级选拔赛得1等奖,继续参加国家级竞赛又得1等奖,只计国家级分数.

(二)才艺和文体类竞赛:市级以上得奖(1-3等)就同一加分10分(不超过10分)

(三)论文(只计第一作者,且署名华东师大)贡献分:一般SCI10分/篇,EI论文5分/篇

(四)其他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被媒体报道或者获得机构奖励者,得10分/次

五,教授集体评分(满分30分)

具体操作流程:

1,系主任收到学院转来的申请通知后,通信系提前4天通知全体教授(含副教授),准备召开打分会.

2,会议当天与会人员填写签到表,过半教授(含副教授),参加有效.

3,申请人对自己在校期间的学识,贡献,荣誉,个人收获和感想等进行演讲.

4,待所有人员演讲完毕,每个教授对申请人进行独立无计名打分.

5,当场对各个教授的打分进行统计,申请人的平均分即为教授集体评分.

六,其它特殊情况(以上评价标准无法对申请人进行准确评价的)

申请人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请准备材料,有一位教授提出书面推荐,3名教授签字,系主任召开教授会对申请人进行特殊评价,采用无记名打分形式,平均分即为该申请人的最终得分.

附件6:

计算中心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实施细则

一,参评条件

以品德为先,综合能力为上为原则,达到学校及学院评定条件总则,且有导师书面推荐的学生方可.

二,评分细则

(一)论文评分规则

1,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学术类科技论文,与专业无任何关联或科普类论文不予加分.

2,科技论文指《计算中心学术论文分级》中规定的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

3,参照《计算中心学术论文分级》,不同等级的学术论文加分见下表.

等级1star2star3star学术分40801004,对于多人合作完成的论文,按排名计算学术分.论文第一和第二作者可以有加分,按第一作者占80%,第二作者20%计算.

(二)发明专利评分规则

1,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发明专利,与专业无关的其他专利不予加分.

2,如果该发明专利是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基本成果要求,不予加分,否则,可以获得加分.

3,已被受理的申请发明专利,加10分,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加40分.对授权专利加分,如果已使用受理加分,则应扣除,即加30分.

4,发明专利成果仅第一作者可获得加分,如果专利成果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则学生以第一作者看待,可以获得加分.

(三)软件着作权评分规则

1,学生参加导师的科研工作,并获得软件着作权的,可以加分.

2,如果该软件着作权是作为研究生毕业的基本成果要求,不予加分,否则,可以获得加分.

3,每项软件着作权可获得30分加分,可由实际参与的多名学生分摊,由导师决定.

(四)竞赛获奖评分规则

1,获国际级竞赛奖的最高加60分,国家级科技作品竞赛奖的最高加40分,省市级科技作品竞赛奖的最高加20分,校级科技作品竞赛奖最高加10分.

2,仅适用于与本学科相关的科技竞赛,具体加分由审定小组根据竞赛实际情况并参照以下加分办法予以决定.

3,科技竞赛类根据其影响和难易程度分别确定不同的难度系数(大于0且小于等于1.5).学术分等于某一级别某一等次的竞赛学术分×难度系数.表一所列为各个科技竞赛的级别和难度系数.

表一,科技竞赛级别与难度系数

竞赛名称组织级别难度系数ACM国际大学生程序竞赛国际级/亚洲地区级1.5"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1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国家级/市级0.8构件制作大奖赛市级0.5MicrosoftImagineCup国际级0.2数学建模竞赛各种级别0.7"三杯"创造发明大奖赛市级0.3"大夏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1大学生科研基金(已结题)校级0.5网页设计/flash比赛/Photoshop比赛国家级/市级/校级0.2课件大赛校级0.2外语类竞赛各种级别0.5计算机作品竞赛院系1程序设计比赛院系/校级1高校信息安全竞赛市级0.9正保教育杯ITAT工程就业技能大赛国家级0.24,除最高名次以外,获得其他名次的学术分依次递减,规定如下:若以第一名,第二名方式表示名次,则以第一名为基本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学术分为前一名次的90%,即第二名是每一名学术分的90%,第三名是第二名的90%,以此类推,针对一等奖,二等奖的名次排列的方式,以最高奖为基本分,每降低一等名次,学术分为前一名次的80%.校级以下(包括校级)鼓励奖一般不予加分.

5,以小组形式参加的竞赛,正式参赛队员不论排名,学术分均相同,替补参赛队员的学术分为正式队员的20%——50%不等,此比例由竞赛教练根据其表现决定.

6,若同一小组(或个人)在同一学年同一类型的竞赛中多次获奖,学术分不累计,取最高学术分.

7,若同一作品在同一类型的比赛中多次获奖,学术分不累计,取最高学术分.

8,若同一作品在不同类型(论文,专利,着作权,竞赛)中可获得加分的,学术分可累加计算.累加方法如下:

学术分等于最高奖项学术分+次高奖项学术分×20%

(五)参与计算中心科研项目评分规则

1,计算中心科研项目由报名参加,由项目负责人从报名中定人选.

参与项目分40分,工作量最多的40分,其他人按比例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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