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制度改革

更新时间:2024-02-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72 浏览:7832

【摘 要 】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其制度也不断随着现实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几经变革,形成七大类23个税种,由和地方税务部门分别征收,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调节起到了不同的作用.从1994年进行税改后,我国的税收制度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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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税制改革取得的成就

1.税收体制不断完善.我国税收制度经过多轮改革,逐步构建起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对内地方分别征收、进出口关税由海关辅助征收的税制体制.长期以来,各部门间相互协调,互相配合,各机构运转效率日渐提高.

2.税收结构日趋合理.首先,我国所得税比重持续提高,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日益平衡,反映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分配愈臻公平.其次,我国税收全面增长、尤其是西部地区税收增长较快,有利于我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再次,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的成功,为“营业税改增值税”,促进我国税制公平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消费税的消费引导作用逐渐显现.最后,环境资源税率的提升,对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了促进作用.

3.税收收入连续大幅度增长,占GDP的比重日益提高.2006年,我国的税收收入较2002年翻了一番,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8%.

二、我国税制改革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国的税制改革一直按照“简化税制,扩大税基,降低税率,加强征管”16字税制改革指导原则,借鉴西方先进国家的税制改革经验,进行分步改革,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相去甚远,税收制度中仍旧存在许多不足.

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现代税收体系,与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国家税制结构相比,财产税体系缺失,环境税、资源税仍存在缺陷,社会保障税制尚未建立.

我国税收渐渐走向履行筹集收入职能的单一方向,从而忽略发挥税收在其他方面的作用,无法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解决收入分配、促进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阶段,货物与劳务税占据了税收的主导地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种税收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大大高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反,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税收对贫富差距的调整.

我国税收的法制化程度较低.我国税收制度目前多是以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立法层次较低,无法从更高层次上约束征管工作,制约了我国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在税收征管上忽视了征管条件的匹配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征收时只强调税务机关内部的强化管理,而忽视了对纳税人遵守纳税法规的约束,忽视涉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使得我国现阶段的税制改革无法有效推进.

三、制约我国税制改革进步的主要因素

税制改革涉及各方面的经济利益,要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全盘考虑.虽然已经取得巨大的成就,但在我国税制改革中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1.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增加了分税制条件下税制改革的难度.和地方事权与财权划分不够清晰,地税体制的欠缺和主体税的缺失,造成各地争抢税源,阻碍了税制的调整和完善,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而地区和部门的利益刚性更对税制改革进程产生了极大的阻碍.


2.经济发展的转轨性特征也加大了税制改革的难度.新旧体制存在的冲突无法避免,而对旧体制的依赖和新体制的不适,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税制改革的难度.同时,与税制改革息息相关的其他制度并未作出相应的调整,也对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产生了负面影响.

3.我国政府收入渠道多元化制约了税制改革的单一推进.我国政府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仍然偏低.我国的纳税人除了显性的税收负担之外,还在购写商品以及消费怎么写作的过程中承担许多隐形税收,此外还存在以费用形式出现的征收项目.税收制度缺乏明确性和确定性,无疑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4.财政的可承受能力影响了税制改革的整体推进.虽然我国财政收入连年增加,但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财政支持的需求不断加大,而我国目前的财政预算中尚未建立良好的税制改革成本预算,使得税制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难以合理估算,阻碍了税改进程.

四、个人对我国税改方向的看法

针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制约因素以及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税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税收调控的核心原则.在我国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的情况下,税收在我国政府对收入分配调控的政策选择中始终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使得税收对国民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助长了收入分配的失衡.因此,重视税收调控作用,并通过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征收体制的完善,增强税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

2.制定税收基本法.我国目前在税收方面的立法层次较低,无法对公民形成良好的纳税约束.国家通过制定《税收基本法》作为其税收法律制度的“母法”,据以制定各项税收程序法、实体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利于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同时,将税收制度改革的成本纳入预算体制内,从而在预算体制下支持税制改革的进步.

3.明确收入归属,完善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将收入稳定且潜力大的税种作为收入,而将流动性差、税基不容易产生地区间转移、易于地方征管的财产税、资源税等划为地方税种.短期内,将重点加强国、地税系统的协调作为过渡措施.长期来看,则应着眼于政税资源、征管体制的统一,减少税款流失、降低征税成本、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4.合理制定税收规模.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较快,甚至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但在我国经济制度的转轨过程中,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导致了国的结果,这将影响到纳税人的简单再生产能力,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将产生不良影响.这在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征管中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许多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靠的是税收优惠政策而不是税收制度.这也成为近日《十二部委联合发文鼓励母子进入物流领域,减轻民企负担》的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