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生失业保险问题

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809 浏览:16846

[摘 要]随着高校扩招,中国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就业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中国大学生规模及就业现状,分析了大学毕业生失业原因及建立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 键 词]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高校

一、中国大学毕业生规模及就业现状

(1)大学毕业生规模.从1999年开始,中国高校开始扩大招生规模,在1999~2003年短短4年里,中国高校毕业生的规模翻了两番多.此后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上升,2003年达212万;2005年达338万;到2010年,尽管增长率仅为3.2%,但中国高校大学生毕业人数规模已达631万.(2)大学毕业生就业现状.如此规模庞大的大学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2001年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0%;2003~2008年高校大学生就业率持续在80%~70%之间.2001~2007年大学毕业生未就业人数逐年上升,2006年有124万大学生未就业,未就业人数首次突破了百万,在随后2007~2008年里也有100多万大学毕业生未实现就业.

二、中国大学毕业生失业的原因

(1)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率.现阶段劳动力市场上不光有大学毕业生,还有中专、职高、技校生,甚至还有大量农民工和大批从企业精简下来的职工,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难以大幅度地增加,有些领域甚至减少.现有的工作岗位不足以吸纳刚毕业的以及前几年未就业的大学生,导致大学生找工作竞争日趋激烈,甚至存在一些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状.(2)择业心理预期偏高.一方面,部分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时向往社会地位较高的体面工作,不愿下基层,不肯吃苦.另一方面,大学毕业生普遍愿意在一线和二线城市工作,显示出大学生职业定位的局限,使很多大学毕业生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3)职业规划意识缺乏.据凤凰网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联合发布的“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状况调查”表明,在我国被调查的大学生中,211或985院校做过职业规划并努力实践的仅占29.6%,做过职业规划但没当回事的占44.0%,没做过的占14.0%,国外/境外高校做过并努力实践职业规划的比例明显高于国内高校.中国大学毕业生职业规划意识普遍缺乏.

三、建立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1)已就业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对于已实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按工作性质来分,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正规单位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单位基本都为员工上“五险一金”,社会保障较为完备.此类大学毕业生参加失业保险是没有问题的.第二种是不在正规单位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大学毕业生上社会保险的意愿较弱.(2)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困难.按目前我国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满足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自愿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三个条件.大学毕业生由于没有缴纳过失业保险费,不完全符合要求而无法领到失业保险金.虽有规定允许每年9月1日起,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失业登记,但由于程序的繁琐大学毕业生难以顺利领到生活保障金.二是部分大学毕业生自愿失业.很多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时对大城市、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过于看重,“高不成低不就”.一些西部地区、偏远地区农村、乡镇招不到人才,一些大学毕业生宁可不工作也不愿意到偏远地方就业.


四、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对策

(1)多渠道筹集失业保险金.首先,国家应对大学生失业保险进行一定的财政拨款,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基金.各地方财政也可对大学生失业保险进行拨款,根据各高校财政状况的不同而进行不同的划拨.其次,各高校可从大学生缴纳的学费、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等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再次,学生缴费要遵循自愿的原则,按照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收集失业保险基金,建立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减免全部或部分费用.最后,国家要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家庭及个人对大学生失业保险进行捐款,补充失业保险基金.(2)合理制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制定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应遵循“保护和激励”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应保障大学毕业生的基本生活水平,要考虑大学毕业生在找工作中需要的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等各种费用,稍微高于大学毕业生最低生活保障的水平.失业保险的发放标准要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不同.另一方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要起到激励大学生寻找工作、促进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要控制在适度的期限内,这个期限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3)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一是按照大学生进行编号,把大学生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就业情况等进行系统登记.二是加强大学毕业生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公开基金使用情况,严禁挤占、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现象的发生.三是选择有效的投资渠道,确保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