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应该如何定位法律诊所教育

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2094 浏览:145687

摘 要法律诊所教育具有传统的法学教育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主要包括教学内容鲜活真实、学生参加的主动性、教学效果的实践操作性等,所以,为克服传统法学教育的弊端,我国的法学教育应该引入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但是,必须认识到,我国当前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本科教育对象的具体特性决定了法律诊所教育在目前的本科教育中还不宜普及,只能作为选修课来设置.

关 键 词法律诊所教育法学本科专业选修课

中图分类号:G633.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3-232-02

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矿业见长,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大学.其法学专业是1994年开办的,经过近十五年的发展,现在法学专业是文法学院的强势专业,具有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经济法学两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还是国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针对我校本科毕业生的自身素质和水平,我校从2007年9月开始在大三学生中挑选有职业倾向并且学习成绩较好的部分学生试点开展法律诊所教育.

一、法律诊所教育具有传统的法学教育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它必须面向实践,为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提供答案.因此,法学教育应当立足于培养具有法律应用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尽管法学教育不能等同于纯粹的职业教育,但是要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法学教育就不能仅仅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我国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教学内容从书本到书本,评价的方式是书面考试,其结果是理论知识传授有余而实践能力培养不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转变教育方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其中法律诊所教育是一种值得采用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我们看来,法律诊所教育与传统的教育模式相比,其创新和好处主要有:

1.教学内容上,以现实社会生活中身边发生的鲜活案例为教材,因此(1)其教学内容具有真实性、生动性,能激发学生的兴趣,(2)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都是原生态的,相应地案情没有人为的加工,案件的法律关系就需要分析提炼,由此就一改过去的“案例教学”中所使用的案例――经过教师加工处理过了的案例,案件中的法律关系作了简化处理.

2.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上,“以案说法”,就能增强教学互动,在法律诊所教育过程中,学生们可以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被诊断者――当事人,可以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诊断者――法官,也可以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控诉人――检察官,还可以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辩护人――律师,进而参与的法律诊断过程之中.这就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意识、主体观念,一改过去学习过程中的被动接受、客体性地位,其结果必然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3.法律诊所教育能够大幅度增加模拟法庭的使用频度和效果,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教学设施.很多学校都建立了专门供法学教学的模拟法庭,但是,模拟法庭的使用率并不高,法律诊所课可以大大加强模拟法庭的使用频度和效果.

4.法律诊所教育能够把我们已经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真正地运转起来.因为无偿的法律援助往往是职业律师不愿意做的,但高校的师生有条件和能力、也愿意把那些涉及到需要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的法律争议案件,拿来分析,其结果直接地为当事人所利用.

5.法律诊所教育能够密切高校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和机关,以及司法局等地方政府的联系.法律诊所教育需要高校主动地开拓案源、需要高校走出校门融入社会,在教学过程中就需要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和机关,以及司法局等地方政府的经常性地联系.

此外,有学者还较为全面地论述了诊所法律教育与其它相关教育方式的区别,如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实习教育、法律援助制度、模拟法庭和案例教学法,都有着明显的区别.

可见,法律诊所教育,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目标、对现有教学设施的利用,以及扩大高校对社区的辐射等方面,都有重大的革新或者裨益!

二、对于法学本科生法律诊所教育课目前只能作为选修课

既然法律诊所教育有这么多的好处,那么,这种教学方法能否在普通法学本科教育中作为必修课而普及呢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本科教育对象的具体特性决定了法律诊所教育在目前的本科教育中还不宜普及.

(一)高等教育大众化导致教育资源的相对紧张决定了法律诊所教育的非普及性

自99年高教普及以来,我校的法学专业学生也由98年的40名本科生逐步扩展至目前法学本科生四个年级约1000余人,硕士研究生三个年级人近300人.此外,还有法学会计、法学外语、法学经管等一个综合法学双专业班.尽管学生数量激增,我校同时也积极引进教师,以法学专业教师25人来计算,法学专业的师生比,较之其他本科专业,较之教育部的规定显然要低得多.这就是说,师资资源相对不足.而开展法律诊所教育,较之传统的“上课一支粉笔”,则要花费大量的师资.法律诊所教育是通过提供法律援助怎么写作的形式而进行的实践性教学,其对教师的要求比较高,既要有教学经验,又要有实践经验,并要求教师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案件的全过程.除了师资力量之外,开拓案件来源、调控教学过程等所花费的财力人力资源也是很大的,而目前高校教育经费是非常紧张的.

(二)我国本科教育区别于职业教育的定位决定了诊所教育课的选修课地位

本科教育区别于职业教育之处在于,职业教育以培养技能主要任务,本科教育以传授知识为主.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应是: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建设、管理、怎么写作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即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而21世纪我国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基本目标有两个:一是要实现专业教育价值取向向素质教育价值取向的转移,二是要实现“专门人才”基本定位向“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基本定位的转移.素质教育价值取向有两个重点:一是健全的人格,二是完整的知识.“复合性应用型人才”的具体内涵是:了解一般的人类关于人、社会和自然的基础理论知识,对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主要面向生产第一线,从事各种实际工作的人才.在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战略调整过程中,要特别强调多样性,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的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应体现不同特色.显然,诊所式法律教育“通过法律实践学习律师的执业技能”的目标是不能全部实现本科教育目标的.

我校的情况对此也有证明.近五年来,我校法学本科生考研成功率平均为40%左右.本科毕业之后学生的主要去向为攻读研究生,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公务员,企业法制工作室等,当然还有一部分同学还无法及时就业.其就业可大致分为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和继续学习两大类.从我校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本科生毕业之后马上从事法律事务的,只占50%左右.这就是说,对于将来以从事继续研究深造的研究生来说,诊所法律教育就必须是选修的而不是必修课.那种“建议将诊所课程纳入必修课范畴”,或者认为“法律诊所教学方法在我国的普及、推广是可行的”的观点未免有点过高估计了诊所教育在中国法学教育中的地位.

(三)中美法学教育的起点差别也决定了中国法学本科不宜普及诊所法律教育

美国的法学院教育主要是本科后教育,其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决定了对学生职业技能(实践能力的培育)要求会更高.在美国,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才能报考法律专业,而在中国,普通高校法学院系的学生则直接来源于高中.中美两国法学院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与社会阅历在客观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另外,高等教育的普及,导致了大学生素质一定程度的降低,其中一些大学生常常挂科,连起码的书本知识掌握都很困难,更无力完成诊所教育.


此外,参与法律诊所教育的学生的身份问题、诊所教育教育的评价体系与法律诊所教师的报酬、诊所教育与传统课堂教学的衔接,诊所教育活动成果与法律责任等问题,在没有明确的规范可供遵守的情况下,也决定了不宜把法律诊所教育单独作为必修课.

总之,尽管法律诊所教育具有传统的法学教育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可以克服传统法学教育的一些弊端,我国的法学教育应该引入法律诊所教育课程.但是,必须认识到,诊所教育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而且,我国当前高等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和本科教育对象的具体特性决定了法律诊所教育在目前的本科教育中还只能作为选修课来设置.

注释:

范利平,孙晓萍.传统法律教育方式的修正--诊所式法律教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5(2).第85-86页.

高建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探讨.作家.2007(11).第186页.

杨志坚.中国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研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战略调整.辽宁教育研究.2004(10).第15页.

吴小英.法律诊所教育面临的困境和出路.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第45页.

游训龙,唐全民.对建立中国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理性思考.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5).第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