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职校《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有效提高中职生法律意识

更新时间:2024-02-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098 浏览:73740

由于中职生具有“先天不足”的特点:初中毕业未考上高中,相对年龄小,基础知识掌握薄弱,组织纪律性较差,自控能力欠缺,部分学生学习、生活习性都无常规性可言,相当部分的学生法律意识薄弱.导致部分学生打架、偷窃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实习、毕业工作违反合同规定的现象不在少数;受到不法行为侵害时,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的甚至采用过激行为,导致悲剧发生.法律基础课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执法、守法、用法、护法、依法行事、依法做人.因此,学做好法律基础知识是提高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是学校德育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之一.

由于法律基础教学学习内容多,知识量大,伸缩性强、学时有限,加上近年来教师在教法上有的面面俱到,有的单纯的填鸭式说教与灌输,结果教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觉得枯燥无味,昏昏欲睡或搞别的“副业”,教学效果其微.笔者认为,要想提高法律课堂质量,必须改革创新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下面是多年来笔者从事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法的一些粗线体会:

一、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想提高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质量,首先必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于是我在教学中采用有针对性联系实际的趣味性案例教学.坚持用案例对法律基础知识进行诠释,通过学生身边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案例,引起学生反思考与探讨,真正做到以案析法,以案学法.课堂教学中通过以课本内容为线索,把《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栏目中的经典案例搬到课堂.学习刑法的内容时,围绕一些重点罪名,罪与非罪(如掠夺与抢劫罪).案例教学法让学生置身案例中,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寻找存在问题,为理论知识转化实际能力架起了桥梁.把理论学习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联系,是法律基础课教学的生命线.法律是“死”的,照本宣科枯燥无味,如果那课程内容和案例联系起来,那么就显得“活”了.同学们就感到津津有味了.教学中,联系实际有三大方面的内容,即国家最新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国内外最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学生的思想实际和他们所关注的热点和疑点.由于所选的案例来自于现实生活,与学生乐于面对挑战、思维敏捷、勤于思考的特点相吻合,有效地激发了学生参与、积极思考的学习热情,为理论联系实际找到了契合点.

二、结合专业特点,开展专题式教学

法律知识是以体系模式出现的,就像一家超市清点货物,将相同品种的货物规整在一个货架,这就是“专题式教学”所谓专题式教学法就是指围绕某个理论知识、社会热点、考试题型、考试心理等进行专题教学.这种方法,一方面摆脱了传统法律教学环节上的知识脱节,内容不连贯等弊端;另一方面教师通过以基础知识为圆心,辐射相关知识的充分备课,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使授课环节中更具侧重点,学生接受教学内容更具有明确性、方向性.在此基础上,结合中职生的专业,进行对口法律专题.如笔者担任酒店管理与导游专业的法律课程,在完成教学大纲任务外,适当安排《旅游消费法律维权常识》的相关内容进行讲授,该法律案例贴近学生专业工作,如案例给导游“小费能够统一征收吗?”“游客猝死在酒店怎么办?”“乘客丢失财物谁负责?”等通过讲授——讨论——反馈——解惑——交流四个环节,让学生寓乐于学、寓学于乐.有效地提高了课堂教学质量.

三、尊重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中职学校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要以学生为本,教师就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和主观能动性.首先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就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其次,教师要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在课堂教学中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作为课堂组织者的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平等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第三,教师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使课堂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法律基础课集中了我国好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由于课时限制,每部法律只能蜻蜓点水般一带而过,造成大多数学生在接触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死板,对法律课毫无兴趣.为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出发,在教学中,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校园网”等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丰富、生动、有趣的感知材料,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发挥学生的自主独立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把交流、讨论、实验、合作、研究、表现、创造等机制引进课堂.还做到注重案例教育、开发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如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举办有奖征文、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播放法制教育片,把社会实践“搬到课堂”等形式,使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到师、生的互动中;生、生的互动中;主动实践中;健康和发展的教与学的过程中,从而得到体验、感受、经历,最终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总之,改革创新中职学校法律基础课教学,全面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能正确的行使权利,自觉的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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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而对于来自于其他文化圈,与汉语文化有着很大差异的留学生来说,非语言文化的教学还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向他们说明中国人谦虚谨慎的美德、对红色的偏爱、热情好客等等内容,完全可以起到促进其语言交际、帮助他们“入乡随俗”的作用.当然本着简单实用的原则,这些可以排在文化教育的后期,因为只有他们的知识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才能理解.

总之,对外汉语教学和对母语为汉语的学习者的教学,二者之间即存在着相同之处,又存在着巨大差异.对于我们正在从事汉语教学和即将从事汉语教学的人来说,掌握二者之间的差异和共同之处很有必要.我们不可以对两种教学的方法进行照搬照抄,但可以就其相通之处相互进行借鉴.希望,本文对于两种教学的初步对比分析,可以对汉语教学者有所启发.

299;--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学院

[3]朱博--《浅论对外汉语语音教学》--吉林大学文学院

[4]鲁健骥--《对外汉语语音教学几个基本问题的再认识》--北京语言大学

[5]张义萱--《浅议对外汉语词汇教学》--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6]梁萧,赵蕴萱--《对外汉语词汇教学策略初探》--山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

[7]杨津津--《对外汉语语法教学浅议》--哈尔滨工程大学国际学院

[8]龙青然--《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南开大学汉语教学中心

[9]郭掌印,李鸿亮--《关于加强对外汉语文化教学的几点建议》--拉萨市范高等专科学校

[10]凌娟--《关于对外汉语文化教学的几点思考》--西南大学文献研究所

[11]张英--《论对外汉语文化教学》--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心

作者简介:

李平平(1990——),女,山东滨州人,大学本科在读,西南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对外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