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应用的必要性

更新时间:2024-01-2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995 浏览:23489

[摘 要]相互保险公司在国际农业保险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在发达国家盛行,甚至是这些国家经营农业保险的主要组织形式.相互保险能够加强农业防灾减损、降低农业保险高成本、解决农业保险经营管理困难、解决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因此我国应大力发展农业相互保险.

[关 键 词 ] 农业保险 相互保险 必要性

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农业尚处于靠天吃饭的状态中,农民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尤其是自然灾害发生时,单个农户抗风险能力很低.而作为抵抗灾难的有效手段――农业保险,与世界发达国家甚至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仍然处在相对落后水平.相互保险公司在国际农业保险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在发达国家盛行,甚至是这些国家经营农业保险的主要组织形式.本文仅就相互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应用的必要性进行探讨.

一、加强农业防灾减损的需要

防灾减损是降低保险经营成本、提高保险经营效益的主要手段,是保险制度有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在农业保险

经营中尤为重要.由于我国农业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大、覆盖面广、经济损失严重,防灾减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防灾防损却是我国农业保险的薄弱环节,防御工程设施不完善,防灾防损技术落后.而且在股份制公司中,由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不一致,投保农民对商业保险公司的防灾要求和防灾工作不关心,认为即使受灾也有保险公司理赔,防不防问题不大,灾害前不积极防灾、灾害后不积极救灾的现象经常发生.

但在农业相互保险中,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密切相关,这是投保农户积极主动防范风险的根本动力.投保农户不会再消极地对待农业风险,他们会主动联合起来,利用对当地农业风险熟悉了解的优势,调动各方面的资源,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积极构建农业风险预防机制,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点.灾害发生后他们也会对其面临的风险情况有更清楚的认识和评价,自发地互相联动,抢险救灾,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水平.而且,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农户所在地域和经营业务也相对集中,便于保险公司提供防灾减损的措施,指导农民进行防灾减损工作.

二、降低农业保险高成本的需要

第一,农业相互保险可以降低机构成本.一方面,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不涉及上市,投保农民即是公司所有者,董事会和监事会等职能部门大大减少,组织形式相对简单,大大降低了相关管理费用.另一方面,相互保险公司不需设置庞大的营业机构,具体工作可以委托会员代表进行,这样就大大减少了经营费用.第二,农业相互保险有效降低了委托写作技巧问题引发的成本.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公司经营的目标是各个成员的利益最大化,避开了股份公司中股东和投保方之间的利益冲突,所有者和客户之间就红利、融资和投资策略而可能出现的冲突可以内在化,有效降低了委托写作技巧问题引发的成本.第三,农业相互保险有利于降低定损理赔的经营成本.相互保险公司的会员都是农业生产者,对农业生产、农产品价值和本地灾害损失发生的情况都比较熟悉,具备查勘定损涉及的农业生产专门知识,便于定损理赔,可以大大减少组织成本和经营管理费用.第四,农业相互保险能够降低销售成本.相互保险公司拥有特殊的销售渠道,其农业保险的业务类型和农业保险区域相对集中,保险标的的同质性高,因此省去了中间写作技巧的环节,成功降低了销售成本.

三、解决农业保险经营管理困难的需要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农业生产条件相差很大,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风险状况地区差异大,对保险保障的需求也各不相同,而且农业保险的核保、定损、理赔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知识,这是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国内农业保险的展业难、核保难、定损难、理赔难问题一直难以解决.股份保险公司作为我国保险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无法解决这些问题,阻碍了保险创新,不利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农业相互保险却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同一地区的农户合作成立的相互保险公司可以自主选择经营领域,设计特定险种,开展特色怎么写作.因此,相互保险公司适合我国农村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风险状况不同、保障需求各异的现实情况,可以更好地满足我国保险农业市场地区差异化的需求.另一方面,参加相互保险的农户对当地农业生产经营情况、农业产品价值、农业风险和农业专业技术知识都比较了解,对灾害损失和赔偿额度的确定容易达成一致,农业保险中核保、定损、理赔等复杂问题更容易解决,大大减少了理赔纠纷,解决了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农业保险经营管理的效率.

四、解决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的需要

农业保险本身的复杂性、专业性和覆盖面的广泛性,导致农业保险活动很难控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我国农业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地域广阔,业务分散,农业保险业务中存在更为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具体表现为低风险者不投保,投保的农户面临高风险,或者按低费率参加了保险后又从事高风险项目等.造成了保险费率低于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不足以应付赔款,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据统计,我国农作物保险中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占保险赔款的20%以上,牲畜保险中则更为严重.农业相互保险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相互保险组织是由同一地区的农户自愿互利组成的,农户之间彼此熟悉,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以及所面临的风险因素也都比较清楚,能够形成自觉的监督机制.而且,相互保险公司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合二为一,这种比较优势弱化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可以有效地防范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极大地提高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效率.

其次,相互保险公司中每个参与的农民既是投保人,又是公司股东,公司以广大投保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这就从主观源头上消除了投保农户的道德风险隐患.而且投保人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公司的控制权和分享公司盈余的权利,农户们的个人利益和公司的经营效益紧密地结合起来,投保农户之间就会自觉自愿地相互加强监督,避免个别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可以有效地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