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缺位,拿什么“保”地震?

更新时间:2024-02-2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545 浏览:18315

人身险可保地震

地震会带来伤亡,对于受灾家庭,有或没有人身保险将使其地震后的处境有天壤之别,特别是当家庭中幸存成员没有经济能力时,比如遭遇家人遇难的孤儿和老人,或者有收入者因伤没有经济来源时,保险可以为其提供重要的生存资金,令人欣慰的是人身保险在这一方面还是可以指望的.

人身保险一般都有免除责任条款,这些免除责任内容一般都以犯罪、核爆炸、核辐射、战争等为主,如果因为这些原因出险,保险公司就不会赔偿,但地震并不在免责条款之中,这意味着地震完全属于正常的理赔范围.被保险人如果因为地震而导致死亡、残疾以及受伤时,相应的保险都会赔付,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以及其他寿险产品等,具体要根据不同产品相应的条款内容来判断.


大多数保险公司在地震之后还会有“通融赔付”以及快速理赔通道之类的便捷怎么写作,很多理赔的要求都会简化和放宽.比如可以无保单理赔,对各种证明的要求也会变得通融,包括明和各种单据等,甚至不用担心家人不懂得如何理赔,地震之后保险公司多会主动调查客户是否出险.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尽管人们能够利用人身保险来规避因地震伤亡带来的经济风险,但实际上因此而受益的人并不多,有统计显示,2008年的汶川地震中被保险人占伤亡人数的比例只有14%,绝大多数人并没有相关的风险准备.

财产险多免除地震责任

针对地震损失,仅有寿险、意外险并不够,伤亡只是地震带来的悲剧中的一部分,更多震后平安幸存的人,他们面对的问题依然棘手——大量甚至全部的财产损失.

财产险在规避这类风险中很重要,一般财产险公司都会有“家财险”这一类险种,用来保障房屋遇到灾害时为投保人赔付损失,然而现实却是,针对地震保障,财产险的表现令人失望.

与大多数人身保险都可保地震的情况相反,仅有极少数财产保险能够以附加险的形式针对地震做出赔偿,绝大多数产品则是免除责任的.根本原因在于地震赔偿往往超出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于是多数财险险种都把地震列入免除责任,从而导致财产险面对地震表现得十分无力,尽管有的保险公司会有额外的“通融赔付”——即使地震是免除责任也一概赔付,但这种情况属于保险公司的“法外开恩”,合同条款中没有体现,也得不到保证.

这种无力也体现在车险和房贷险上.车险也是把地震列为免除责任的,不过因地震导致的砸伤、地裂等车损在一些条件下也是可以得到赔付的.而所谓房贷险即“个人住房抵押综合保险”或“个人抵押贷款房屋综合保险”,针对还房贷者因意外伤害而丧失还款能力这一点来进行保障,可惜遇到地震同样不赔付.雅安地震导致大量房屋倒塌,这一险种却无法发挥作用,以至于出现了房子没了却还要还房贷的情况.

针对国内巨灾保险缺位的情况,今年4月20日四川雅安发生7.0级地震后,巨灾保险的呼声越来越大,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甚至撰文呼吁“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刻不容缓”.而深圳保监局已经向媒体证实,该局已为巨灾保险制度做了两年的前期筹备工作,并且得到保监会的明确指导和政策支持,巨灾保险有望在深圳率先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