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综述

更新时间:2024-02-0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865 浏览:20141

社会保障改革和发展的一举一动,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社会保障中的养老保障改革,更是关系到老年保障问题.首先回顾重新审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改革,分析其利弊得失,进而为以后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依据.

从 1951 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我国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部分国家统筹型”向“企业保险”直至“社会保险”转变的制度变迁过程,并逐渐形成了统筹面广、层次多、部分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来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建构建: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1951年,当时的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该《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3年1月,政务院又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改意见的决定》, 1956年《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范围扩大到13个产业和部门.至此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各行各业的国营企业和一部分大集体企业初步建成,当时的养老保险特点是职工退休条件较低而退休金工资替代率较高.

养老保险退化为企业自保和退休机制的停顿:1966年~1977年,建国初期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险制度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的阶段,特别是企业间转移支付机制的撤消使我国的养老保险退化为了单个企业间内部的养老保险或企业劳保.这种相互分割的单个企业内部自保的养老保险模式留下了企业间负担不均衡,退休人员生活保障与所在的单个企业经营风险相关的弊端.但由于制度覆盖范围内的经济组织,要不本身就是各级政府机构(机关事业),要不就是各级政府的附属部门(国有及大集体企业),都不具有独立的经济职能或经济责任,背后其实是政府承诺的政府托底保障责任.因此,即便是这种退化在一个个相互独立的单位内部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还是比较好地实施了下去.

退休机制的回复和向多种经济成分的延伸:改革开放后,我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了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而当时一批50年代就业的职工陆续达到退休年龄,退休离休和退职人员与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1979年的6:100上升到1991年的16.7:100,这12年来退职、退休、离职人数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2.3%,而同期在职职工年平均增长只有3.1%,这大大加重了企业或在职职工的负担.所以在当时养老保险制度完全由企业负担的现收现付模式下,不仅企业间养老负担苦乐不均,老企业负担过重,留利水平大大下降;新企业负担轻,各方面发展较为顺利,而且各企业几乎没有任何资金积累,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得不到保障,产生了新老企业竞争条件的不公和新老职工的矛盾,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开始逐渐暴露出其体制弊端.

退休费社会统筹的推进和个人缴费机制的引进:80年代初,一些地方开始自行进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1984 年以后,在各地政府和劳动部门的推动下,全国范围内也开始进行积极的试点工作,从而拉开了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序幕.统筹的目的就是要变“企业保险”为社会保险,以减轻国家财政和企业的负担.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推出: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要求扩大统筹范围,建立养老保险的三支柱模式,即:政府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在政府基本养老保险中提出了引入个人缴费机制,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的基本原则.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颁布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又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之后,各地区正式开始建立“统账结合”制度的试点.1994年,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改革试点开始全面推开.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1997年,这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的社会保险形式已逐渐被广大群众所接受,人们开始关心自己的个人账户,积极缴费并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费,从而提高了养老保险金的收缴率,取得了一定的积极的效果.于是,国务院于1997年7月颁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归纳了今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六项目标,即“广覆盖,多层次,四统一,两结合,两对应,两分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入制度统一阶段.2000年底,在辽宁省、黑龙江和吉林三省进行了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2005年12月,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其重点一是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把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作为重点;二是改革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现阶段我国老龄化的加剧无疑对于处于改革进程之中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就养老保险制度自身而言,赡养率的不断提高,要么使工资替代率下降,要么使缴费率提高,在养老保险金刚性的条件下,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的后果是缴费率的提高.从经济增长和养老保险的关系上看,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增长带来的不利影响,最终会反映在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上.在人口老龄化不可避免的大趋势下,需要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以及加大对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资,以应对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对养老保险的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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