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更新时间:2024-04-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8572 浏览:82631

摘 要:灵活就业形式顺应了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灵活就业人员也相应成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分析该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改进意见如下:加快立法进程,规范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灵活的调节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

关 键 词 :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改革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0-0060-02

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主要包括自由职业者、家庭帮工、季节工、小时工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形式,决定了其具有劳动关系不规范,收入不固定且经济承受能力较差等特点.

灵活就业群体不可避免地面临疾病风险,可能会影响个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甚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家应该承担为其提供疾病风险保障的责任.而现行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本上是依据正规就业情况设计,使其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为充分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疾病风险,应针对现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改革措施,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为了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2003年5月2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政策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相继制定并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虽然各地制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一个新事物,仍存在诸多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规范和完善,使之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相适应.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分析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在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保险的参保比例较低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比例低,原因主要如下.

一是参保政策门槛高.一方面,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偏高.各地规定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在缴费比例上,多数地区本着:“待遇相同、缴费比例也相同”的原则来规定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与单位正式职工的平均工资差距大,这显然超出了多数人的承受能力范围.另一方面,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长.一部分人在原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龄较长,近几年才转为灵活就业人员,易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宣传力度小.目前的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策主要通过红头文件、网络等方式宣传.这些宣传方式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群体.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对政策不了解,影响其参保.

2.医疗保险关系中断现象严重

灵活就业人员中有不少的下岗职员和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且总体水平低于职工平均工资,有些甚至无收入来源.由于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负担,缴费额度相对较高,对大多数人员来说负担重,使其基本医疗保险连续性难以保障.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地域性流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难.这些原因造成医疗保险“断保”现象严重,使这些人员失去医疗保险“安全网”的庇护,“因病致穷,因穷致病”恶性循环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抵触情绪.

3.政策不健全,难以保证参保人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制度只有地方性规定和政策性规定,还不具有可操作性,各地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一方面,异地就业难.各地在计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办法等方面都存在差异.灵活就业人员一旦跨地区流动就业,其医疗保险关系难以转移和接续,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

另一方面,灵活性不足.《指导意见》指出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足额缴费,并可对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规定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等待期限,明确中断缴费的处理办法.由于灵活就业人员难做到及时足额缴费,往往断保,意味着失去或者降低相关待遇,且要支付滞纳金,甚至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使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举步维艰.

4.对医疗保险主体监管不力

现行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存在政出多门、权力分散的弊端,不仅缺乏纵向与横向的监督机制,而且缺乏完整的内部调控机制,对医疗保险主体监管不力,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对企业监督不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原则,由于利益驱使,企业逃避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多数灵活就业人员不敢主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得以逃避对灵活就业人员所承担的社会保险责任.

二是对医疗机构监督不力.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机构和参保患者之间存在技术差异,造成信息不对称.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的患病与否及其患病情况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参保人员对医疗诊断不具备足够知识,且存在质量偏好一般遵循高价高质量的意识,易使医疗机构借此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

三是对灵活就业人员监管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固定,从事的工作流动性大,易跨行业、跨地区流动,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管理难度大,对其是否按时足额缴费监管困难. 三、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建议

1.加快立法进程,规范各主体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可以使社会保障主体的权力义务获得一种确定性.因此,立法机关应加快制定相关法律,国家行政机关应颁布相关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范、调整各特定主体的权力义务关系.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国家与国民之间的关系;医疗保险实施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医疗保险实施机构与灵活就业人员之间的关系;医疗保险机构与企业、社会团体单位之间的关系;企业、社会团体及机构与灵活就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等.

2.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建立灵活的调节机制

一是确立灵活缴费档次和缴费基数.设计多个参保档次,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不限定哪一部分人必须参加哪一种保险.在缴费方式上,可按月、季甚至年,向医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缴费,也可向托管的机构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交费.二是实行一对一的缴费手段.征缴主体与征缴对象之间须实施一对一的缴费手段.以每个参保人员为缴费单位开设账户,确保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对参保者给予补贴和优惠.根据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参保补贴,收入情况可以通过个人申报、社区审核和家计调查等方式确定.补贴金充实到统筹基金,享受优惠待遇的人员相应地减少缴费.

3.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医疗保险关系信息库.灵活就业群体日益增多,该群体医疗保险的变动、接续、管理、待遇审核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必须开发和建立专门的信息库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地市级的信息库为基础,逐步实现地市间、省市间甚至全国的联网,利于灵活就业人员的流动及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二是优化怎么写作方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怎么写作窗口,该群体参保、接续、转移等业务,简化参保缴费程序,实行一条龙怎么写作,使参保人员业务、信息咨询等更方便快捷,减轻其事务性负担.

4.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形式的有效宣传,使群众真正了解政策的益处,提高参保意识.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广告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利用百姓喜闻乐见的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热门频道等,广泛宣传,造成强大的舆论气氛,使其成为广大群众的关注焦点和议论的热门话题.二是利用社会保险分支机构,深入群众集中的地方,面对面宣传、讲解政策、分发宣传小手册或宣传单,深入千家万户、商业网点和社区街道,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利用典型事例,积极宣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特别是让受益者讲述亲身体会,算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不参保的利益账.宣传生动易懂易发的实例,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结论

建立适应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是当今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必然要求.通过对目前该群体基本医疗保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措施.不断探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其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出实际效能和作用.如何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成为医疗保险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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