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SWOT

更新时间:2024-02-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720 浏览:16680

摘 要:源于美国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政策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为应对此次金融危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和实现经济绿色复苏,国家紧急出台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环境责任保险就是其中重要一项.文章从环境责任保险的基本理论出发,通过对环境责任保险的SWOT分析,得出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开展环境责任保险宜采用SO策略和WO策略.

关 键 词 :环境责任保险 SWOT分析 策略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10-015-02

一、环境责任保险概述

环境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或“生态保险”,是指企业以将来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或者污染治理责任为保险标的而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环境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同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它首先应由保险公司经过仔细勘察设计后制定相关险种,然后由企业提出并同保险公司签订污染损害保险合同,如果发生污染事故,保险公司经确认后认为属于承保范围内的,就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付.环境责任保险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它是企业经营者利用保险工具,运用市场机制来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将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有效地转移和分散出去.该保险机制一改过去“企业负责排污,政府负责治污”的环保模式,实现了环境侵权赔偿的社会化救济,符合受害人、企业、政府三方的共同利益.国内外经验也充分表明,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通过环境责任风险社会化来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的有效手段,它既保证了经济的顺利发展,又有效地遏制了环境污染,无疑是一项经济和环境“双赢”的制度.

二、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SWOT分析

(一)我国环境责任保险优势分析

1.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一方面,由于环境侵害具有范围广、受害人数多和复杂性等特点,一旦发生污染事故,企业所面临的赔偿金额往往是巨大的,这无疑会成为企业的不堪承受之负,甚至有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还有可能面临破产的危险,因此,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是企业将环境污染的风险转移出去的最好方法,另一方面,由于环境具有公共物品性,过去由企业引发的污染事故,都是政府负责治理,这显然不符合环境法“污染者自负”原则,较高的治理成本也必然会加大政府的财政负担.环境责任保险作为环境侵害的社会化救济方式,让社会承担赔偿或治理责任,自然就会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也使得受危机影响的政府在协调经济和环境中取得更多的调控措施.

2.督查企业环境风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依照本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企业的生产、排污等状况进行监察,及时指出隐患和不足,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企业生产运营中的环境风险进行监督和检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环境事故预防能力,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本法该条第3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对此,保险公司可以制定弹性费率制来引导和激励企业,投保企业为降低保险费率,会通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采用环保设备等绿色节约型生产经营方式,从而促使企业走上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

3.弥补传统救济方式,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由于环境侵害具有间接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其一旦发生,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往往是难以估量的,再加上公众环保意识及索赔意识比较薄弱和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欠缺,所有这些特点都决定了传统的侵权行为法无法解决环境损害赔偿的问题.如果污染企业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污染事故发生后,经保险公司勘查确认属于承保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就会在第一时间根据保险合同直接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这样既使企业免于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又使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损害赔偿,不仅有效弥补了传统环境损害救济方式的不足,也避免了激化因环境侵害而造成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劣势分析

1.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过于狭窄.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目前主要针对突发或意外的污染事故对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而对渐进性的污染则不予承保.众所周知,环境污染具有累积性、扩散性、潜伏性和隐藏性等特点,大多环境损害的发生都是一个缓慢的变化过程,在短时间内不易察觉,比如烟尘中的重金属对土壤的损害,有毒化学物质造成河水水质的恶化等,而这些都被排除在保险的承保范围之内,此将难以解决诸多企业面临的非事故污染损害所产生的赔偿责任问题,这也是导致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社会、科技和法律等诸多因素对环境责任及其后果所产生的影响,有限的环境责任保险已不能满足企业转嫁风险的需求.因此,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范围急需要进一步扩大.

2.环境责任保险的赔付标准制定地不科学.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低赔付率和高保险费率形成了极大反差,从已经开展环境责任保险地区的经验数据来看,其赔付率远远低于国内其他险种50%左右的赔付率,更是低于国外保险业70%~80%的赔付率,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是按行业划分的,最低费率2.2%,最高为8%,较其他险种只有千分之几的费率相比,更高处好几倍.过低的赔付率将使环境责任保险长期处于束之高阁的境地.此外,在赔偿标准方面,目前的污染损害赔偿标准主要是采用定性评估、判断的方法,由于这种方法缺乏具体评价标准而不易被量化,具体操作起来难度也较大.

3.法律制度的缺失是推进环境责任保险工作的最大难题.我国目前相关立法只是规定应当环境责任保险,但对于承保范围、保险费率的确定、有关责任事故认定、损失评估标准、索赔时效以及法律救济等内容都没有具体的规定,其运行过程严重缺乏法律保障,先前的试点工作也多借以行政的力量来推行,而忽略了其作为一种经济政策的根本运行规律,这对该险种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虽然各地在试点过程中也出台了一些开展环境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但其法律位阶较低,规定的内容也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实际可操作性,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环境责任保险的进一步普及和发展.因此必须建立完整的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明确环境责任保险的地位,在保险行业相关法律中制定普遍适用性的规定规则,为顺利开展环境责任保险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三)我国环境责任保险机遇分析

1.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绿色观念不断增强.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曾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我国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下,确实创造了惊人的发展速度,但随之而来的也有越来越严重的环境问题.面对如此严峻的环境形势和经济形势,党坚决摒弃了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重新确立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模式,首次将环境置于了社会生活的首位.随后,国家又紧急出台了一系列绿色经济政策,主要有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贸易等.在绿色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下,绿色城市、绿色社区、绿色乡村等不断涌现,绿色组织、绿色团体、绿色义工等不断壮大.这些充分说明了绿色观念已逐渐深入人心,这为环境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2.在党“扩大内需”的经济刺激下,环境责任保险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近期,党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方针,决定在未来5年内连续投资共约4万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有3500亿元投向环境保护领域,主要用于加大企业科技创新,大力推行节能减排,不断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一资”行业生产,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这新一轮的投资计划将会使很多地方的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能力更上一个新台阶,这为环境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3.有关环境责任保险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首先,政治考核制度不断完善.我国将资源消耗,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指标逐步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坚决摒弃“GDP决定论”, 建立起一种绿色的政绩观,其次,环境保护的各项经济制度不断完善.一是环境准入制度日趋严格,2008年环保部对总投资4737亿元的156个“两高一资”项目不予受理、审批或暂缓审批,三年来,首次审批未通过的拟上市企业比例达到50% 左右.二是清洁生产制度广泛推行.目前,中国已在20多个省、市的20多个行业,4000多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再次,有关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从某种角度而言可以说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一部支撑性法律,因为没有侵权就没有责任,归责原则的确定将直接影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责任.该法第65条以“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规定,将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为环境污染损害侵权的归责原则.该原则的确立是侵权责任意识强化的表现,与过错责任原则相比较,也意味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责任范围的扩展,对激发企业的投保意识和投保的自觉性起到积极作用.这些制度的不断完善,为环境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威胁分析

1.企业方面的威胁.金融危机肆虐,全球出口锐减,不少企业利润大幅下滑,不得不“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不断减少运营成本和日常开支.此时,如果企业再缴纳较高的环境责任保险费用,无疑会加重生产运营成本,甚至使本来处于“寒冬时期”的企业面临大量失业或者停产的危险.

2.地方政府方面的威胁.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等诸多现实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政府的负担,有限的财政显然不堪重负.鉴于我国很多排污企业都是地方的利税大户,对当地的财政有重大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扩大财源、增加税收,不得不放松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治理,对于企业的肆意排污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些默许行为对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构成了极大威胁.

三、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SWOT矩阵分析

基于上述对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SWOT分析,我们可以构建出一个SWOT 矩阵,从而总结出开展环境责任保险的四种策略.如下图:

根据上述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SWOT 矩阵以及四种发展策略的简要评析,并结合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发展的现状,笔者认为,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适宜采用SO策略和WO策略.一是由于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受到外界的威胁较少,其试点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虽然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开展环境责任保险工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效应,但是我国政府及时、果断地制定出了经济“绿色复苏”计划并推出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并取得了明显效果.

四、结语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作为我国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而推出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在近一年的试点过程中,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发展,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实施效果,但是作为一项刚刚进入市场或社会的政策,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许多问题或障碍.我们要在不断探索和总结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其它国家的成功经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责任保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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